三皇神跡五

在神農時代,坑屋和衣服得到了普及,一年春秋兩季的概念被明確,人們農耕、采集、狩獵之余就閑著,玩最古老的玩具——陀螺,把它抽得嗡嗡直叫。據魯迅回憶,當時還出現了“杭育杭育”派的文學家,扛木頭時候唱的歌。

人們有什麽事就記在繩子上,大事打大結,小事打小結,掌握了這個,就算大學畢業。其它時間,據無政府主義者“莊子”先生報告,人們臥則居居,起則於於,民知母不知其父,與麋鹿共處,耕而食,織而衣,無有相害之心。這是莊子向往的太平盛世。

神農氏的先王盛世到底怎麽好呢?——當時出土的動物骨頭常有六十多種,說明那時吃的肉種比現在多多了,這是好處。然而吃肉啃骨頭的吃相往往不好,生拉硬扯,粗嚼硬咬,導致牙床擦傷,牙根化膿壞死。人們普遍患上口腔疾患,主要表現為牙齒過早磨耗和脫落,許多人剛到四十歲,牙齒就已部分脫落,這時因為不懂得刷牙的惡果。植物澱粉一類的東西經常積存齒間,與口腔細菌作用,產生蛀牙。神農時代的一個17歲女孩,青春花季,在如今陜西臨潼姜寨挖出來了,隨身的骨珠項鏈(古代首飾)達8577枚珠子之多。可見這位女生家族條件比較優越,但她患有齲齒。牙疼不是病,疼起來真要命,當時三分之一的人患有疼得要命的牙病。

七千年前的神農時代,除了牙疼以外,一天才只吃兩頓飯。莊子知道這一點,恐怕也要不喜歡了。先民們大約在早上7點到9點,吃一頓早餐,叫大食,比較豐盛。下午3點至5點吃簡單的午餐,叫小食。此後,太陽下山就睡覺了,跟現在的農村一樣(當然,現在的農村也不這樣了)。那時候甚至用不著點燈,也不需要專用的燈具。專用的燈具到了四千多年後的春秋戰國時期,隨著鐵器的使用,生產效率提高,可幹的事越來越多了,晚上也需要幹活才行,所以就要點燈了,也才有了晚飯吃——每天吃到三餐。

七千年前,吃飯少一頓倒沒關系,但不能炒菜,因為炒菜需要傳熱比較快的鐵鍋,而當時沒有鐵,陶甕傳熱慢,所以神農氏的肉只能煮,菜只好泡和腌。泡是把蔬菜置於甕中密封浸泡,內加鹽和作料,類似泡菜。腌和泡的區別是,腌不加水。有時候神農氏也吃煮菜。就是小米與菜、肉混在一個罐子裏,架在火上煮,煮出來的糊糊,像豬吃的東西(不好意思)。還有一個麻煩事,煮東西的罐子必須專人攪動,防止糊底。攪得厲害了,手裏的骨鏟一不小心還把陶罐攪倒了,摔個幾瓣,糊糊就也吃不上了。

總吃菜粥,嘴裏要淡出鳥來(李逵語),想吃點幹的嗎?人們在陶罐底子挖幾個孔,裏邊裝好米,坐在沸騰的另一個罐水上,用下邊的蒸汽,去加熱上邊陶罐米,這也就是蒸了。蒸出的小米幹飯,比較香,頂飽。這種設備後來做成了連體的,上下陶罐連在一起叫做“甑”。它可以蒸飯,也可以蒸魚,蒸植物塊莖(如古代白薯)。我們可以視此為飲食界的蒸汽革命,但神農氏沒有悟出“瓦特的蒸汽機”從而制造古代火車!只怪當時沒有金屬,這是七千年前最郁悶的事,冶煉金屬需要1000度的高溫,當時的陶窯也就弄到800度,燒陶器還可以,金屬就不行了。

沒有金屬就有很多不方便,比如神農氏的手指甲長了,沒有指甲刀,他就只能用牙去咬,或者到巖石上磨(跟老虎一樣)。如果神農氏想做一個獨木舟,他很難用石器把一根大樹平掏空,而必須先在木頭上燒火,燒掉一層,用石器刮掉一層木炭,再燒一層,再刮。燒大發了,就把整個“船”燒了。砍樹也是這樣。據民俗學家的報告,南美土人用石斧砍倒一顆樹,需要兩個月的時間,邊砍邊用火燒(而我們用鐵斧砍伐,只須一小時)。由於砍樹太麻煩了,當時的人死了就沒有棺材,只用席子和樹枝覆蓋,放進方坑裏最了不起坑頂加一個木頭蓋子覆蓋著,這個蓋子往往是原木拼成的,沒有刨平,上邊也不起墳頭。不過小孩子好,小孩體積小,死了就放在陶器的甕裏埋著。

如果一個喜歡喝茶的人,喜歡吃辣椒、喝酒、抽煙的人,跑到七千年前的先王時代去,那就等於自投死路。不過他也許能喝得酒,因為酒是起源於放餿了的飯,當時放餿了的飯倒滿多的——因為沒有冰箱,所以有非常原始的酒!而且米酒以外據說還有果酒,是猩猩釀造的。猩猩、猿猴這些家夥愛采山果,然後堆在什麽地方,遇到適合的自然條件就發酵,成了酒。從前曾有人觀察並記錄到這種趣事。既然猩猩能做到,想來智商更高一點的先民們也不難發現這果酒的訣竅。

原始酒很渾濁,裏邊摻著飯和果,怎麽喝呢?考古出土的濾酒器給了我們答案。它就像一個茶壺,一頭把“餿飯”倒進去,壺中間擋了個豎立的篩子,酒水就在另一頭湧現匯聚了,可以倒出來喝。(在荒島上可以學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