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討餉(十一)(第2/2頁)

見楊承祖來了,那些儀兵忙過來施了禮“儀正,這賤人是長淳郡主宮裏伺候的宮女翠兒。長淳郡主對她很好,沒想到這賤人居然膽大包天,偷了郡主的東西,想要夾帶出宮。怎麽發落,您下個話吧。”

楊承祖掂了掂那些東西,又勾起那宮女的下巴,端詳了幾眼“模樣生的還算周正,細皮嫩肉,溜光水滑的。唉,卿本佳人,奈何做賊?真是的,這種事我們是沒辦法的,交審理所吧,該怎麽發落,由他們來定。不知道審理所的一頓鞭子下來,這身上還能剩多少好肉。”

王府內有審理所,若是府裏的人犯了事,就由審理所發落。當然,像宮女這種身份,如果是動一動家法,不由審理所處置,也是說的通的。到底怎麽處置,還是看主事人的心情。

王府的家法雖然也厲害,可是比起審理所的鞭子,那終究是差多了。王府長史袁宗臯是個刻板的人,如果這事落到審理所,不但這宮女本人那逃發賣結局,就是發賣前那頓鞭子,也不是普通人生受的起的。

像這麽個小姑娘,一頓鞭子下去,怕是不死也要脫層皮。宮女心理有數,永淳郡主年紀小,為人也厚道,如果交到她手裏,那家法也不過高舉輕落。說不定自己求的懇切些,還能大事化小。聽說要交審理所,連忙叫道:“我是郡主身邊的人,你們不能把我送到審理所去,我要去見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