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爭妻(一)(第2/2頁)

“劉縣丞,你說鐵氏女另有婚配,可有什麽憑據麽?難道單憑一份狀子,就要決定一段婚姻,未免太過兒戲了吧?你身為縣丞做事不能太過急躁,否則的話,恐怕有負天恩浩蕩,也對不起這一縣的黎民蒼生。”

劉庭宣知道對方這是開始找毛病了,還不知道要費多大氣力,才能搞好這段關系。這知縣不會把拜把子的事,當真了吧?官場上結拜這種關系真心扯淡的很,尤其對方還是個錦衣武臣,這種關系怎麽看怎麽也不能當真啊。

他死活是想不明白張嘉印有什麽理由挺楊承祖,再說事到了這一步,也是開弓沒有箭回頭的事,他只好從袖子裏取出那狀紙,又拿出一份婚書“這是當時雙方定立的婚書,三媒六證俱在,容不得抵賴。再說,鐵氏與楊承祖定親,本來就是在喪期,與法理不合,與孝道也不合。”

張嘉印未置可否,只把那狀子及婚書向旁一丟,伸手抄起筆來,就開了一張捕票。“來人啊,速去鐘家莊,把這鐘阿四捉來,當堂對質。”

劉庭宣一見忙道:“縣尊且慢,這鐘阿四並非犯人,不該用捕票,要傳他,也該用傳票。”

“有道理,不過傳票不到,就得捕來,還是捕票傳票各開一張,無論如何,這人我必須要見到,你們聽明白了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