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2章 陳漢的民主(第3/3頁)

高級官員空缺經大臣推薦,皇帝任用,稱廷推。內閣大學士、吏部尚書廷推或皇帝特旨任命,侍郎以下及祭酒,吏部尚書會同三品以上官廷推,外官則總督、巡撫廷推。到了‘千骨一狄’康麻子年間廢除。

陳鳴上輩子曾經聽過一個說法,朱明的廷推是‘民主’的一種表現形式,是歷史的進步。

陳鳴很不喜歡民主,雖然他清楚他所建立起來的帝國,注定要邁過這道坎的。但這並不意味著他自己就喜歡民主,誰也沒規定穿越者就一定要民主不是?

陳鳴就喜歡大權獨攬,就愛‘皇帝萬歲萬歲萬萬歲’。

但是該怎麽給後人鋪的路,他也是要鋪的。

廷推這玩意兒是不是民主他不知道,但感覺起來的確有中不一樣的味道。

朱明中後期的廷推已經形成了制度,雖然被某英明神武的夷狄之君給廢除了,但扒扒歷史書,陳鳴又把它給撿了起來。

明制,凡朝廷遇有重大政事,或遇有文武大臣出缺,皇帝必詔令廷臣會議,以共相計議,衡量至當,然後報請皇帝,取旨定奪,其有關政事得失利弊之研商者,謂之廷議;其有關人事升補任用之擬議者,則謂之廷推。

廷推雲者:是乃明代掄選要吏之法,原規定三品以上及九卿(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尚書,都禦史(掌監察百官)共七卿,再加大理卿(掌刑名平反之事)、通政使(敷教內外章疏),是為九卿。九卿乃全國最高政務機關,熟悉國政推行之實際情形。)、僉都禦史、祭酒等官員,公推二或三人,由皇帝取決任用,謂之廷推,清初尚采行,後廢。

陳鳴現在把這個東東拿出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分割了皇權。

陳漢版‘廷推’的紅線是劃到了三品,無論是正三品,還是從三品,對於內閣大臣人選都能發表自己的建議。針對某個位置,他們有權利推薦自己認可的人選,然後由皇帝統一匯總,從中決出一個人選表單——五到七個人。然後在京和地方上的三品文臣就可以針對這個名單進行推舉了。

最後的前三名由內閣遞交皇帝采選。

不是說這些大臣們自己選的第一名就一定能坐上寶座,最終的抉擇權還握在皇帝的手中。

現在陳漢朝的這個‘廷推’制度還只限於內閣,當整個制度制定完成以後——比如二品官和三品官的評分是不是一樣啊,要是有缺又如何啊,陳漢的廷推制度與積分制是有機的結合起來的。整個過程估計要扯皮兩三年吧,二品官肯定不願意跟三品官一個分數啊。而地方上的巡撫大員一直在謀求自我品級升級,而且這事兒陳鳴也不自我表態,只是拋出了一個命題讓他們自己去搞。

等到這事兒有個結果的時候,那時候第二任內閣也該走到尾了。

而第三任內閣如果順利誕生,未來的時候,陳鳴還要把‘廷推’的範疇從內閣重臣擴展到在京的各部尚書,各院各署首腦,然後再接再厲,擴展到各省巡撫。

但是自陳鳴終身,他沒有把兵權分出去半點,大都督府始終掌控在他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