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之前三個章節的結論

當人們會對他人的不幸感到同情時,當人們被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緊密聯系在一起,而不是被感情的脆弱而拉遠距離時,人們就會更容易在需要時相互施以援手。當一個美國人向他的同伴請求幫助時,要是他的同伴拒絕幫助他那才奇怪,並且我注意到,美國人經常熱心地主動去幫助別人。

要是在公共的道路上發生了什麽沒有預料到的意外時,人們會從四面八方趕來幫助受害者,要是一個家庭遭受了什麽重大的變故,就算是不認識的陌生人也會慷慨解囊,人們會送來不算昂貴卻數量眾多的心意來援助受苦的家庭。

在世界上各個文明開化的國度中,常常會發生這樣的事,遭受不幸的人發現自己被人們孤立,就像森林中的野獸一樣,但這種情況在美國卻幾乎沒有出現過。美國人雖然在禮數上顯得粗魯和無情,但他們卻從來不會感覺遲鈍,他們總是快步給予別人幫助,卻不要任何回報。

這些與我之前所說的利己主義並不矛盾。我甚至看到這兩者之間有著一致性,並無任何違和感。

物質環境的平等會讓人感覺個人的獨立,同時也會顯露出人的弱點。人們雖然自由,但卻遭受著各種意外的威脅。然而生活經驗卻很快地讓人們學到,盡管他們不習慣於接受他人的幫助,可有時候沒有這種幫助的話,那真的是寸步難行。

而在歐洲我們每天都能看到這樣的事,同一行業的人之間很樂意互相幫助,他們遇到的都是相同的苦難,這一點就足夠讓他們試著互幫互助了,不管他們在別處是如何的冷酷無情或者自私自利。因此只要他們中的一人遭受危險,而他人只要犧牲一小點兒或者有著一點兒沖動就能救助他時,大家就會嘗試著幫助他。這並不是說人們被他的命運所深深觸動,要是人們發現自己所做的都是無用之功,便會立即將之拋諸腦後,回到自己的生活軌跡中來。人們彼此之間有一種無意的心照不宣的協定,那就是這次我幫助了你,那下次我需要幫助時那你就得還我的情。

將我所形容的這種情況延伸到階層範圍上來,你就能明白我的觀點了。

實際上,在民主社會中也存在著這樣類似的規律。每個人都感覺自己在遭受著和別人一樣的苦難和危險,於是人們的利害關系和他們的同情心使得大家在需要幫助時,相互之間的援助變成了一種行為準則。

環境越是趨向於這樣,越是有更多的人展現出這種互幫互助的傾向,他們認為這是相互的義務和責任。

在民主社會中,服務性質的機構幾乎沒有受到認可,一些好的部門不斷地被放棄。當所有人都願意去幫助他人時,還致力於服務性質的機構是很怪異的行為。

注釋


[1]民主社會中的人自然而然地對彼此懷有憐憫之心;他們擁有密切而簡單的關系,不會輕易因對方而感到惱怒,因此他們自然會幫助彼此。這正是在美國發生的一切。在民主社會中,人們很少給予大幫助,但總是提供幫助。很少有人專注於幫助他人,但所有人都願意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