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因禍得福

一個民族的消亡其實遠沒有人們想的那麽慢。

尤其是草原民族,消亡,誕生,鼎盛,再消亡的速度快的讓人難以理解。

無數年以來,草原上曾經出現過很多族群,這些族群有的在歷史上留下了赫赫威名,有的名不見經傳,就已經消亡掉了。

一家一戶分散生活,對於草原人來說就是一場大災難,沒人能單槍匹馬的在草原上活下去。

可是,因為牧場的原因,他們又必須分散,組成一個個的小部落抱團生活。

在這樣的小部落生活久了,因為基礎的信息量逐漸變少,他們的知識層面就會逐漸退化,假如時間再久一些,他們就會趨於野蠻化,會越來越像野獸。

畢竟,在他們的小天地裏,活下去才是唯一要關注的事情。

因此,當他們的大部落毀滅之後,這些小部落很自然的就變成了別的部落的人,不可能有哪一個小部落依舊堅持自己的信仰。

即便是有別的部落這樣做了,他們也會成為別的小部落爭著侵犯的對象,在這種局面下,小部落只會消亡的更快。

劉陵帶走了匈奴人的主力,不過短短的五年時間,草原上就沒有人自稱匈奴了。

金日磾如今擔任了皇帝近衛首領,有的是途徑知曉草原上發生的事情。

漢家草原上,已經沒有了匈奴人……只有一群邊民,在昔日這片屬於匈奴人的草地上放牧,唱著漢家的牧歌,放牧著漢家的牛羊。

漢家人存活在世上的本事是最高的,只要有水,有土地,他們就能播種糧食,收割莊稼,哪怕只有一戶人家也能艱難的活下去。

種地的本領早就融入到了每一個漢人的血脈之中,不論隔多少年也難以消除。

高高在上的劉徹,最喜歡幹的事情依舊是行走在將要成熟的莊稼地裏,每年到了莊稼收割的日子,他都會離開皇宮,將自己投入到廣袤無垠的糧田裏。

看著風吹麥浪的跌宕起伏的模樣,他就從心底裏歡喜。

董仲舒喜歡種小米,衛青喜歡種菜籽,富貴如曹襄者,也裝模作樣的在家裏開辟了一片稻田……

種莊稼是大漢國立身最正的事情。

昨晚被張安世蒙騙了,金日磾早上醒來的時候卻對張安世充滿了感激。

與張安世一起離開雲氏,他就敏銳的感覺到,他這位昔日的春風路上的王子,現如今已然不值錢了。

不再有美艷的漢家婦人為他停下馬車,更不會有嬌媚的仕女邀請他共乘一車。

匈奴人少年,青年之時,各個都是奪人眼球的美少年,到了中年之後,一個個毛發旺盛,胡須會把五官都遮蓋起來,再美的男子,在那些喜歡美麗少年的婦人眼中,也不過是一只只穿衣服的野獸。

或許會有一些婦人會喜歡,金日磾卻對她們毫無興趣。

張安世對此樂見其成,只要金日磾沒了昔日的魅力,他就很喜歡跟金日磾一起出遊。

“今日你有公務嗎?”張安世擡頭看著太陽打了一個噴嚏之後笑眯眯的問金日磾。

“有!”

“什麽公事?”

“灞水邊上發生了一場慘案,一百一十四個人,只有一人逃脫,其余都被人殺了。京畿之地發生這樣的慘案,陛下已經知曉了,命我早日將兇犯捉拿歸案。”

“誰被殺了?”

“一支商隊!”

“劫財?”

“不,財物絲毫未動,就連敬獻給東宮的六方美玉也完好無損,這是仇殺!僥幸沒死的馬合羅被你大師兄無意中救起,人現在在廷尉府,陛下信不過廷尉府,也沒有動用繡衣使者,將案件交給了我們近衛。”

張安世笑道:“陛下沒給你指定兇手是誰?”

金日磾看了張安世一眼道:“不外乎長安九姓!”

“長安九姓?”

“你不知道?”

張安世搖著腮幫子道:“不知。”

金日磾冷笑一聲道:“你不知道才見鬼了,你雲氏在長安九姓中排第五,排名尚在留侯張姓之上,所謂的”金蒓玉粒噎滿喉“說的就是你雲氏。”

張安世甩著腮幫子道:“我雲氏也就是貪吃一些,怎麽就成長安九姓了。像曹氏那種‘溫柔鄉裏睡不足’的才是該你們真正面對的豪門大戶。就算是這幾年錢多了一些,也要跟霍氏的‘百戰黃沙穿金甲’放在一起才好聽一些。”

金日磾嘆口氣道:“你們是碩果僅存的勛貴,雲氏,霍氏是幸進家族,自求平安吧,陛下,太子看你們太不順眼了。”

張安世笑道:“雲氏以後會分裂為三,小霍氏,小張氏,再加上雲氏,如此一來,雲氏就不成別人的眼中釘了。我大師兄回來了,涼州牧的官職放棄了,我們甚至屢次要求陛下將李敢從涼州路調回來,如此一來,雲氏就剩下關中可憐的一點家業了,誰還看在眼裏呢。倒是你,這些年被陛下屢次提拔,如今成了近衛首領,以後雲氏要是倒黴了,還要你幫一把,就當你還雲氏的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