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三章 無所事事的霍去病

霍去病在草原上其實屁事沒幹,自從上次與匈奴小王梟盡打了一場毫無意義的仗之後,他就整日裏帶領著大軍到處尋找羊盤,然後,就一把火燒掉羊盤。

面對一堆堆肮臟的牛羊糞便,霍去病很少把精力放在這些東西上面。趙破奴雖然從小就生活在匈奴地,他當馬賊的時間遠比當牧人的時間長,雖然知曉羊盤的作用,卻不是很了解,至於李敢,在戰場上試驗過火藥的威力之後,眼中已經沒有敵人這種東西存在的地方了。

在聶壹造了一場大孽之後,有幾個匈奴人的膽子徹底被嚇破了。

其中就有與梟盡一起長大,並且成為好友的復陸支,伊機盰。

找不到匈奴人,霍去病怒火萬丈,即便是前軍將軍趙破奴都被他用鞭子抽過。

擔心受責的大漢遊騎如同受驚的驢子,滿世界奔跑,尋找匈奴人的蹤跡。

效果依舊不佳,而長達二十三天的連續操勞,折損在荒原上的遊騎達到了驚人的六十七人。

這個時候,復陸支跟伊機盰大著膽子向霍去病建議:冬日馬上就要來臨,匈奴人需要尋找過冬地,這個時候需要羊盤作為宿營地,否則,他們的牛羊就無法在寒冷的大地上休息。

想要殺死匈奴人,與其四處尋找匈奴人的蹤影,不如直接燒毀羊盤……

梟盡被綁在一頭駱駝背上,當他看到昔日的好友,帶著漢軍燒了一個有一個的羊盤,目眥欲裂,整日裏沖著天空向昆侖神禱告,希望昆侖神可以降下一道雷霆將這兩個匈奴人的叛徒活活燒死。

秋日的荒原上已經有些寒涼了,霍去病坐在帳篷裏烤著火,用小刀子削羊腿吃。

跟雲瑯混的久了,他對食物好壞也就有了要求。

小羊腿被炭火烤的金黃,刷上雲瑯秘制的料汁,再用火烘焙一下,將食物與香料的味道完全激發出來之後,就一層層的削著吃。

李敢進來的時候,很自然的從邊上的盤子裏取過一支羊腿學著烤。

趙破奴卻有些畏縮,他臉上的鞭痕還沒有下去。

霍去病看看趙破奴,就把手裏剛剛烤好的羊腿丟給趙破奴,就當是道歉了。

趙破奴接到羊腿大喜過望,就拿著羊腿湊到李敢身邊學著李敢的樣子削著吃羊腿。

他知道,他挨揍挨的極為冤枉,大軍所到之處,方圓兩百裏之內是不可能有匈奴人的,這一點他幾乎敢用腦袋擔保。

沒有匈奴人,總不能憑空變出匈奴人來吧?

雲瑯給霍去病當長史的時候,霍去病還沒有這麽暴躁,換了聶壹當長史,狗日的一點屁用都沒有,連大將軍的火氣都壓不住,導致兄弟們遭殃。

跑死了六十七個人,大將軍才放棄了無意義的搜索。

要霍大將軍道歉那是不可能的,大將軍即便是犯了錯,即便是在陛下面前,也從不說一句軟話。

他的態度很明確,要老子的命,你拿走,要老子道歉,這不可能。

所以皇帝每次只好親自揍他一頓算是發泄怒火,不管這位大將軍犯了多大的錯,統統是打一頓了事,包括上一次冒天下之大不韙上書皇帝分封三王,立太子之事。

剛剛霍大將軍賞賜了半根吃殘的羊腿,已經表示道歉了,所以,趙破奴心裏暖洋洋的……如果再能賞賜一口酒喝就太好了。

火盆旁邊,還放著一個用白銀打造的大肚子水壺,這個水壺的蓋子據說用的是雲氏工坊裏的新工藝——螺紋,只要輕輕扭一下,蓋子跟酒壺就會連接在一起,不論如何顛簸,也不會漏水。

這樣的水壺,李敢也有,可是,能在水壺裏裝一種特殊烈酒的人,只有霍大將軍。

趙破奴是一個嗜酒如命的人,自從進入荒原之後,他就一口酒都沒有喝過,如今,聞著敞口的水壺中散發出濃烈的酒香,他的喉結就上下竄動,口水溢滿嘴巴,啃一口羊腿,口水就能把羊腿洗涮一遍。

“就喝一口!惡心的樣子!”

霍去病隨手把酒壺丟給了趙破奴,趙破奴大喜,剛要伸手接,卻發現酒壺被大將軍背水葫蘆的親衛搶先一步給抓住了。

在趙破奴仇恨的目光中,親衛從懷裏取出一個拳頭大小的瓷杯,倒了滿滿一杯酒遞給了趙破奴,見李敢也在看他,就從懷裏再次掏出一個瓷杯裝滿了酒遞給李敢。

霍去病笑著指指那個家將道:“別看這家夥姓霍,其實骨子裏是姓雲的。”

李敢,趙破奴焉能不知這個家將的重要性,要知道,雲瑯那個家夥把這個家將全族二十七口人,全部都接到雲氏居住,傻子都知道,但凡霍去病出半點問題,發瘋的雲瑯要是不把他全家二十七口剁成肉醬才怪。

如果霍去病平安歸來……這家夥全家立刻會成為大富翁,而且還會有官職賞賜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