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2章 戰爭稅(第3/3頁)

“胡商想買軍械是個好事啊,我們如今軍方的裝備換裝的也都差不多了,目前正是產能過剩,開工不足,好多軍械廠都改接了一些民用的農具、炊具等在做呢。”

“還有,我們換裝下來的許多舊軍械,也都堆在倉庫裏面呢。”

“派人組織下這些胡商溝通溝通,他們想買軍械當然沒問題,先把我們換裝下來的舊軍械推薦給他們。能賣多少賣多少,價格方面要把持住就好。若是他們想要新式裝備,也可以,但這個價格就要賣高些。”

軍器監這麽大的產業,如果產能過剩,也不能就此裁汰,軍工體系還是非常重要的。

若是通過做軍械出口,做外貿易訂單,既能維持這個軍工體系,又能夠獲得利潤,那當然沒理由不做的。

至於說,武器出口會不會威脅到大華,其實距離就是最好的安全保障。

什麽羅馬啊、法蘭克啊,離中原那是太遙遠了,就算賣給他們再多,他們也不可能有本事打到東方來。

至於說,軍械出口,難免會有些軍械流出到阿拉伯啊,甚至是真臘啊、驃國、狼牙修、室利佛逝、阿拉幹、戒日、獅子國、新羅、百濟、東瀛等這些大唐的敵國手裏。

可張超還是那句話,這種小規模的流入,是不會引起什麽太大的質變的。

大華士兵裝備一件胸甲,成本才五貫。賣出去,至少五十貫,而百濟這些敵國可能買到手,得花費六十貫。

這樣高昂的成本,他們又能買的起多少呢?

“陛下,那諸侯們想購買軍械?”

“諸侯要買當然也賣,價格方面,可以比出口價格稍低一些,但諸侯購買的軍械都需要做登記備案,他們購買的軍械數量,不得超過所擁兵額裝備量太多。”

諸侯是有生產軍械的權力的,但卻只能自用,不得對外販賣。

因此多數諸侯其實自己生產不了,又無別外能買,只能在朝廷這裏購買裝備。而那些有能力有技術可生產裝備的,但鐵又是朝廷專營,他們還得在朝廷這裏購買鐵料鋼料,依然要受限於朝廷。

朝廷通過提高鋼鐵材料價格,甚至是直接提高軍械的出售價格,就能很大程度上控制諸侯軍隊的規模和裝備的優劣。

而朝廷甚至還能通過對諸侯出售裝備,再賺一筆,相當於征了諸侯一大筆戰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