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3章 大憲章

議會大廳。

兩院議員這一個月來,每天都早早前來。攝政張超授權議會,交給他們一個重要的任務,商議擬出大憲章草案來。

這也是約法中,張超與大家達成的一個協議。

立憲。

張超給大憲章草案定了一些基調。

比如他親口提出,皇權神聖,但以大憲章規定為限。憲法高於一切,高於皇權。設立議會,授予議會立法之權,實行責任內閣制。

朝廷為聯邦制帝國,聯邦領土由帝國直轄各道以及諸侯分封各地組成。

由張超親自提出的這些基調,讓那些議員們十分興奮。自古以來,皇帝都只是集權,還沒有見過這麽主動放權的。

漢以來君權神授觀念深入人心,而現在皇帝卻主動的提出憲法高於皇權,提出依憲依法治國。

議員們代表的是各大階層,他們很清楚如果這個憲章真的頒行,那麽以後大家的權力真的是大受保護。

哪怕張超身為開國之君,權威極高,可只要他肯遵守自己訂下的憲章,以後新朝的制度也算是定下來了。

魏征和許敬宗現在是上下議院議長,負責帶頭起草大憲章草案。

張超把權力放下來了,議員們很興奮,但這個大憲章到底要列多少條,又應當把哪些具體內容寫上去,其實大家也沒有多少底。

畢竟,開天辟地的頭一遭這是。

“你說攝政是真的要推行憲政?還是說,這只是一個幌子,等到他登基繼位之後,又變回去呢?”魏征問許敬宗。

許敬宗笑笑。

他心裏是覺得這個憲政不靠譜,哪有皇帝自己約束自己的。至高無上的皇權上,又還要弄出來一個憲章,這不是給自己找不痛快嗎?

不過看破不說破,許敬宗道,“攝政當然是要推行憲政的,要不然,為何讓我們在這裏協商憲章草案呢。”

對於許敬宗來說,其實憲不憲章,又有何關系。他不認為一個憲章,就真的能約束的了皇帝,尤其是張超這樣的開國皇帝。過去,張超皇帝都不是,可不也一樣能夠掌握大權嗎?

所以啊,有些人就是太執著於表面。

他覺得這個憲章,其實就是安撫人心用的。

不過議員們確實很用心的在討論憲章。

有人提議。

“既然以後是內閣負責制,那我認為翰林院就不應當握有批紅之權。”

有人道,“如果實行內閣負責制,則本身連批紅都不需要了。”

批紅,那是內閣把奏章票擬之後遞給皇帝,皇帝批紅。既然張超說以後要內閣負責制,那就沒有必要說再票擬批紅啊,那應當是由內閣直接批閱處置事務。

有人表示贊成。

如果不需要皇帝批紅,那翰林院哪來的批紅大權,他們批紅可是代皇帝批紅。如果皇帝不批紅,那以後還保留翰林院,豈不是說翰林院比內閣權力還大?

一群人爭論的十分起勁。

紛紛說要取消翰林院的批紅大權,朝廷只有內閣負責總攬朝政就行。

開元以來,內閣雖有票擬之權,但也僅是給皇帝提供一個初步處理意見,最後的決策之權還是在皇帝手裏,甚至因為翰林學士為皇帝代為批紅,其權力甚至能夠與內閣相提。

內閣的權力其實是不穩定的,因為他們的票擬隨時可能會被否決。

現在張超明確說了內閣負責制,那翰林院以後依然可作為皇帝顧問機構,但不應當再保留批紅之權。否則,那權力將超過內閣。

不少議員都達成一致共識,以後翰林院不得擁有批紅之權,內閣也不再需要票擬,直接批紅。

“皇帝當有否決之權。”

許敬宗過去,高聲加了一句。

要是內閣直接有批紅之權,那皇帝幹嗎?許敬宗認為張超讓他來議會,就是讓他來把關的。

一些議員想了想,也是這個道理,總不能讓皇帝真的就一邊站了吧,那還叫什麽皇帝呢。

現在讓內閣直接有處置大權,就已經很好了。

內閣的一眾宰相們共同商議奏折處置意見,最後由首相拿意見。但是皇帝如果對處置有異議,也可以否則。

但相比過去,現在內閣等於直接擁有批紅之權,是把過去票擬和批紅之權加在一起,有憲法保障他們的這個權力。皇帝擁有的最終否決權,但這種否決權畢竟不可能每次都用。

程序上來說,內閣的總領朝政權得到確認。以前,奏章票擬後得放到禦前,經翰林院和皇帝朱批,而現在,是內閣直接批示,不用再經過皇帝那邊。皇帝就算要否決,那也是針對某些奏章有意見,整個程序並不會改變。

最後達成共識,翰林院不再有批紅之權,內閣直接有批示之權,而皇帝有否決之權。

結束一天的討論,許敬宗到內閣向張超稟報進展。

聽完了他們今天討論出的結果,張超只是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