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2章 統購統銷

祝大家新年快樂!

一斤鹽定多少錢,朝廷又要超發多少鹽引?

李世民直接讓人去宣旨,把諸位宰相也召入宮中,詢問他們的意見。

此時是傍晚時分,宰相們都下值回家了,正準備吃晚飯,接到皇帝的諭旨,沒人跟李超一樣還要拖三等四,都是急急進宮。

房玄齡杜如晦在宮門口遇見,一起下馬入宮,一邊疾步小跑,還一邊疑惑,難道是突厥人已經打過來了?

等進了宮,李世民卻說起了鹽。

一位中書令一位侍中,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急急忙忙把宰相召見宮,就為談鹽?

“無鹽稅則將無大唐矣!”

李世民開口,就說出了一句震住兩位宰相的話,等其它宰相們到來,李世民又說了一遍,大家都為這話震的不輕。

無鹽稅無大唐?

可鹽稅一年才百萬貫而已啊?

接著李世民自然是把鹽稅改革的事情說了一遍,什麽鹽牌鹽引鹽債超發民產官收商銷等等,一連串的新名詞,其實都是剛剛在李超這裏現學的而已,但現賣的結果不錯。

房玄齡直接望向李超,目光裏意思很明顯,這肯定又是你弄來的名堂吧,李超微笑。

“我覺得可以超發,需求三百萬引,直接發一千萬引。每引就定價三貫好了!”高士廉聽完了前因後果後,覺得鹽引這是個不錯的辦法,既然皇帝說需要三千萬貫,那就簡單點來。

一引是一百斤,賣三千錢,那就是每斤三十文錢。

“太貴了,早幾年,一斤鹽不過十文錢,就算這兩年漲了點,也沒這麽多的。”楊恭仁覺得這個價格高了,一斤鹽三十文錢,這還只是官府統銷的價格,下面還有分銷零售呢,到時價格得是多少,百姓還吃不吃鹽了?

那定多少合適?

大家開始討論起來。

定價這個東西並不容易,得綜合考量,既要考慮百姓承受能力,又要考慮朝廷的籌款,還要考慮鹽商和鹽戶們的利益。

有人提議,幹脆朝廷自己經營鹽場,自己賣鹽,這樣所有環節的利益都由朝廷得了。

不過這種外行的話一說出來,李超立即就反對了。

朝廷是管理者,監督者,不是經營者。

真要朝廷來做,未必就比商人做更強,就好比一個簡單的道理,朝廷做,那是大鍋飯,積極性等未必高,而且會帶來一個很大的管理成本問題。

李超堅持強調,要走民制商收商銷的這個路子,不能改變。

“鹽價問題,我覺得可以分區定價。”

見大家爭個不停,李超提出了自己的意見。不拿點幹貨出來,估計沒準的宰相們爭半天也爭不出什麽來。

“我認為,我們可以把大唐分為北方、東南、劍南和廣南四大鹽區。”

李超說把大唐分成四個鹽區,而且不是東南西北,而是北方、東南、劍南、廣南四區,也是有原因的。

如今大唐的北方,主要行銷的都是解鹽、河東鹽、東北鹽,既河北和河南東的海鹽。

如果按鹽的種類來說,有池鹽和海鹽之分,如果按加工,又可以分為顆鹽和末鹽。顆鹽就是沒有加工煉制的粗鹽,末鹽就是加工過的細鹽。一般來說,顆鹽比細鹽便宜,海鹽比池鹽便宜。

北方食用的鹽中,河東解池的鹽產銷最多,價格最高,其次是河東北部鹽池的鹽。東北鹽則以海鹽量大便宜聞名,不過海鹽也有個缺點,就是在東北沿海,往北方內陸運輸成本高。不比解池的鹽,就靠近黃河,處於關中、河東、黃河的中心,距離河北也近。

李超記得,中唐之時最初搞鹽專賣,是食鹽一斤十錢,然後加稅百文,到了晚唐時期,鹽價更貴,因此導致無數私鹽販子鋌而走險,最後晚唐的那些叛軍首領,黃巢、王仙芝、王建等等梟雄,幾乎都是私鹽販子出身。

十文一斤的鹽,以唐時的物價算不上太貴,但十倍鹽價的稅,就非常之高了。

李超記得北宋時鹽也挺貴,北方鹽價一般是四五十文一斤,鹽有多個等級,但大抵就是四五十錢一斤。

而在蜀中,卻因為鹽多地狹,朝廷為了保證鹽利,因此把鹽價定的很高,每斤鹽四百文,直接就是北方地區鹽價的十倍。

宋太宗至道年間,朝廷統一規定:“凡顆鹽、末鹽皆以五斤為鬥。顆鹽賣價,每斤自四十四至三十四錢,有三等。末鹽賣價,每斤自四十七至八錢,有三十一等。”

後來,朝廷下召令蜀中鹽價減半,此後一直維持每斤鹽二百錢的高價。

就北方地區來說,解鹽的差別不大,質量較好,海鹽差別多,档次多。當時河東北部的地方,多用河東本州或汾州的鹽池鹽,由於這些鹽池的鹽質量差,當時官府向鹽民收購的鹽價才每斤六至八文,向民戶賣出的價格卻是三十六文,轉手就賺五六倍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