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3章 大地主

武德六年,623年。

扳著手指算來,李超來了整整三年了。

今年李超二十五歲,在現代生活了二十二年,然後在大唐生活了三年。二十五歲,也不是完全正確的方法,畢竟他出生於1994年,而現在是公元623年,真要算,他實際年齡應當是負1371歲了。

負1371歲,很有趣的一個說法,想到此,李超就不由的搖頭而笑。

不管是二十五歲,還是負一千多歲,李超如今在大唐的富豪排行榜上,都有一席之位。論錢財,李超估計上個前十是沒問題的。

他現在每天什麽都不做,在家躺著數錢,都會數的手抽筋,根本數不過來。論田地,李超在嶺南有甘蔗園、在隴右有牧場,在朔方有莊田,在關中、在河北、在河南、山南、河西、河東淮南、江南等諸道,李家擁有大量的田產,具體的數字,早就有過千頃了,有了十幾萬畝田地。

不過雖然千頃田地,但田地並沒有給李超賺多少錢。在田產上,李超其實是花的比賺的多。田產購入一次性花費不少,可每年的收益卻不多,尤其是如李超這樣不肯黑心的地主,賺的就更少了。

還得自己花錢買牛租給佃戶,自己花錢給地打井修渠,得自己打制農具水車風車等租給佃戶,真算下來,這三年來田產的收益,還不到他購置經營田產上花費的九牛一毛。

田產不賺錢,但這是優質的不動產,有資產保值的保障。

李超真正賺錢的,卻是那些工商產業,嶺南的蔗糖加工廠,海上的商船隊。還有隴右的牧場、朔方的鹽場、河套、秦嶺的礦山,加上商隊、商行、各種手工作坊,通過這些,李超日進鬥金,如果擁有一棵棵的搖錢樹,一個個聚寶盆,變的非常富有。

靠著多出一千多年的見識,李超在唐朝過的很好。

李超要錢有錢要地位有地位,但他覺得先賢們有句話說的很對,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既然老天讓他來到了這裏,又有了如今的權勢地位,那他總不能整天躺在家裏混吃等死吧。

人總該有點追求的。

吃飽穿暖,有屋有房還有妻有妾有兒有女了,那總還得體現出自己的價值來。

記得後世有位馬財神說過一句話,當我年賺十萬百萬的時候,我很快樂。因為那些錢就是我的,能夠大大的改善我的生活,滿足我的夢想,我過的很開心。但當我年賺一億十億的時候,我沒有以前快樂了。

因為那些十億百億,他並不是真正屬於我的,那不過是大家把錢放在我手裏幫他們保管而已,我得幫大家保管好這些錢。

這番話,李超以前不太理解,如今理解了。

先賢早在很早以前就詮釋過這話。

人有多大的能力,就有多大的責任。如果只是個小人物,那管好自己就夠了,能力強點,那麽照顧好自己的家人朋友。當你有了更大的能力時,你就還有更大的社會責任。

錢再多,對李超來說也只是一個數字了,他一頓也吃不下一鬥,更別說千石萬石糧。到了晚上,他也只能睡一張床,不可能睡廣廈萬間。

他不可能如那些地主老財一樣,賺了錢就立即拿去買田置地修宅放貸,然後收租收息,再買田放貸,家裏有錢,就埋地下藏豬圈。

那樣的生活並沒有什麽意義,那只是淪為了錢的奴隸,而不是主人。

所以李超雖然也會買地,但他不會去惡意兼並,巧取豪奪,他的土地更多的是比如關中的洗澡溝這樣原本的荒溝開發出來,把原來隴右河套那些邊疆荒地開墾出來。他有錢也出借,但卻不是高利貸,而是當鋪、錢莊,這樣對百姓更有幫助的方式。

李超更喜歡互惠互利,給予別人需要的幫助同時,也收獲一些實利,而不是去欺詐、強奪、壓榨。

李超的行事風格,與許多地主豪強們格格不入。

甚至是顯得有些怪異了。

其它的地主豪強們其實挺喜歡大災年的,大災年雖會造成糧食歉收,但地主們永遠不用擔心沒飯吃。他們的糧倉無論什麽時候總是滿的,他們有足夠的抗災能力。

而普通的百姓,就沒有這個能力了。

一遇大災,便往往就會破產。

自耕農可能要賣地,貧民為了活下去,甚至得賣兒賣女賣自己。

大災年,就是地主豪強們收割的好時節,他們趁著災年高價賣糧、借貸,然後低價買進田地,甚至把那些失地而又欠債無法還的破產百姓,收為自己的奴仆佃戶。

一場大災下來,他們放的債增多了,他們名下的田地增多了,他們莊園裏的奴仆佃戶也多了。

地主豪強們家裏那麽多的田地,那麽多的奴仆佃戶,大多就是這樣來的。

每次大災,地主豪強們的實力反而增強幾分,天災損失的那點,早就補回來了。哪有如李超這樣的,天災之年,低息借糧給佃戶,甚至遇天災之時,當鋪、錢莊裏的借貸還能延期和減免利息,這不是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