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諾德議員(第2/2頁)

諾德的道德雖然最近因為人口的事情有些降低,也出現一些類似碰瓷的事情,不過很快這些就全部消失,因為針對這樣的案件,諾德警方一律按照€5,000——€10,000進行處罰,犯罪成本太高太高,高到這樣的事情沒人願意再做。

十次成功不過才幾百歐元的收益,但栽進去一次就是家破人亡的局面,除非妻子、兒女同罪犯斷絕關系,並且終身不能有救濟、援助之類的事情發生,否則他們需要為犯罪承擔罰款的償還問題。

事情有些無情,但對方做的就是無情的事情,因此理應有這樣的處罰,論律法的嚴苛成都,諾德當屬第一。

當然,錯案、冤案也可能誕生,可因為議員制度的問題,這樣的問題大大的減少,畢竟議員是公選出來的,他們代表的就是普通公民的利益,絕無舞弊的可能性出現。

君主制也許就是這一點好處,國家是大公(國王)個人的,沒有誰比他更期望這個國家繁榮富強,政府有屬於自己的利益,議員們背後站著的其實並不是公民而是諾德大公,選舉代表的是民意,但如果沒有大公的支持,很難保證其中的公正性。

古來帝王多是昏庸居多,就因為他們缺少真實情況的了解,議員從某方面就是這聲音的傳話筒,他們同政府官員天生對立,絕不可能替他們遮掩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