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升堂問案

江州的不少老百姓正在拍手稱快。因為平時比較狠比較極端的摩尼教道場,從上到隨下,一個不剩下全部被太平軍給抓了。傳言,還真被名將黨世雄給查出了貓膩,找到了一具無法解釋的燒焦屍體。

在高方平的治下,一切都是簡單粗暴的,少他娘的撤其他犢子,盡管有不少江州本地德高望重的大人物都來說情找理由了,扯什麽禮部啊什麽的。

全部被大魔王罵跑掉:“全部給滾,你們沒資格議論禮部,怎麽和宗教司撕逼,是我高方平考慮的問題而不是你們,出現屍體我就要抓人,這根本沒有任何情面可講。我是皇帝派來保護他子民的守臣,不是宗教司派來跪舔的官僚。我治下只有一個辦法好說話,就是別死人,那一切好說。江州,只有一人有權耍流氓有權殺人,那就是皇帝任命的江州主政高方平,而不是其他的什麽鳥人。”

……

“升堂。”

“威武——”

伴隨著陣陣殺威棒的敲擊聲,高方平親自駕臨州衙,審理事關摩尼教火刑一案。

這次乃是公審,允許大面積百姓道場圍觀,同時,沒事的公務員也到場學習觀看大魔王怎麽審案。

會審案子的人比比皆是,趙鼎就比高方平強得多。時靜傑丁二這些知道的法條,也比高方平多的多,會更加嚴謹。

但這些都不重要,來這裏,並不是觀看高方平的腦洞有多大,而是要進一步的確定江州現在是什麽風向。是的沒錯,否則看錯風向什麽時候死了就冤枉了,而觀看高方平審案,不是學習業務,而是領悟江州現在的政治氣候是什麽。

事關摩尼教,若是蔡倏在這裏和稀泥,然後不了了之,那麽很顯然,就代表那一時期要讓著各種道士和尚聖火了,那就是政治正確。其後各位縣爺們有樣學樣,但凡和摩尼教有關的事就退讓,不報,然後壓制其他老百姓。

為什麽讓著摩尼教呢,因為官府一拉偏架後,剩下的就是會哭的孩子有奶吃的邏輯了。

一旦蔡倏收了摩尼教、道士和尚的錢,官府就肯定拉偏架這毫無疑問。或者遇到雖然清廉,卻也不喜歡麻煩的官僚,譬如張綿成他不收錢,但他也懼怕和禮部宗教司撕逼,那麽他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放任,仍舊算是拉偏架。

此番一個人命的案子,盡管高方平也是法官,卻是江州大法官,判處許洪剛五千人死刑需要高方平做主,但是一般情況下,類似案件都是各縣自己審核,只要審了後,趙鼎這個江州檢察官不抗訴,就生效了,送交提刑司定案。

但是此番摩尼教的人抓了已經有些時候,且高方平發文,讓江州各縣“法官”都來,對他們說:我教你們怎麽審案。

教那些法官就是個笑話,豬肉平才到江州就鬧出過不懂法的笑話,但是大家也都要很積極的來,因為這個案子是風向標,就是江州這個任期內司法導向的大轉變,一旦弄錯了,往後出了事,媽的大魔王是不會仁慈的。

原本想讓德化縣審,高方平旁聽,可惜張綿成真不是做法官的料,他只能做其他。而時靜傑只能主持德化縣工作,卻不是真正的知縣,沒有司法權。是的小時的官位沒有資格判案,他只能在官府和大宋律的框架下主持工作。

於是提到州衙,高方平親自主審。

公訴人:江州司法參軍趙鼎。

是的趙鼎這貨不是法官,他是檢查官,他這次負責對高方平陳述他掌握的證據,以便讓高方平判斷是不是要砍人,如果砍錯那就是趙鼎的問題,說明他提供的證據有問題,那就要把小趙吊起來。

猶如一個大昏官,沒精打采的樣子,帽子也有點歪的高方平坐在高堂之上,看著跪在堂下涉案的二十三個摩尼教眾少頃,又看看另外一邊,作為證人舉報的一個老頭和一個唯唯諾諾的孩子。

“證人之證人可信程度,和其出生,職業,身份非常相關。”高方平開場不依照程序,直接問道:“趙鼎,這不是小案子,是否核實證人之背景。”

趙鼎道:“已查實,江州土著,三代為農,足額納稅無無良記錄,非匿名舉報。”

在後世的法庭上這不是什麽背景,但在大宋,一般秀才說話的分量還真不如這個老頭。古代的農人他真是很牛逼也很重要的。三代為農又無不良記錄,就是蔡倏升堂,也要給這個老頭面子,因為他真是趙佶的一等良民了。

高方平點了點頭,不在問這個問題了,又道:“對本官陳述案情。”

趙鼎道:“德化縣更具證人之舉報,上報本司,於是在禁軍、差人配合下進入道場查證,確有一具被燒死、他們未有明確解釋的屍體。據仵作判斷,被燒死亡時間,和證人舉報之時間吻合,無差錯。據此,我司認為乃是私刑私法,私設公堂之罪,便依大宋律拿下等候相公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