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為政者的責任(第3/3頁)

大宋的稅率真不算低,最要命的一點在於繳秋糧的時候,還經常產生支移。所謂的支移,就是除了讓老百姓拿繳納糧食,還必須把糧食送到官府指定的地方。不去可以,把糧食留下,然後在繳納一筆運費給官府。

比方說現在西北戰事吃緊,而陜西已經千瘡百孔赤地千裏。在小種經略相公的壓力下,秦鳳路轉運使一紙文書進京,朝廷就會派江南官府督運糧草去西北,但官府實在忙不過來,無力運糧,於是就把這個任務攤派給江南百姓,讓他們自己把糧食送到西北給種師道,種師道的收據,就是他們的完稅票據。

如此一來問題嚴重了,大宋真個是滿世界的土匪山賊,一旦老百姓的糧食被搶,責任是百姓的,他們需要自己再拿出糧食來填補,這可不是小數目。所以一旦發生這種事,老百姓只有逃跑一條路,這就是俗稱的逃戶,從此躲在山裏不出來,自耕自養,逃避了稅役。

這樣的情況如果大量存在,江南的糧稅就跪了,形成朝廷和百姓雙輸的局面。與此同時,那些逃戶也是山賊的潛在力量,更是方臘往後造反起事的細菌土壤。

在這樣一個局面中,朝廷中的主和派是有其道理的,國朝實在難以支撐西北無休止的戰事。

種師道他本身沒錯,縱使陜西已經赤地千裏,還源源不斷的從其他地方調集糧草是他的責任,他之所以能被理解,那是因為他小種經略相公頂不住的話,老百姓有金山銀山也是然並卵。

在這一循環之中沒有誰是輕松的。

國家內憂外患之際不添亂就是功勞,所以高方平尤其痛恨那些占山為王打家劫舍的土匪。

想到這些的時候,許久寫不出策論的高方平,想把這些整理下來寫成策論,“論為政者的良心和責任”。唯其一點,為政者要保護良民,怎麽保護呢?

就是讓傷害良民的人,付出慘痛代價,讓壞蛋的犯罪成本無限高起,做不到就是執政失敗。從刑法和經濟原理解釋,大宋的土匪多,已大因素是官府懦弱,“造反成本”太低,於是就被紛紛效仿。

如果任由搶劫犯活的滋潤,置辛苦生產納稅的良民、於何地!

是的,高方平的價值觀裏,為政者的良心就這麽簡單:殺賊就行。

殺賊,即是肯定國朝納稅人的地位和尊嚴,除此之外在大宋,高方平覺得其他都是然並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