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交涉,決定(第3/3頁)

除了更換的職位外,我只是增設負責海貿,工坊、訓做等若幹個參事的職位,然後將諸曹下的職權和人員配屬進一步細化。

在家冢名下,增設一個專司監察的冢副,以我安置回來退養的部下和老人為主,專門對藩主負責。增設一個義從代管,負責從附戶和藩奴挑選相對忠實可靠的人手,與新設的訓做參領配合,為我訓練提供兵員和其他用途的人手。

然後用這些屬官,組成一個定期的議事會,現任藩主只要負責主持和監督各項日常和議程,就可以比較省心的維持現狀,也就是犧牲了某種日常效率和行政成本,來保證權力架構的穩定和制衡手段。

起碼羅藩這些年的財政狀況還是不錯的,依靠土地產出和海貿收入,甚至有所增長,我只是自掏腰包增加了本地粗加工的規模和種類而已,土地和人工都是現成的。

在這個過程中,確立名分和權柄。然後我名正言順的獲得一個長期提供穩定兵員和物資的大後方,如果再加上婆羅洲其他地方達成的協議和淵源的話,可以說我的基礎一下子夯實和鞏固了一大塊。

然後還有最後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