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文三兒近來心情不大好,他認為這姓徐的是個喪門星,誰遇見他誰倒黴。他想躲開徐金戈,誰知徐金戈卻像塊豬皮鰾一樣黏上了他,甩都甩不掉。

其實徐金戈對文三兒還是很客氣的,他包了文三兒的車,出手也還大方,每天一塊錢,條件是隨叫隨到。這比文三兒在大街上等散座兒不知強多少倍,這種好事要是擱在以前,文三兒早樂得蹦了起來。可這回文三兒的心情卻很悲憤,他認為姓徐的小子是他前世的冤家,是專門找他麻煩來的,這是墳頭上插路標——把人往死路上引。他徐金戈幹的是刀尖上舔血的營生,連他媽的日本憲兵都敢殺,要是有一天看他文三兒不順眼,殺他還不像撚個臭蟲?從表面上看,徐金戈似乎脾氣不錯,對文三兒說話總是客客氣氣,可他越客氣,文三兒心裏就越發毛。

文三兒私下裏承認,自己的確是個賤骨頭,屬叫驢的——轟著不走趕著走。伺候孫二爺時,孫二爺拿文三兒當條狗,呼來喝去,一不高興就踹上一腳,文三兒卻覺得很正常,無論什麽事,一旦習慣了就成了常態。老韓頭活著的時候總是這樣打比方:別覺著窮日子難過,習慣就好了,這好比一個孩子剛生下來,您拿針紮他屁股一下試試,頭一天準哭得死去活來,不是疼嗎?沒關系,您接著來,每天一下,連紮三個月,這孩子就習慣啦,他以為過日子就是這樣,每天屁股上都要疼一下。要是您哪天忘了紮,這孩子鬧不好又得哭起來,他覺得不對勁,還納悶呢,心說過日子不是這樣兒啊,屁股怎麽不疼啦?老韓頭說得沒錯,眼下文三兒就有點兒屁股不疼的感覺,他也覺得不對勁,徐金戈對他越客氣,文三兒就越害怕,總有點兒大禍臨頭的恐懼。

文三兒鬧不明白,這姓徐的近來竟然和陸中庸交上朋友,兩人好得穿一條褲子,彼此稱兄道弟,不分你我,幸虧兩人都沒老婆,不然真可能換老婆了。姓徐的出手闊綽,兜裏似乎有花不完的錢。才不到兩個禮拜的工夫,文三兒已經把北平有名的飯莊轉了一圈兒,同和居、玉華台、鴻賓樓、馬凱……這些飯莊的門口兒有幾道台階,有幾棵樹,文三兒都印在腦子裏了,反正人家吃飯時文三兒總是蹲在門口兒。每次都是姓徐的攙著喝得爛醉的陸中庸從裏面出來,吩咐文三兒將陸總編送回家去,他自己則另叫車走。

今天又是徐金戈請客,地點是西珠市口的豐澤園飯莊。文三兒將徐金戈送進飯莊,就想找個背風的地方眯一覺,憑經驗估計,這頓飯局沒倆鐘頭拿不下來,等這幫孫子吃飽喝足,你就進去背人吧,陸中庸不被放倒不算完。

文三兒發現對面墻根兒下蹲著幾位老夥計,除了大褲衩子那來順,還有東四“泰來”車行的尤二柱和小六子,住菜市口米市胡同的“李大砍”。看來這幾位是在等散座兒,正曬著太陽聊得正歡,文三兒連忙湊了過去。

李大砍在和那來順擡杠,兩人爭得面紅耳赤,起因是那來順在“廣和劇院”蹭了一場戲,劇目是京劇名角兒譚子同挑大梁的《東皇莊》,那來順“一擔挑兒”①的二大爺在廣和戲院看大門兒,有了這點兒小職權,那來順就經常溜進去蹭戲看,問題是那來順每次蹭戲都是演了小半場後才能溜進去,雖白看了不少戲,可壓根兒就沒有看全過。《東皇莊》是一出新戲,說的是清末江洋大盜康小八落網的故事,那來順沒看前半場,可他照吹不誤,儼然一副行家的口氣,這時李大砍就不愛聽了,兩人便擡起杠來。

李大砍可不是一般人,他今年六十歲,倒退四十年,他在京城還算個人物,當年他是刑部獄押司刑房裏的劊子手,幹的是砍人腦袋的活兒。進入民國後,斬刑廢除,李大砍就失了業,他這輩子沒結過婚,主要是因為娶不到合適女人,但凡他看上眼的女人,一聽說他的職業,都嚇得尿了褲子,寧可老死閨中也不願和劊子手過一輩子。大清國還立著的時候,李大砍對有沒有老婆還無所謂,反正他收入不低,急了就去趟八大胡同泄泄火,日子過得倒也快活。後來大清國垮了,李大砍立馬崴泥②了,他除了殺人,別無一技之長,生計馬上成了問題,只好動用積蓄買了一輛洋車,靠拉車度日,如今他年過六十,身子骨不行了,也不得不繼續拉車,不然就沒飯吃,早晚也得跟老韓頭似的,幹到倒斃街頭為止。

那來順說:“李爺,我說話您別不愛聽,要說砍人腦袋,您是行家,咱不敢擡杠。可要說看戲,您可就差著行市呢,我那來順就好這一口兒,咱什麽戲沒看過?老戲就別說了,就說這‘八大拿’③吧,能看全的人就沒幾個,不信咱以後碰見馬連良馬老板問問,他老人家能看過一半兒就不錯了,人家名角兒喜歡唱老段子,瞧不上新戲,《東皇莊》說的是拿康小八,這麽說吧,康八爺死了才多少年?也就四十來年吧,那時老佛爺還在世,當年九門提督拿住康八爺,從景山後街往地安門押送,老佛爺站在景山上,拿個望遠鏡瞅了個夠,老佛爺納悶呀,就這麽個矮胖子,怎麽就把京城鬧了個底兒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