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暗夜的呼喚(第2/3頁)

“這樣就產生了一個疑問,商人們把黃金存入銀行,是為了尋求保管以備將來之需,應該付給銀行保管費才對,而銀行不僅不收保管費還付給顧客利息,而且存的時間越長,利息越高,這樣的話,銀行豈是不裏外都賠錢?”

“據說最初是因為貪婪的商人發覺多數顧客並不是很快就取出全部的貨幣,也不會關心取出來的黃金是不是就是當初存進去的黃金,於是銀行把倉庫裏越來越多的黃金做成新的倉單,借貸給別人以謀求暴利,也就是說銀行發出去的書面憑證(或者叫票據)價值其實已經超出了銀行實際擁有的實物貨幣(比如說黃金)的價值。但這裏有個必要條件,就是來存錢的顧客足夠多,銀行才能做出更多的‘假存單’——放到現代語言裏,就叫‘信用貨幣’。如果只有一個客戶,存進去100兩的黃金,估計銀行除了收取該位顧客的黃金保管費外別無他法,因為顧客隨時會取出自己的黃金。於是銀行鼓勵大家都來存錢,而且存的時間越長越好,好處就是銀行付給你利息。當銀行的實物黃金或者放貸的信用貨幣不夠時,他們還可以從其他銀行互相借還,這就是‘同行拆借’,借錢的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利息,這就是所謂的‘拆借率’。”

“在一個封閉的經濟體內,如果貨幣總供給量是100萬兩黃金,其中的60萬兩被存在了銀行,銀行發行等量的黃金存單,有效的貨幣供給量則是40萬兩黃金加上以存單形式存在的60萬兩黃金的要求權,總貨幣量沒有改變。但是如果銀行發行了包括存單在內的200萬兩的票據,那時人們拿著的200萬的票據一齊到銀行要求取回黃金,能取回200萬兩的黃金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而且銀行馬上就會倒閉,這就是銀行的噩夢——擠兌。”

“為了防止擠兌的發生,銀行多采用部分準備金制度。古典金本位的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們贊成100%準備金制度,就是有多少黃金就發行多少的票據,目前的黃金夠用,不夠用時可以體現在貨幣的購買力上。可現實的情況是,沒有一家銀行實行100%準備金制度。”

“如果銀行準備金是10%,那麽它就可以把剩下的儲備盈余借貸出去,從借款人那裏獲得以新的存儲形式存在的收入,信貸就創造了10倍的新的貨幣,這就是‘乘數定理’;如果要求銀行用5%的儲蓄做準備金,那麽倍數就是1/5×100=20。”

“非100%銀行準備金制度,是黃金貨幣化的標志,是黃金變成更多紙的第二步蛻變,也是對人類社會影響最大的一步蛻變。而信貸貨幣的產生,是關於財富定義扭曲的開始,也是人類貪婪和一切非文明現象的‘潘多拉之盒’的開啟。”

“黃金就是這樣被銀行一步一步加工成紙,為了使人們相信這張紙等同於一定數量的黃金,國家就以法律形式加以確認,這種紙幣就是國家發行的法定貨幣。法定貨幣的產生是黃金貨幣化的標志。”

“以大量進入我國流通並為我國國民所熟悉的美元為例,這張綠紙上面印著‘美利堅合眾國將向其持有者立即支付美元,或者其他具有該作用的物品’的文字,此外還加上這是一種‘法定貨幣’的申明。法定貨幣的身份意味著政府在對其債權的清償中接受這些紙,而且法院將把這些紙的支付看做是對以美元表示的債務進行的清償。”

“美元這張綠紙,被美國政府接受為納稅手段和其他所有國家的收入工具,即美元債務的清償。為什麽在私人的產品與服務交易中,代表法定貨幣但卻毫無價值的這些紙也能被私人接受呢?一個簡單而正確的答案是,每個人都接受這些紙,是因為他堅信別人也會接受這些紙。這些紙具有價值,這是因為每個人都認為它們具有價值;而每個人都認為它們具有價值,是因為在人們的經歷中它們之前已經具有了價值。”

“這一共同的被人們普遍接受的交換媒介,本質上卻是一種社會慣例,這種社會慣例的存在完全歸功於人們對這種可以說是完全虛構之物的廣泛接受。”

“所謂的法定貨幣,實際上是由國家壟斷性供給的一種公共商品。”

“對於一個國家而言,貨幣發行權是國家主權的基本體現。很多國家最早的金銀幣及後來的法定貨幣多以歷史偉人肖像作為圖案,正反映了這一點。政府通過強制獨占鑄幣權和法定貨幣機制掌控國家貨幣,建立了中央銀行和其領導下的商業銀行的現代銀行體制,進而管理以法定貨幣為核心的金融體系。”

“具體說來,法定貨幣有三種價值:一是國內購物能力的價值,即一個單位的法定貨幣能買多少東西,這個價值的變動表現為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最終體現為利率。二是信貸價值,銀行貸款借來的信用值多少錢,標度為利息。三是對他國貨幣的價值,用匯率來衡量。這三種價值都是通過國家貨幣體制下的貨幣政策來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