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軍人的家事(十一)

“報告,我們把逃犯李光祖送來了。”在營部,祁睿上尉向營長敬禮之後說道。

也許是事情已經出了這麽幾天,所以營長的臉色固然難看,卻沒有那種立刻要發作的意思。他只是詢問了一路上的一些事情,然後就讓祁睿上尉下去了。看著營長那愛理不理的模樣,祁睿上尉這麽久以來第一次感覺到了不安。如果營長能夠大罵,能夠批評,那說明營長對此事還有他自己的想法。現在營長一聲不吭,事情可就糟糕了。捫心自問,祁睿上尉並不認為自己有什麽太大問題,如果有的話,那也是思想工作沒有做到位。但是思想工作更多的是指導員的事情,再說此次若是指導員沒有放行,事情也不會鬧到現在這個地步。想到這裏,祁睿上尉並沒有立刻回連隊,他前去找了營政委。

在祁睿上尉講述事情經過的時候,營政委用一種怪罪般的目光看著祁睿。等他講完之後,政委更是直接說道:“你們連隊怎麽這樣,出了問題之後一個個都想把責任推給別人。”

這下祁睿上尉可是傻了眼,營政委的話裏面表達出一個事情,祁睿的連隊裏面肯定有人先把責任推給了祁睿上尉。這才有“一個個都想把責任推給別人”的說法。至於是誰在推卸責任,不用說,定然是指導員了。

祁睿上尉本想為自己辯解幾句,可他還是忍住了。營政委方才已經說清楚,他很反對那種把責任推給別人的做法。李光祖殺人是已經發生的事情,李光祖畏罪潛逃更是事實,祁睿自己帶了一個排的人馬才把李光祖抓回來的。那麽祁睿有什麽理由辯解呢?這就說明部隊裏面的思想政治工作沒有做好!

“政委,我們部隊的思想工作的確沒有做好。一路上我也在反思此事。就李光祖會逃跑一事,我們就有很大責任。”祁睿上尉斟酌著言辭,慢慢地說道。

營政委聽了這話後臉色稍微好看了些,他說道:“那對於李光祖殺人的事情,你就沒有看法了?”

祁睿上尉立刻答道:“他殺人的事情本來就是個意外,出發之前他頂多是想耍耍當哥哥的威風而已,從主觀上根本沒有殺人的意思。部隊裏面講遵紀守法,指的是要主觀上去遵守法律,在李光祖逃跑之前,他沒有主觀上違法的意思。”

講著這些話,祁睿上尉心裏面非常感激初中政治課本。在政治課本上,對這些問題就有過非常明確的解釋。其中一個案例是某個農民的二流子鄰居偷農民菜園裏面的蔬菜。這位農民伯伯想方設法總是阻止不了,於是惱羞成怒的農民伯伯就在他估摸著鄰居會偷的蔬菜上下了毒藥。鄰居吃了這蔬菜之後被毒死了。在公安系統調查完畢之後,將農民伯伯移交給檢察院,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起訴了農民伯伯。

當年一群毛孩子們對政治課覺得挺辛苦的,但是這個案例倒是真的在班上引發了真正的討論。大家都知道故意殺人罪是適用死刑的。包括祁睿上尉在內,大多數人都認為這位農民伯伯很冤枉。他家裏菜園反復被偷,如果小偷不偷東西,豈不是就不會死。故意殺人罪實在是太重了。

政治老師的話,祁睿到現在還能記得。“故意殺人罪的判斷標準是兩個,首先是其行為是否造成了別人死亡,其次,這種行動的目的是否出於主觀。放到這個例子上,這位農民伯伯是否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導致人死亡。如果兩條都符合,那就是故意殺人罪。這與農民伯伯是不是之前收到了侵害無關。這項罪行上,他就是故意殺人罪。”

那是當時還叫韋睿的祁睿上尉第一次樹立起法律觀念,法律是只講具體問題的。好不容易承認在導致鄰居死亡這件事上,農民伯伯的確犯下了故意殺人罪。年少的韋睿回到家就問起他老爹韋澤,“爹,我們書上這個案例你看過了?”

韋澤拿起書把那一段從頭到尾看了一遍,然後說道:“現在我看過了。”

“那農民伯伯是不是壞人?”年少的韋睿好不容易才找到了最適合自己想法的問法。

韋澤微笑著說道:“是什麽讓你覺得書裏面的農民伯伯是個好人呢?”

因為過去了十幾年,祁睿上尉早就忘記了當時他爹韋澤對又說了什麽。祁睿上尉能夠記得的是,從那次開始,他對於好人壞人的理念就變化了不少。而少年韋睿也樹立起了一個理念,法律不是講述這個人是好人或者壞人,法律講的是具體的行動,以及行動時候的動機。就如李光祖一樣,他的動機並不是要去殺他弟弟或者弟妹,他的動機是要去展現身為哥哥擁有的對弟弟的影響力。如果李光祖認識到,他並沒有天然對他弟弟有什麽權力的話,想來他是不會認為自己對弟弟的打罵可以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