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貨幣戰爭

24日黃昏6:00,借著落日的最後一抹余輝,明軍陸航轟炸機群對鄭州外圍清軍13集團軍主力進行了猛烈轟炸。同時,人民衛隊三個機械化師、六個摩托化步兵師從東、南兩個方向,向鄭州展開了猛攻。

黃昏的能見度非常有限,空襲給清軍陣地造成的破壞也非常有限。6:30的時候,就必須借助照明彈才能轟炸了。由於鄭州附近村莊非常多,在能見度不佳的情況下,明軍陸航不敢用“冰雹炸彈”做地毯式轟炸。一旦誤傷村莊,那效果就等同於屠村了。

6:50,僅兩輪俯沖轟炸過後,天色全黑,明軍進入夜戰。

統帥部估計得沒錯,在平原上,夜晚作戰對明軍很不利。野外只有星光,可以說是一團漆黑。明軍機械化兵團要想快速進攻,就必須開車燈。而一旦打開車燈,就處於很不利的境地。清軍的反坦克槍、反坦克炮可以很輕易地對其開火,而僅憑著開火一瞬間的閃光,明軍很難確定敵方位置,難以有效還擊。

陳旺武現在是對下面大開空頭支票,許諾:

不論炮組還是反坦克槍組,每擊毀一輛明軍坦克或裝甲車,每人賞黃金十兩;每擊毀一輛明軍自行火炮,每人賞黃金十兩;擊毀明軍汽車一輛,賞黃金一兩;不論軍官士兵,擊斃明軍一人,賞大洋十塊;待十三集團軍撤回關中之後,全軍弟兄無論官兵,每人額外再賞黃金一兩。

此外,還有最重要的一條獎賞:能控制住麾下部隊、最後能成建制地、按照命令地、成功地撤入關中的各級軍官,就按照南明《起義獎金令》的價碼,翻一倍領賞。

以上賞格,撤入關中後全部兌現。

……

如此超級大方的賞格,不要說北清朝廷開不起,就是南明也開不起。但是清軍十三集團軍、也就是鄭州兵團中,下面的軍官士兵卻相信這次賞金能夠兌現。一來賞格是司令大人用軍令的形式正式下發的,這種事情沒人敢賴賬,會全軍嘩變的。二來軍中紛紛傳言,說陳司令把鄭州和洛陽所有銀行、錢莊都搬空了,那些地下金庫裏的金磚、銀元、珠寶、外匯,統統已經先運進關中了,有的是錢。陳司令要做關中王,凡是擁戴他進關中的弟兄,都有從龍之功,日後都少不了榮華富貴。一人幾兩金子只是小意思。

那些清軍士兵本來最佳理想是投降南明、做大明公民的,但是現在心思都糾結起來了。大明的什麽“君主立憲”、“公民社會”、“依法治國”、“權力制衡”、“媒體開放”等等,對於這些大兵來說都還是很虛幻、“跟俺們老百姓沒關系”的東西。對這些清兵來說,做大明人就意味著三件事:第一、能吃飽飯,還能吃得起肉;第二、不受當官的欺負,挺直腰板做人;第三、比在大清更容易娶漂亮老婆。這三條以外的,他們都理解不了。

就在不少清兵很糾結——到底是跟著陳司令進關中拿那幾兩金子呢,還是投降南明、拿大明“綠卡”——的時候,同時又有一個傳言迅速傳下來了,那就是陳大人不是自己要當關中王,而是把住函谷關,逼南明封他當關中王。南明封的關中王,那麾下的弟兄自然也都是南明人了。

這下子清兵們不糾結了,覺得兩全其美了。誰都明白這個道理,要想讓人家開高價誘降你,首先得要把人家打得沒有辦法,最好是打得滿地找牙。要不人家憑啥出高價?……當然,對於清兵們來說,成為大明人之前,先掙上十兩八兩黃金的家業,自然是上上之選了。南明什麽收入水平他們很模糊,但是黃金在大清可是非常值錢,三五兩黃金在陜北買的地就能當大地主、自稱“員外”了,在關中平原買地,也能當個小地主、也能自稱“老爺”了。

整個下午,尤其到了晚上,清軍抵抗得愈發猛烈,大有保家衛國、一腔熱血灑疆場的氣勢。清軍中,原來那些火炮、反坦克槍、機槍之類的武器,是最容易被丟棄的。因為火力優勢在明軍那邊,清軍這些火器一開火,就容易受到壓制,操作手容易陣亡。但是現在它們都成了搶手貨。畢竟用步槍一槍一槍的打,打中了不過才一槍十塊大洋。而用火炮打中的話,一炮就是十兩金子,後半輩子不用奮鬥了。

機槍也是好東西,用步槍打死一個明軍得N久,還得建立在槍法不錯的基礎上。但是機槍一梭子過去,往往就能撂倒三五個。再一梭子,上百塊大洋就到手了。

最重要的是最後一條賞格:最後能把麾下部隊成建制撤入關中的軍官,按照明軍《起義獎金令》的價碼,翻一倍領賞。這一條太厲害了,這就完全把明軍《起義獎金令》的作用全抵消了。起碼保證了下面的軍官不會為了錢,就帶著麾下弟兄投明軍。相反,他們會為了高一倍的賞金,嚴格控制麾下部隊,奮力作戰,最後完整地撤進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