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大明ICAC:都察院

上午八點鐘,紫禁城裏的大鐘剛剛敲完八下,人民衛隊司令部的大門前,停下了十輛黑色轎車。一陣車門聲,下來了幾十名黑色西裝的人,就要往大門口而來。

門口的衛兵是荷槍實彈的,眼看著這十輛轎車猛然停在這裏,又下來好幾十人,已經把沖鋒槍端平瞄準了,大喝道:

“站住!不然開槍了!往後退!!”

一個黑衣人揚起手,止住其他人,然後舉起雙手過來,在衛兵的槍口下掏出證件:大明帝國都察院,保密司。

然後還有一張搜查令,是都察院左都禦史、右都禦史,兩位最高長官聯名開具。蓋著鮮紅的都察院大印。

衛兵相當意外,不知道都察院的為什麽會來,一時不知道怎麽辦才好。他先讓這些人等著,然後飛快進入門衛室打電話請示。

過了片刻,向小強親自來電話命令:放都察院的人進來。

這時候大門口已經陸續聚集了一些記者了,有的從小轎車上下來,有的從黃包車上下來,架著照相機、拿著小本子,大肆拍照,或者圍著都察院的人追問。但這些禦史都只是搖頭,什麽也不說。

今早的《新世紀報》頭版粗重黑體標題赫然是:《向小強乃巨貪?》,醒目之極。這份報紙頭版整版刊登了玉花驄公司的人員向他們披露的、人民衛隊司令向小強利用軍車采購,向他們公司巨額索賄的內幕。

《新世紀報》是大明最有影響力的大報之一,主要內容為新聞和政治評論。如今這份報紙率先曝光這件“弊案”,而且中心人物又是紅極一時的向小強,這位立下赫赫戰功、救了南京的將領,大明最年輕的將軍,馬上就要娶“琉球公主”的男人。報紙才剛剛出來沒一會兒,就先在南京的報館圈內炸鍋了,各大報館感到已經落後,紛紛派出最能幹的記者趕赴都察院、趕赴人民衛隊司令部采訪。

但《新世紀報》畢竟是大報紙,它的老板和主編們也深諳遊戲規則,現在都察院還沒開始查,什麽證據都還沒有,唯一的根據還只是玉花驄人員的爆料,因此老奸巨猾的主筆們雖然言語犀利,但牢牢把握住一點:本事件的一切內幕,皆來源與玉花驄公司的某某先生。本報只是忠實地報道,不作任何結論和評價。就連大標題《向小強乃巨貪?》的後面,也加上了大問號。加不加問號可是性質問題,這個含糊不得。

……

向小強此刻在辦公室裏,剛剛看完大明都察院的資料。

都察院,是為數不多的還保留傳統名稱的機構,但內部組織結構已和古代大明的“都察院”大不一樣。

現在都察院最高長官有兩個,左右都禦史。下面是兩個副左右都禦史。下往下,是僉都禦史。僉都禦史就相當於“職稱”了,分管具體部門的長官除具體官職外,都會被授予“僉都禦史”銜。再往下就是監察禦史了。監察禦史也就是普通禦史了,都察院裏的大部分人員,除各自職務外,都被授予“監察禦史”銜。

自左右都禦史以下,設若幹“司”,分管不同的職能,司長官就是僉都禦史。

明朝古代的都察院,職能主要是彈劾、監察,除“巡按”外很少直接執法。但現在的都察院就是一個集調查、搜查、拘捕、扣留、審訊等權力於一身的執法機構,管得非常寬,上至皇親國戚、首輔、內閣大臣,下至各級軍政官員、大小公職人員,所有涉及貪腐舞弊、利用職權犯罪的案件,都察院都可以直接介入調查。

在如今的大明,都察院可以說是權力最大、也是最獨立的部門。東廠是直接向首輔大臣負責的,而都察院則直接對皇帝負責。從這一點上說,都察院權力大過於所有政府機構,甚至人民衛隊。人民衛隊雖然也只對皇帝負責,但畢竟不能去查都察院,而都察院卻可以來查人民衛隊。

如果都察院認為情況緊急,可以不請示皇帝而直接對任何官員、任何地方進行搜查,事後再向皇帝和法院法官提交報告,解釋必要性。

向小強在看到這兒的時候,本能地有了一個疑問:都察院權力這麽大,誰來監督都察院?

但他很快就看到,都察院只是一個執法機構,並不是檢控機構,更不是判決機構。它權力雖大,但只管調查、收集證據,調查完了移交檢察院,告不告、提不提出公訴都是檢察院的責任。當然,大明檢察院也只有審查批準逮捕、決定起訴並出庭支持公訴的權力。至於是否有罪、怎麽判,那就是法院的事了。

也就是說,大明的“三大院”,都察院、檢察院、法院,分別掌管單獨的環節,防止權力集中,一手遮天。當然,假如檢察院和法院有問題,都察院也照查不誤。

肚子疼提醒向小強,要多多注意都察院的保密司。都察院專門調查涉密單位的部門,就叫保密司。凡是可能涉及機密的地方,比如東廠、錦衣衛、軍隊、包括人民衛隊,都由保密司來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