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模範監獄

初夏的濟南,並不算十分熱,清風拂面,依舊讓人覺得清爽。新的衙門已經落成,但是袁慰亭並不入住,而是讓給兩宮做行宮,兩宮推辭了幾次,但最終還是順應人心,搬入新行宮,將巡撫衙門交還袁慰亭。

山東的情形,已經變的與過去大為不同,新的制度,新的部隊,新的監獄,一切都在發生著變化。

參考鄒敬齋的建議,趙冠侯並沒有對案件上實施清查,避免對袁慰亭不敬的嫌疑,至於修法上,目前也不是時候。大金經此一敗,上下都知革新勢必不可避免,但是這是要在兩宮回鑾之後才能正式實行,目前沒有改變法律的基礎。

以趙冠侯的位置,能做的也不少,在考慮了人情、關系以及影響幾方面之後,其與鄒敬齋不謀而合,把視線放在了監獄上。

大金的監獄沿襲千年舊制,已經成為了地獄的代名詞。孟思遠在保定進過監獄,鄒秀榮為探夫幾乎受辱。而這只是大金國地方監獄的一個縮影,各地的情形與保定相比,都相差不遠。山東自毓賢治山東開始,就奉行酷烈手段,動輒殺人,監獄之中,也不講人道二字,轉以折磨犯人為樂為能。

及至袁慰亭巡撫山東,一重軍務次重剿拳三重撫洋,對於監獄的事,也並沒有上心。是以山東的監獄,依舊延續著千年以來的光榮傳統,上至管監獄的衙門四老爺,下至獄卒,都將犯人視為了自己的搖錢樹,聚寶盆。

重刑犯與輕刑犯混關在一起,監獄內的居住環境、飲食,基本待遇,都只能用非人二字來形容。有錢打點的,可以吃好住好,只要你肯承受比外面貴上幾十倍的物價,就可以在監獄裏好酒好肉,甚至可以找女人。

如果沒有銀子,那就要承擔苦役,還要遭到獄卒的折磨毆打,以及各種酷刑的對待。包括把他們關到居住環境最為惡劣的牢房裏,承受著老鼠的咬傷,惡犯的毆打,吃著變質的飯菜喝餿水,用不了太長時間,人就會死在監獄裏。

規定的刑期,往往不能落實,到了時間,如果沒有銀子打點,犯人還是放不出來。監獄裏可以找到各種理由,將犯人超期關押,直到家屬傾其所有,或是女眷貼上自己的身體供獄中管事快活一晚,才能把人領出去。

至於女犯,則成了監獄裏的一大收入來源。女不入監,非間罪及死罪,其他概不入牢。是以監獄裏女犯不多,但關進去的,就沒有好下場。在她們被官賣為紀,或是斬首之前,在女禁卒的酷刑折磨下,她們只能出賣自己的身體,以換取暫時的不受傷害。

衙門裏的書辦吏員,乃至坊間的尋方客,會像挑選牲口一樣到牢房裏,挑選合適的目標,完成交易。所有的收入,都由女禁卒支配,女犯一個子也拿不到。比起最下等的紀女過的都要慘,她們沒資格挑選客人,沒有休息,甚至不能要求清潔身體。由於總歸是要死,或是要賣的,真正在意她們人身安全保障的沒幾個。乃至於男性獄卒只要想要,也可以免費在她們身上找樂子。

種種陋規,多年沿襲,已經成為了監獄裏歷代傳承老公門的一部分隱性福利。甚至於一些女人因為相貌生的美,又不肯屈從,而被故意陷害之後,定為官賣,為的就是能在其發賣之前,任這些覬覦者肆意摧殘。

趙冠侯的第一把火,就燒在了監獄上,首先對所有獄卒重新考核,大肆裁汰。將這個父死子繼的世襲職位,變成了官府安排,統一分配。新上任的獄卒,實行的是聘用制,每月自衙門支薪,享受警查編制待遇,同時也接受嚴苛到近於軍法的紀律束縛。

不允許克扣夥食費,保證犯人的人身權力,保證女犯不受侵犯,罪犯按照罪行性質及罪犯的攻擊性大小,分配牢房。拿到釋放手續,就必須無條件放人,不能有任何拖延。改善監獄環境及囚犯待遇……

一系列的制度背後,使細致的監督制度以及嚴格的懲罰制度作為保障。由於警查的設立目的是為了完成津門防務交接,是要給洋人看的樣子,所以要求十分嚴格,其紀律也沿襲軍法,從軍棍到斬首,一應俱全。這些刑罰也同樣適用於監獄,當幾名獄吏真的被斬首懸掛示眾之後,山東的衙門也就意識到,這位臬台從某種意義上說,和那位毓賢頗有相似之處,就是真的敢殺人。

比起毓賢來,趙冠侯另一個憑仗就是有簾眷,以衙門裏四老爺那種地位的小官要想參劾,本章都遞不上去,到袁慰亭那一層就會給砍掉。而他手上控制的武衛前軍,則保障了人力資源上的充沛,即使是山東所有獄吏禁卒集體辭職,他也有足夠的人手取而代之。且從他編練警查的手段就可以看出來,他對於衙門事務並不陌生,換上新人,也不會不知如何著手,相反,只會幹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