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寶珠(第2/2頁)

“孟東家,趙某要為你挑一下大拇指了。能說出人貴物賤,也就不怪你能有今天的成就。可是趙某不才,既然答應了替你解決此事,就不怕他龐家財雄勢大,任他有什麽手段,我也不在意。只要孟東家信的過我,您的寶物,就只管著落在我身上。”

李四當時一聽孟思遠提起元豐當,就嚇的面無人色的連連推辭,跟趙冠侯的態度簡直判若雲泥,讓孟思遠本已漸漸涼下去的心,又恢復了一絲希望。

“壯士,實不相瞞,這件事我是不想對外界公開的,畢竟事關孟家名譽,我希望越少的人知道越好。可是既然壯士已經知道,那我也就只好實話實說。那件東西,乃是我家祖上流傳的傳家之寶,一枚五孔寸珠。這寶貝是我家的傳家物,也是我父親留給我的紀念。家母當初就跟我說過,就算是傾家蕩產,也不許動它的念頭。孟某不肖,為了一時資金周轉不靈,就想拿它調個頭寸,沒想到,卻遇到了無良當鋪……”

他的五孔寸珠,直徑一寸,光芒可放三寸。所謂珍珠,一要圓,第二就要大,世上有七分為珠,八分為寶之說,直徑一寸的珍珠,本就不易尋找,光放三寸,就更屬難得。

而且那上面的五孔,傳說為可避五行,雖然是傳說成分遠大於實際,但終究為其添加了幾分神秘色彩,也就越發顯得它的珍貴。於津門之地,知道孟家有這顆寶珠的人是有一些的,也曾有大商或是官員想要購買,但都被孟思遠婉拒。

這次原本只想在當鋪裏周轉一番,就贖回來,想贖到手中的珠子,雖然直徑也有一寸,上面也有五孔。但是珠子黯淡無光,那五個窟窿,也是隨便鑿出來的,與他原本那顆珠子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但是孟思遠典當時是自己親自前往,由於缺乏典當經驗,當票上只寫了“五孔寸珠一顆”其他描述一概不曾記錄,元豐當擺明了要黑掉他的珠子,也拿不到證據來打官司。

吃了這麽大的虧之後,孟思遠也想過要與對方理論一番,呈子都寫好了,可是拿到衙門裏,卻被縣令駁了回來。物證對孟家嚴重不利,換了誰來,也不會做出對孟思遠有利的判罰。

“孟某在出事之後,也想過找李頭領幫忙,可是他跟我說的很清楚,小鞋坊只是一處小鍋夥,就算拼上全部人的性命,也是鬥不過元豐當背後的龐家的。再說袁道台現在於小站練兵,於津門專治鍋夥中人,若是此時點起人馬撕打,結局只能是被新軍彈壓下去,白白送命而已。趙壯士有這個心意,孟某很感謝,但是你年紀尚輕,也有如花美眷,不該去冒這麽大的風險。這顆珠子的事,孟某另想辦法就是。”

趙冠侯點點頭“原來是一顆五孔珠麽?這東西我沒見過,想來必然是一件很珍貴的寶貝,也就難怪龐家人動心。這事若是打官司,孟東家確實贏面不大,因為證據不在你的手裏。可講證據,那是衙門的事,鍋夥講的是個道理是非,不是證據。你養了我們這麽多年,在掩骨會上投了這麽多錢,我們就得幫著你出頭,這就是道理,這就是是非。孟東家放心,這件事,我會盡快幫你結局,保證讓寶珠完璧歸趙。”

他指了指自己的腿“我這腿,還得養半個多月,孟爺見諒,那珠子左右也不是今天才沒,多在對方手裏幾天和多在對方手裏半個月,也沒有太大差別。等到我的腿可以走路之後,肯定會去和對方把帳算清楚的。”

孟思遠對於傳家寶自是重視的,可是作為商人,他也知道談判中,掩蓋自己意圖的重要性。如果被對手輕易看穿虛實,接下來自己會一敗塗地的。因此,他對於趙冠侯的說辭,並沒有表現的太激動,而是想了想問道:

“趙壯士,若是寶珠真能替思遠找回,您就是思遠的恩人,今後小鞋坊的捐獻,我孟家提高一倍。”

“孟東家,你話說的遠了,我們幫你,不是為了錢,只是為了交情,若是只提錢,那這事,我們就不管了。我想要的是你這個朋友,不是那些銀子。銀兩再多,總有花完之時,惟有朋友之義,才能天長地久。”

說到這裏,趙冠侯用手拍著大腿,哼唱起了一首阿爾比昂的歌曲“怎能忘記舊日朋友,心中能不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