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橫掃千軍如卷席 外傳 《明史·恭帝本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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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光二年正月甲辰,上以鎮東侯有大功於國家,又深得眾望,下詔以之為金紫光祿大夫、上柱國、左都督、大丞相、太保、錄尚書事,總理兩京一十三省。朝野大事悉先關白於大丞相,然後及於帝。鎮東侯辭讓曰:“臣駑鈍.不堪大用。”詔書催促再三.方拜謝任職。

丁未,詔許大丞相劍履上殿、贊拜不名、朝覲不趨。仿蕭何例,軍國大事一決於大丞相。

二月癸未,詔以登州府、萊州府、濟南府等五府之地封石為齊國公,加九錫。鎮東侯辭曰:“九錫非人臣之禮,不敢僭越。”上曰:“卿有大功於天下,豈不能當九錫耶?”鎮東侯遂受之。

丁亥,進齊公爵為齊王,以開封府、襄陽府、河南府等五府益其國。詔許齊國置丞相以下百官,文武制度一如天朝。齊王以少師趙慢熊為相國,少保金求德為上將軍。

辛卯,上加齊王殊禮。以齊王妃為王後,世子為王太子。詔許齊王立七廟,七世祖考皆追贈為王,祖妣皆追尊為妃。齊王遜謝之,上不許,齊王堅請者再,遂改立三廟,以此守臣下謙退之道。

三月壬子,上復加齊王黃石假黃鋮、都督中外諸軍事。齊三廟祀邑過萬戶。

乙卯,齊王於飲宴間忽淚,慨然謂群臣曰:“寡人一世盡忠國家,歷事三朝。大小百余戰,旌旗所指,兇頑束手。挽狂瀾於既倒,救大廈於將傾,余願足矣。明年當解甲歸於隴畝。”

群臣皆頓首奏曰:“死罪,按天文星象,太白在齊之分野,齊王當有天下。”

錦衣衛都指揮使李雲睿復叩首:“有圖讖雲:‘立齊王,為天子’,此誠天授萬民於殿下也。違天,不祥,殿下當慎思之。”

齊王遲疑不能決,趙慢熊進言:“殿下如不棄百姓,今上豈惜效堯舜禪讓之禮乎!”

金求德亦奮然曰:“殿下不出,乃蒼生何?望殿下早決之,無使中外失望。”

丙辰,詔禪位於齊。帝出居別宮,以侍中奉皇帝璽綬於齊王。百官上表勸進者三,齊王受皇帝璽,以帝為明王,皇後為王妃,先朝諸藩皆賜為公。

戊午,齊王築受禪台於南郊,焚玉帛,祀天地,即皇帝位。以王後為皇後,王太子為皇太子,追尊仁祖、顯祖、高祖三代為帝。

自古一朝興必有一朝亡,群臣議仿舊例,毀明太廟。唯帝曰:“不可。秦漢之後,中國不幸。唐失河北,漢兒習胡語七百載;宋亡河南,更有神州陸沉之恨。明太祖以天縱之才,提三尺劍躍馬取天下。北擊胡、南卻越,盡復秦、漢舊觀;恢復河套之地,納吐蕃遼東入版圖,使四夷知中國有人;皇明混一海宇三百載,無漢唐之和親,無兩宋之歲款,極天際地,罔不臣妾。今雖天命在我,因收其國,豈敢稍毀其宗廟哉?”

帝親祭明太祖於太廟,禱曰:“我華夏之正朔,自三代始,若非征誅,即由揖讓。弱宋不能自守,遂令神器蒙塵。陛下驅逐韃虜,廓清海內胡腥。光復中華神州,重塑漢家衣冠。微臣每思及此,不勝嗚咽仰慕之情。自古得國之正,無甚於陛下者。

或雲四季有更替,五行不長盛。明祚已絕,天命有歸。微臣謹奉神器,戰戰兢兢,惶恐無地。臣及子孫,誓繼陛下之志,不棄中國寸土、無遺華夏一民。如違此誓,願人神共亟之……”

遂遷先朝太廟鳳陽,命明王四季祭祀之。以齊三廟入於太廟,大赦天下,改國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