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三朝元老心方壯 第三節(第3/5頁)

石越其實並不知道自己的想法對不對,但是,這已是他能想到的唯一出路,而這,也是司馬光能完全理解的,從這一點來看,石越甚至不能說自己比司馬光懂得更多。

“但我亦知道,這本金卻是一筆巨款。”石越坦率的說道,“交鈔發行的總額,連交鈔局都是一筆糊塗賬,張商英大概算了一下,大約在三萬萬貫到三萬五千萬貫之間。而各路的交鈔也不盡相同。具體之情況,亦無準確之數目。至於交鈔在各地之間的流通情況,那更是弄不清楚。其實,無論在農業、工業,還是在商業上,大宋都並非一個整體。食貨社有一重要之主張,大略是說,在大宋朝之疆域內,至少可以又分成京畿、西北、東南、京東西、兩湖、川峽共六個相互獨立的區域,這六個區域,雖然互有聯系,卻又自成一體。甚至還有人說,這個自成一體之區域,還可以細分到路,甚至是州。這種觀點,確有其真知灼見之處。便以這次交鈔危機觀之,對各種各州之影響,全不相同。我亦不知此究竟是福是禍;然有賴於此,這次風波中,才有些路州竟能獨善其身,受波及較小。”

大宋朝實際上是由若幹個亞經濟區域組成的,而諷刺的是,明白這個顯而易見的事實的人其實並不多。王安石變法之失策,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忽視了這個重要的事實。但在這個時代,卻也有人能和石越一樣看到這一點。對於司馬光而言,這種論斷雖然新鮮,卻也並非無法接受。畢竟他做了多年的戶部尚書,對於這個國安家的經濟狀況,可以說了如指掌。

“食貨社的這個判斷,於我們當有所幫助。我們可以據此來判斷各路之輕重緩急。但究竟要籌集多少本金,不瞞相公,我心裏也沒有譜兒。我估計首次大約要五千萬貫銅錢或者等價之金、銀,先用這筆錢,在杭、揚、福、泉、廣等地,進行充分兌換。一貫交鈔換一貫銅錢,有多少換多少,再將此消息在各路宣揚,交鈔當能漸漸穩定下來。此兵法之所謂‘先聲後實’者。然後再籌五千萬貫,運往各路。若是運氣好,一萬萬貫便能將交鈔徹底穩定下來;若運氣不好,便只得再籌錢,最多可能要兩萬萬貫。”

石越的想法簡直令司馬光目瞪口呆,一萬萬貫銅錢,超過了大宋朝最好年份的一年中央收入,這麽一筆巨款,他要如何籌措出來?

“子明。”司馬光幾乎是在苦笑,“這道算術題,可非比尋常。”

但石越的回答卻在再讓司馬光驚訝。

“這筆錢是籌得到的。”

“其實蔡元長早先便曾經向我建議過,然當日我卻太急於求成,只想將交鈔危機控制在汴京,不料欲速則不達。可笑如今既然各路州郡亂成一團了,我反而沒那麽束手束腳了。”石越自嘲地笑了笑,又道,“此番是曾布、蔡京、李敦敏又一道向我建言……”

司馬光望了石越一眼,試探著問道:“這筆錢究竟要如何去籌?”

“借錢!”石越迎著司馬光的目光,平靜地說道。

“借錢?!”

這在司馬光看來,實是匪夷所思。

“不錯。”石越把心裏的想法全部說出來後,竟連信心也莫名其妙的增加了,“自古以來,如若國家財用不足,又不想加稅,往往便會賣官賣爵,百姓拿著錢和米,便可以買到官位、爵位。此法固不足取,然其之所以常常實施,卻也是因為當國家財用不足之時,富民卻頗有余財。所謂賣官,究其實質,賣的是未來的稅收。只不過國家不肯擔加稅的名聲,這‘稅收’是由那些買官者通過刮地皮來收取罷了。這等行徑,最是虛偽惡劣,相較而言,國家財用不足時,向富民立契據借錢,規定擔保之物、利息,到期償還,竊以為更為光明磊落……不瞞相公,自張商英上錢莊兼並之策後,我才真正知道,當今之富室巨賈究竟多麽有錢。只需方法得當,像彼輩借一萬萬貫緡錢,絕非異想天開。”

司馬光聽得入神,但他卻絕不相信商人們會把錢借給官府——即使是司馬光也知道借錢容易討債難,更何況還是借給官府,更何況要借的,將是總額高達一萬萬貫的巨款。司馬光的心裏,對官府的信用,也是心知肚明。

他忍不住搖了搖頭,道:“子明所言雖然有理,卻只恐商賈斷不會借錢給朝廷,何況是如此巨款。”

“原本我也擔心借不到。但相公請看這個,這乃是曾、蔡、李三人給我寫的信。”他一面說著,一面從袖中抽出三封信箋來,遞給司馬光。

司馬光打開信來,仔細讀去,原來三人信中之意,竟都大同小異。都是力勸石越向南海海商、東南巨商舉債,以渡此難關。三人在信中,舉出許多例子,說明東南、南海的巨賈是如何富裕,而這次交鈔、錢莊的雙重危機,對東南、南海的巨賈們影響最大,他們對此亦最為敏感,若朝廷有合適之方法來應付,這些巨賈們定會支持。而三人都認為,目前最關鍵的問題,就是國庫沒錢;故成敗之關鍵,便在於借重執政三公的聲譽,由朝廷向商人們借錢。在蔡京的信中,甚至還進一步提出了具體的方法,他自稱受到秦觀與高麗在杭州談判之啟發,想出此策——即朝廷向商人借錢,約定之還款時間、還款利息,可以各不相同,如此安排合理便可以減輕未來朝廷之還款壓力……石越知道司馬光對於這種事情,定然非常謹慎,又道:“對商賈來說,此番名是幫朝廷渡此難關,其實亦是自保。何況據我所知,南海海商還有求於朝廷。只須朝廷妥善行事,錢一定是借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