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開國的第一步

日本歷史上最具有傳奇色彩的戰國時代,自德川家康建立幕府便宣告終結。之前為爭奪領地而打來打去的各地大名,從德川家康建立“幕藩體制”(幕府控制日本領土的1/4,其余由各藩國領有)之後,也與打打殺殺的日子道別,開始一步步地在自己的領地裏發展。

安撫好了各地大名,幕府還不放心,因為他們又發現了一個隱患:隨著傳教士的滲透,日本境內信仰天主教的人越來越多。幕府對此很不開心:我日本國的子民都應該受天皇的神威庇護,現在反而去信什麽耶穌,成何體統?一定要把這些異端邪說趕出日本!為了防止傳教士再次進入國土,幕府就打起了鎖國的念頭。這一鎖就是200多年,而且被堅定不移地執行了下去。1633~1636年間,幕府每年都會發布一次鎖國令,1639年又發布了一次,在此期間,許多天主教徒被迫改變信仰,或者被流放到其他國家。幕府甚至不惜和葡萄牙、西班牙等國斷交,在外滯留的日本人也不允許回國,為的就是與一切西方的事物隔絕。

雖然日本實行了鎖國政策,但並不是說日本完全生活在真空中,當時的長崎就是日本與中國、荷蘭通商的口岸。為什麽日本還允許和這兩個國家通商呢?中國就不用說了,明清時期的朝貢貿易主要不是為了貿易,而是“宣揚國威”,貿易品都是中國內地的精美物件、名貴器物,而且中國也知道周邊的這些小國拿不出什麽值錢的東西,所以幾乎是讓這些國家以零損失的方式,拿到了他們在本國見都沒見過的稀罕東西,這樣的好事日本自然不會拒絕。那荷蘭呢?原因也很簡單。17世紀的荷蘭有“海上馬車夫”之稱,海上貿易非常發達,國內的商業氣氛很濃厚,在日本鎖國之前就和日本有商業往來。他們來到日本後也很懂規矩:我只來做生意,不傳教。大概是因為荷蘭一向表現不錯,日本才沒有把荷蘭拒之門外。

照理說,幕府只開了一個口岸,管理上也很方便,外國人也幹不出什麽出格的事來,可情況並沒有那麽簡單。有一次,一艘英國船偽裝成荷蘭船駛入長崎,把食物、水和柴薪都要走之後便揚長而去。幕府得知此事後大怒:這不是耍我們嗎?於是發布了“異國船打退令”,規定所有外國船只,一旦靠近日本本土,一律炮擊。這下子外國人哪裏還敢輕易靠近,日本的鎖國政策也上升到一個新高度。

可是到了19世紀中期,幕府隱隱約約感覺到:這個國鎖不住了。為什麽呢?因為相鄰的中國在鴉片戰爭中輸給了英國。乍一看這場仗跟日本沒什麽關系,實際上卻不然:日本自有史以來,大部分的文化、制度均來源於中國,在日本人眼裏,中國強大得像神。連如此強大的中國都輸給了英國,那日本又怎麽是英國的對手呢?於是,幕府一邊鞏固海防,一邊轉變政策,對待外國船只也不像以往那麽強硬了,還願意為靠岸的外國船只提供水和柴薪。這種退讓的目的只有一個:井水不犯河水,你要什麽,我給你就是了,但不要進到我們的領土上來,這是我們的最後底線。

可以看出,此時的日本已經露出弱勢,實力的不足使其並沒有多少底氣與西方對抗,在這種狀態下,鎖國狀態的解除也只是時間問題。終於在1853年6月,美國的馬休·佩裏將軍用4艘黑船敲開了日本的國門。當時的船已經開到了江戶灣的浦賀,佩裏將軍手中拿著當時美國總統的國書,內容是“謹致問候”之類的,實際上雙方都明白:“無事不登三寶殿”,美國人開著裝有大炮的船專門來一趟日本,不可能只為了來說一聲“早上好”。幕府雖然明白這一點,但是他們束手無策,因為當時佩裏的船已經可以直接炮擊江戶了,可以說美國的刀已經架在了日本的脖子上。萬般無奈之下,幕府接受了美國來的國書,並約定明年再行回復,可是日本不可能在一年內脫胎換骨,開國通商已經是無法改變的態勢。1854年1月,日本和美國簽訂了《日美親善條約》,規定了美國的片面最惠國待遇,並開放下田與箱館(今函館)兩地作為通商口岸。這是日本與西方列強簽訂的第一份不平等條約,之後日本又與英國、沙俄、法國、荷蘭簽訂了類似的條約,日本鎖國的狀態正式宣告結束。不過相比起中國的《南京條約》,日本開國的第一步要輕松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