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叛國案件”審判與大清洗的高潮

基洛夫的遇害為斯大林開展大規模的鎮壓提供了借口。案發的當天,斯大林就立即建議對蘇聯現行的刑事訴訟法進行修改。根據斯大林的提議,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一項決定,決定:“一、偵查部門應從快處理被控策劃和執行恐怖活動的案件;二、司法機關不得推遲執行對這類罪行的死刑判決,以研究是否可以給予赦免,因為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團認為作出這樣的赦免是不可容許的;三、一俟對犯有上述罪行的罪犯作出死刑判決,內務人民委員部機關應立即執行。”這個決定公布得很匆忙,政治局事先未討論,簽署的竟是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葉努基澤,而不是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團主席加裏寧。[67]法令公布後,各類案件的審查處理速度大大加快了。

為了準備新的鎮壓浪潮,斯大林調整了司法檢察機關的領導。1935年2月1日,黨中央全會決定葉若夫任主管內務人民委員部的黨中央書記,同時任黨中央監察委員會主席。蘇維埃任命維辛斯基接替阿庫洛夫,擔任蘇聯檢察長。5月25日,又解散了老布爾什維克協會。6月,解散了前政治犯和流放者協會。由葉若夫等人組成的委員會接管了這兩個協會的档案,並利用它來編造問題,打擊老一代布爾什維克。[68]

從1935年5月起,開展了檢察黨證的工作。1936年6月,葉若夫在黨中央會議上說,通過更換黨證共開除了20多萬黨員。[69]

與此同時,斯大林提出要修訂憲法,擴大民主。1935年6月17日,政治局通過《關於實行逮捕的程序》的決議,規定內務人民委員部要逮捕人必須事前得到檢察院的同意。而逮捕全蘇和加盟共和國中央執委會委員、各級人民委員會的領導成員、工廠和國營農場的正副廠(場)長、工程師、農藝師、醫生、教授等,不僅要得到檢察院的同意,還要得到相關人民委員會的同意。[70]7月26日政治局通過《關於解除農莊莊員的前科罪》的決議。隨後,政府決定對判處剝奪自由5年以下的莊員,如果現時老實勞動,可解除其前科罪,恢復其選舉權。到1936年3月1日,共處理了768989人。[71]1936年4月,政府釋放了因工業黨案件而被判處10年徒刑的拉姆津、拉裏切夫、奧格涅夫等人,並恢復其公民權。

從寬處理一些已不構成巨大威脅的人,只不過是為了集中力量搞大清洗。這以後,駭人聽聞的“叛國案”被一個接著一個捏造出來,通過審判和片面宣傳,在全蘇掀起一浪高過一浪的鎮壓浪潮。

“密謀殺害領導人”的“托洛茨基—季諾維也夫反蘇聯合總部”案件

斯大林把打擊的矛頭首先指向前反對派分子。1935年1月17日,他將親自起草的致黨的各基層組織的秘密信《與謝·米·基洛夫慘遭兇殺相關聯的事件的教訓》文本交給政治局委員,並提議“今天就討論這一案件並做出決議”。第二天,這封信發給各級黨組織。它斷言暗殺基洛夫是“季諾維也夫列寧格勒總部”幹的。該總部處於“季諾維也夫分子莫斯科總部”的思想和政治領導之下,而後者“無疑知道列寧格勒總部的恐怖主義情緒並煽動這種情緒”。它還說這些情況是“無可爭辯的事實”。這封信做出結論,說“季諾維也夫派別集團是白匪組織最陰險、最卑鄙……的隱蔽形式”,並要求像對待白匪那樣對待他們,不能僅限於開除出黨,還應將他們逮捕和隔離。[72]

不久,開始對原季諾維也夫分子進行大規模逮捕。在斯大林的倡議下,黨中央政治局於1935年1月26日以征詢意見的方式通過決議,“關於季諾維也夫分子:(1)將663名季諾維也夫分子逐出列寧格勒3~4年;(2)將黨內一批原反對派分子共325人從列寧格勒遣送到其他地區工作”。[73]根據這一決議,內務人民委員部於1935年1~2月在列寧格勒逮捕了843名原季諾維也夫分子,大部分被流放到西伯利亞北部和雅庫特。[74]

1935年初,內務部逮捕了大批的克裏姆林宮各機關的職員及其家屬,其中有清掃工、看門人和話務員11人,圖書館工作人員18人,指控他們組建反革命集團,準備采取恐怖活動反對黨和國家領導人。7月27日,最高法院軍事審判廳在禁止旁聽也沒有國家公訴人參加的情況下對克裏姆林宮案進行審訊。審判廳指控加米涅夫是犯罪集團的主要組織者,但沒有提出任何事實根據。加米涅夫在預審時和在法庭上都不承認對他的指控,可是審判長В.В.烏爾利赫仍判處加米涅夫10年監禁,與1935年1月判處的5年監禁合並執行。判處克裏姆林宮管理局代理書記西涅洛博夫、工農紅軍情報部處長切爾尼亞夫斯基死刑,判處其他27人以不同刑期的徒刑。在此之前,內務人民委員部特別會議於7月14日對牽連進此案的80人判處了徒刑。1957~1958年,蘇聯最高法院軍事審判廳決定撤銷對因克裏姆林宮案而被判罪的人的判決,但加米涅夫等3人不在其中。1988年,最高法院又撤銷了對加米涅夫等3人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