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栽個贓

嚴嵩真的有這麽毒嗎?

或許有,或許沒有。

很多時候,人都是自私的,這自私不但體現在行動上,也體現在思想上。

嚴嵩內心裏應該不認為自己有多毒,因為他的目的並不是引狼入室,將東南沿海搞得民不聊生,他的目的是掌控整個東南,從而控制海外貿易,謀取暴利。

至於海盜和倭寇在沿海燒殺搶掠造成的損失,在他看來,可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並不存在什麽毒與不毒。

很多人就是這樣,只管自己的利益,根本就不考慮他人的死活。

當然,這會兒不管嚴嵩認為自己毒不毒,在一眾浙江官員印象中,他已經毒的不行了。

這次抓捕羅龍文和當眾審問都是楊聰刻意安排的,他的目標就是嚴嵩。

原本,汪直歸順以後,他就準備向朝廷請奏,封汪直為浙江水師總兵官,但是,一聽汪直說羅龍文的事情,他的想法又變了。

他發現,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一個栽贓嚴嵩的機會。

當然,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這也不算是栽贓,因為這次海盜和倭寇在東南沿海肆虐的事本來就是嚴嵩引發的,嚴嵩如果不假借開海禁欺騙汪直組織海盜和倭寇來東南沿海劫掠,這種慘事根本就不會發生。

嚴嵩雖然無意搞的東南沿海民不聊生,但是,東南沿海的百姓卻因為他的貪婪而吃盡了苦頭。

這會兒嘉靖還蒙在鼓裏呢,只當這次海盜和倭寇在東南沿海肆虐一事跟以往一般,都是因為海盜和倭寇的貪婪而引起的,跟嚴嵩一點關系都沒有。

楊聰當然不會讓嚴嵩“逍遙法外”,再怎麽說,他也要讓嚴嵩這個罪魁禍首吃點苦頭。

所以,他決定,先逮住羅龍文,把這次海盜和倭寇在東南沿海肆虐一事全扣嚴嵩頭上,再向朝廷上奏汪直歸順之事。

汪直原本是不想跟著楊聰來杭州的,因為他害怕自己一進入揚州府城就出不去了,畢竟他跟楊聰還不是很熟,誰知道楊聰是不是誆他入甕的。

但是,楊聰一番話卻讓他改變了想法。

楊聰說了,這組織海盜和倭寇來東南沿海燒殺搶掠一事罪名太重了,如果他頂著這個罪名歸順朝廷,朝廷很有可能不會接受。

這的確是事實,因為這次海盜和倭寇在東南沿海造成的損失實在是太大了,光是平民百姓的傷亡就數以萬計,如果一命償一命,他死一萬次都不夠。

所以,為了保險起見,楊聰勸他把組織海盜和倭寇前來東南沿海劫掠的屎盆子全扣嚴嵩頭上!

這樣一來,他就沒什麽太大的罪責了,畢竟,只要把屎盆子全扣嚴嵩頭上了,他就變成聽從嚴嵩的命令來東南沿海劫掠了,算不得主犯,只能算是個小嘍嘍,接受招撫,完全沒有問題。

他當然不想頂著組織海盜和倭寇來東南沿海燒殺搶掠的罪名,這也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誤信嚴嵩,以為這樣一鬧便能逼迫朝廷重開海禁,所以才會把其他海盜和倭寇全招了過來。

誰知道嚴嵩壓根就沒想過要重開海禁,而且其他海盜和倭寇嘗到了甜頭也不肯輕易罷手,搞的這會兒都無法收拾了。

這鍋,他是真不想背,他也沒幹過什麽傷天害理的事情,所以,為了自己的“清白”,他硬著頭皮來了。

這會兒貌似是楊聰在審,他在作答,其實,他交待的供詞都是楊聰事先考慮好了的,他只是照本宣科在這公堂之上“回答”一遍而已。

他這一通供詞交代出來,組織海盜和倭寇來東南沿海燒殺搶掠的事貌似就跟他沒什麽關系了,這事,完全就是嚴嵩組織和策劃的,至少在場浙江官員是這麽認為的。

不過,這並不是楊聰的最終目的,浙江官員相不相信這事不是重點,嘉靖相不相信這事才是重點。

所以,一通審訊過後,他並沒有當場宣判羅龍文,他只是命羅龍文在供詞上簽了個字,畫了個押,然後便命人將羅龍文給押下去了。

羅龍文興許是絕望了,汪直進來之後,他便沒再說過一句話,就算汪直交待的供詞與現實有點出入他也沒有吭氣,他可能認為自己死定了,再狡辯的話,只是多挨頓板子,受些皮肉之苦而已,何必呢。

這也是楊聰一開始不分青紅皂白,逮住他就揍的原因,楊聰就是要將他打的不敢開口!

羅龍文押下去之後,這事還沒完呢。

楊聰假裝認真檢查了一番供詞,隨後便提起筆,在供詞後面鄭重的簽上:主審,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兵部侍郎,浙直總督,楊聰。

緊接著,他又在後面寫上了陪審二字。

隨後,他又將浙江三司的高官一個個招過來,讓他們簽上了自己的官職和名字,這才將供詞鄭重的收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