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鹽引

在古代,鹽鐵等重要物資都實行專賣,由朝廷控制產銷,也就是說,未經朝廷允許各類商販都不能買賣鹽鐵等重要物資,而鹽引就是古代朝廷發給鹽商的食鹽運輸與銷售的許可憑證。

說到鹽引,就不得不說說這古代的鹽價了,現代人吃著一兩塊錢一斤的鹽,可能覺著鹽這種最基本的消費品應該相當的便宜,在古代最多也就合到幾塊錢一斤。

這樣想就錯了,就以嘉靖年間的鹽價為例,據《鹽政志》記載:嘉靖初,湖廣、江西一帶每鹽一斤賣銀三分四分,南直隸每鹽一斤賣銀一分五厘。

明朝一分銀子大約相當於現在六十塊錢,三分四分就相當於兩百塊左右,一分五厘就相當於一百塊左右。

也就是說,嘉靖初年,鹽價最便宜的南直隸,食鹽也要一百塊錢一斤,而湖廣、江西等地,食鹽價格是兩百塊一斤,有沒有搞錯?

沒搞錯,明朝的食鹽就是這個價,最便宜的時候也需要幾十塊錢一斤,最貴的時候甚至達到了三四百塊錢一斤!

明朝的鹽價為什麽如此離譜呢?

其實,明朝的食鹽生產成本也不高,朝廷向專門負責制鹽的灶戶征購食鹽的時候,每四百斤僅支付大米一石,也就是說灶戶生產食鹽,每斤成本還不到一塊錢。

但是,商品的銷售價格大多不是由成本決定的,影響商品銷售價格的因素很多,明朝的食鹽生產成本的確不高,但是經過層層盤剝之後,這鹽價高的就有些就離譜了。

明朝的食鹽買賣實行開中法,簡單來說就是鹽商想要買賣食鹽,必須按朝廷的要求向邊鎮運輸糧草輜重以換取鹽引。

這開中法看似簡單,過程卻相當的復雜。

首先,鹽商必須向南京戶部申請鹽引,也就是向朝廷承諾,將運送多少糧草輜重到邊鎮,南京戶部接受申請之後便會給商戶發放相應的鹽引領取憑證,並將相應的鹽引散發到各個邊鎮。

然後,鹽商必須將承諾的糧草輜重運送到相應的邊鎮,經邊鎮將領又或巡撫、總督等官員驗證之後,才能換取相應的鹽引。

鹽商領到鹽引之後,還必須去相應的鹽場支領食鹽,最後才能運到指定的區域販賣。

這個過程中產生的附加成本就比較嚇人了,遠遠超過了食鹽本身的成本。

比如,鹽商向南京戶部申請鹽引的時候就必須繳納鹽稅,鹽稅的標準是每引三兩,而一個鹽引也就能支領三百斤食鹽,也就是說,光是這鹽稅一斤就高達五六塊。

就這還不是全部,鹽引可不是你申請就能分到的,要是你沒有找到關系,申請交上去也是白搭,人家根本不會鳥你,而這拉關系又得花錢,楊聰的爺爺楊榮找的就是魏國公府的關系,具體花了多少錢,楊聰也不清楚,總之不會低於相應的鹽稅,也就是說,光是申請這個環節,食鹽的附加價格就高達十多塊一斤。

緊接著就是運送糧草輜重,一般是運送五石糧草,換取一張鹽引,而運送糧草輜重到邊鎮運費甚至超過了糧草輜重本身,也就是說,運送五石糧到邊鎮,運輸過程中消耗的糧食都不止五石。

這也正是朝廷實施開中法的原因,沒辦法,運送糧草輜重到邊鎮太耗錢了,還不如讓鹽商送過去,這樣朝廷就不用花錢了,但是,這樣一來,每斤鹽又被附加了十多塊錢的額外成本。

就這,還不是全部,鹽商可不是將糧草輜重運送到邊鎮就能拿到鹽引,邊鎮的各級將領和官員那也不是吃素的,你不孝敬孝敬,他們能拖到你噴血,這一一孝敬下來,每斤鹽又被附加了十多塊錢的額外成本。

然後,鹽商到鹽場支取食鹽,還要花錢,將食鹽轉運到相應的售賣地,還是要花錢……

這一整套流程走完,食鹽運到售賣地,還沒有開始售賣呢,鹽商就已經在每斤食鹽上耗費了幾十塊甚至是上百塊錢,這鹽能賣的便宜了才怪!

現在,定國公徐延德和誠意伯劉瑜找楊聰和陸炳商議的其實就是這食鹽販賣的第一個流程,也就是南京戶部發放的鹽引份額。

這鹽引份額到底值多少錢呢,從朝廷征繳的鹽稅就能大致算出來,這會兒大明朝廷一年征繳的鹽稅大概是一百萬兩左右,而鹽商拉關系,獲取鹽引份額所花的錢大概是鹽稅的一倍,也就是說,這鹽引份額一年就能產生兩百萬兩左右的“紅利”!

這兩百萬兩左右的“紅利”誇張嗎?

一點都不誇張!

蟎清乾隆年間就曾爆發過“兩淮鹽引案”,這“兩淮鹽引案”的起因就是新任兩淮鹽政尤拔世向鹽商索賄不果,然後便向朝廷揭發其前任普福貪腐。

結果,乾隆下旨一查,餓滴乖乖,尤拔世的前三任鹽政官吉慶、高恒、普福在十多年時間裏共計收受鹽商賄賂一千零十四萬一千七百六十九兩六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