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章 不動心(第2/2頁)

張原皺著眉頭,張大春侵吞租銀固然可惡,而在姚秀才挑唆下讓張彩斷腿來訛詐他更是可恨,這等人當然不能再留在家裏,若看到磕頭求饒就心軟那是不行的,說道:“縣尊容稟,家母先前說過,只要張大春退還三年來侵吞的租銀就不再追究,但張大春父子不認為家母是寬大待他,反以斷腿相訛,這是另一樁罪狀,第一樁罪狀還是依家母所說的處置吧,這斷腿訛詐、家奴告主的罪有國家律法在,不是小子能置喙的,請縣尊依律處置。”

侯縣令點點頭,又與張原商議了幾句,即宣判張大春退還主家租銀一百五十兩,父子二人充軍金山衛。

張大春父子大哭著被差役拖出去了,那王姓的俊俏少年“哼”了一聲,顯然是認為張原心腸硬,人家磕頭磕出血來還無動於衷。

張原不看那王姓少年,對侯之翰道:“縣尊,那張彩斷腿雖是咎由自取,不過還是先讓醫生為他續接腿骨,免得終生殘疾為好。”

侯之翰允了。

張原又道:“家奴張大春雖然可恨,但教唆他打斷兒子腿訛詐主家的卻是訟師姚復,縣尊若只懲處張大春父子,任姚復逍遙無事,只恐此人日後還要作惡。”

侯之翰道:“我即行文提學官,要求革除姚復的生員功名,看他以後還如何作惡——對了,他還收了張大春二十兩銀子,明日讓衙役催討了還你。”

王思任在一邊冷眼旁觀,面色有些凝重,張原這個十五歲少年再次讓他刮目相看,眼睛都刮痛了,一般少年人遇到這種事,要麽咬牙切齒恨不得加倍報復,要麽一見流淚求饒就心慈手軟,而張原卻是極為冷靜,該怎麽辦還是怎麽辦,並不受情緒影響,這種性情似乎是能幹大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