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堂辯

蘇錦細細思索這其中的破綻之處,以便找出可以反駁的理由,但是首先對於古代審案的一些基本步驟和證據構成一竅不通;二來對方的設計極為巧妙,借秦大郎之手汙蔑他人,偏偏又死無對證,況且他們控告的只是逼人至死之罪,卻並未汙蔑為殺人之罪,在證據上這份遺書足以治罪,而無需另尋人證物證來佐證。

蘇錦忽然明白這些人的心機艱深狠烈之處:仵作將屍體定性為自殺,這是蘇錦最為懷疑的一點,在蘇錦看來秦大郎十之八九是為商會滅口;但之所以被定為自殺,是因為若是定性他殺,而證據不足的話,以謀殺之罪加諸於蘇錦之身最後會不了了之,反倒落下一樁懸案需要知府衙門處理。

到時候衙門查也不是不查也不是,若是查了,兇手就在商會,如何處理?若是不查,懸案未決既影響府衙聲譽亦平息不了輿論,反倒將自己置於兩難之境;所以他們才退而求其次,定性為投水自盡,然後再安上一個為人逼迫之死的罪名,可謂是煞費苦心。

緣由是理清楚了,反駁可不容易,既然商會和府衙聯手,想必是志在必得;此次自己的處境將會萬分的艱險,言語間稍有不慎,將會為人以柄,便如蛛絲般一層層纏繞上身,脫身不得;而且目前還未到魚死網破的時候,自己也不能就因目前窘境便將疤臉黑七這件案子抖出來,到那時商會和知府大人死不死不知道,自己可就徹底完蛋了。

蘇錦思緒奔騰躊躇難決,朱世庸哪容他在這裏拖延時間,眯著小眼大聲逼問道:“犯民蘇錦,爾罪行敗露,諒你也無話可說,你這等奸商刁民,在我廬州府一日便如白璧之瑕、米中之稗;為一己之私逼人性命,天理國法世情皆不容你,本府現在宣判,依大宋刑統十惡之六判罪民蘇錦刺配流放……”

朱世庸一連串的判詞尚未說完,只聽有人高聲道:“且慢!”

眾人循聲望去,只見堂外圍觀眾人中緩緩踱出兩人,一位是個身材中等的灰袍中年人,另一位是個青衣長袍的老者;那中年人取下頭上遮陽的竹笠,眾人這才看清他的長相,只見那人兩道濃眉,白凈臉色,滿臉的嚴肅,抿著的嘴角邊帶著一絲憤怒的冷笑。

眾人誰不識得他,這便是廬州城的名人,為盡孝道辭官在家侍奉父母十年的包拯包大人。

晏碧雲眼睛一亮,一句“包大人……”尚未出口便被硬生生的咽了下去,包拯掃了晏碧雲一眼,微微點頭;原來他們早已相識,包拯便是經晏殊舉薦,這次方能升任端州知府之職,和晏碧雲有過數面之緣;包拯雖不因晏殊舉薦便感激涕零,但正直執拗的性格之外,他也不是不通人情世故。

朱世庸一見包拯現身,先是一愣,緊接著便是暗罵自己愚蠢,早知他在廬州省親,這個愛管閑事的家夥怎麽會不來湊湊熱鬧,若是此人鐵了心管這档子閑事,恐怕很難不被他揪出破綻了。

“哎呀,這不是希仁兄麽?不在府中與親朋故舊敘敘離別之情,怎地有空閑來我大堂之上旁聽這些雞毛蒜皮的小案子呢。”朱世庸滿臉堆笑,在案後站起身來拱手以禮;此是公堂,主審官大於一切,一般官職比他更大的官員到來,主審官也可安坐案後不動,也不算是逾矩違制,朱世庸起身行禮,這已經是給包拯天大的面子了。

包拯不為所動,黑著臉還禮,淡淡的道:“知府大人莫要多禮,此乃大堂,並非敘舊閑談之地,大人可呼本官官名,無需稱兄道弟。”

百姓們一聽這話茬,感情這是來攪局的啊,本來這蘇小官人已經面對控訴啞口無言,眼見便要有沒頂之災,看來包大人是來撈他一把的;只是證據確鑿,包大人何處下手呢?傳言這位包大人明察秋毫,一雙慧眼能辯黑白奸邪,倒要看看他是否名副其實。

蘇錦激動地雙手亂抓,沒地方放了,見到活的的了,真的是活的,還能動能說話,哦買噶!

包大人,包青天,這可是神話一般的人物啊,居然就這麽就碰上了;只可惜自己渾身臭汗,還少了一只袖子,頭發散亂,形象不佳;給偶像的第一印象恐怕是好不了了。

蘇錦偷偷瞄了包拯一眼,怎麽不是個大黑臉啊?看上去也很普通啊,身量不高,也沒那麽嚇人,而且額頭上也沒什麽星星月亮之類的標記,跟小時候電影電視劇上的高大黝黑的想象完全相反,這他媽的在忽悠人啊,這是在篡改歷史人物,毒害小朋友啊!

朱世庸大翻白眼,心中大罵:包拯啊包拯,給臉不要臉的東西,什麽玩意兒,既然如此,本府也不在對你客氣。

當下落座主案之後,一拍驚堂木喝道:“堂下休得喧嘩。”轉而對包拯道:“既然包大人有此一言,便請一旁落座旁聽,此案終結,你我再敘同僚之誼。來人,看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