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兒頭王充

周廣業《孟子出處時地考》這一部分正好帶我們把前面的章節以另一種脈絡重新梳理一遍。梳理的方法不止一種,我們再來看看第二篇文獻——王充《論衡》當中的“刺孟篇”。

王充和他的《論衡》是我們初中就學過的東西,好像說他是一位“偉大的唯物主義者”吧?記不清了,到底是小時候的事情。長大以後看王充,發現這家夥分明就是個刺兒頭,逮誰得罪誰,得罪起來還不遺余力。

王充對儒家很有成見,在《論衡》當中專門有一篇“刺孟篇”,顧名思義,就是把孟子抓來刺上一刺。可惜這時候孟子早就死了,不然的話,以孟子的滔滔雄辯PK王充一回,一定很有看頭。

對了,為了避免有人誤會,先得澄清一點:別以為王充攻擊儒家就一定贊成法家,敵人的敵人不一定就是朋友,“刺孟篇”的上一篇就叫“非韓篇”。王充是先“非”了韓非再“刺”孟子,四面作戰才過癮,當真是“與人鬥其樂無窮”啊。

再說幾句鋪墊:為什麽要看這個“刺孟篇”呢?——我的習慣是,看一個問題,看一件事,都切忌只聽一面之辭,要聽完正方意見再聽聽反方意見,最好再多聽聽各方意見。比如一個朋友剛跟人吵了架,心裏委屈,找你傾訴,你聽他一把鼻涕一把淚地一說,覺得他把理都占全了,跟他吵架的那位純粹是無理取鬧欺負人——可問題是,如果反過來,如果是那位“無理取鬧”的人是你的朋友,找你來訴委屈,你不是一樣覺得他在理嗎?

生活中常有這樣的例子,振振有辭的話哪裏沒有呢?可那些話都可靠嗎?唉,我就這樣慢慢地添了毛病,越來越不敢對事情下結論,誰知道真相究竟是什麽呢?甚至,讀書的時候,比如說,讀這個《孔雀東南飛》,家喻戶曉的詩吧,它原本的題目好像叫《古詩為焦仲卿妻賦》,誰讀了這詩都會同情焦仲卿夫妻這恩愛又苦命的小兩口兒,也都會痛恨他們殘忍的家長。可我看完卻想:嗯,有沒有一篇《古詩為焦仲卿妻的婆婆賦》,得找來看看,別搞焦仲卿夫妻的一言堂,嗯,還得看看有沒有《古詩為焦仲卿妻的娘家人賦》,再問問街道上對這事有什麽看法,居委會是怎麽說的,管片兒的民警是怎麽說的,CSI的屍檢報告是怎麽說的,再打聽一下還有沒有什麽神秘組織聲稱過要對這一事件負責。

好了,話說回來,雖然我這毛病有點兒過分,但聽聽不同意見總是好的。讓我們準備好,來聽聽王充的聲音吧(和我們現在說的這個“公孫醜篇”無關的內容基本略去)。

王充讀著齊王要給孟子建豪宅、開高薪這段,對孟子的態度很不以為然。王充說:

夫孟子辭十萬,失謙讓之理也。夫富貴者,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故君子之於爵祿也,有所辭,有所不辭。豈以己不貪富貴之故,而以距逆宜當受之賜乎?【王充的意思是:貪圖富貴是人之常情,只不過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義之財不能要。比如業務員談成一單買賣,按規矩拿多少提成,哪怕錢再多,這也是理所當然該拿的,業務員如果不拿這份錢,給的理由是“我不貪圖富貴”,這不是很沒道理嗎?】

陳臻問曰:“於齊,王饋兼金一百鎰而不受;於宋,饋七十鎰而受;於薛,饋五十鎰而受取。前日之不受是,則今受之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辭曰饋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辭曰‘聞戒,故為兵戒饋之備乎!’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無處而饋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王充的做法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從《孟子》原文入手,找出不同篇章裏有矛盾的地方加以說明。作為論辯來講,這可是很厲害的手法。】

夫金饋或受或不受,皆有故。非受之時己貪,當不受之時己不貪也。金有受不受之義,而室亦宜有受不受之理。今不曰“己無功”,若“己致仕,受室非理”而曰“己不貪富”,引前辭十萬以況後萬。前當受十萬之多,安得辭之?【王充說:人家給你錢,你接受還是不接受都是有理由的,難道接受了就算貪財,不接受就算不貪財嗎?——王充是拿《孟子》的這一節去攻擊方才“辭十萬而受萬”那節,意思是:從這節來看,你孟老師對這個“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道理不是很明白嗎?為什麽在那一節裏就犯糊塗呢?你辭掉豪宅和高薪,如果給的理由是“我都辭職啦,再拿錢就沒道理”,這是個很充分的理由,可你偏說自己的理由是“不貪財”,這可就說不過去了,況且和你教導陳臻的話也是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