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唆一場侵略戰爭

沈同以其私問曰:“燕可伐與?”

孟子曰:“可。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有仕於此,而子悅之,不告於王而私與之吾子之祿爵;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則可乎?何以異於是?”齊人伐燕。或問曰:“勸齊伐燕,有諸?”

曰:“未也。沈同問:‘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則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以伐之。’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之。’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哉?”

這一節因為一個年代問題而飽受爭議:此時在位的齊王是齊宣王嗎?我們就不管這個問題了,只看文本本身好了。

齊國有個大臣叫沈同,以私人身份來問孟子:“咱們可以去打燕國嗎?”

原文不是像平常一樣說“某某問曰”,而是特別著重記載著“沈同以其私問曰”。什麽叫“以其私”?通常的解釋是“以私人身份”,可也有人認為是“懷有私人目的”。我們先不管它,接著往下看。

孟子的回答是:“可以啊。”

嗯——?!孟子怎麽會贊同打侵略戰爭呢?孟子用類比來說明這個問題:“燕國的國君子噲不應該隨意把國君的位置讓給子之,子之也不應該從子噲那裏接受君位。打個比方吧,如果您很喜歡一個人,沒經過齊王同意就把您的官位和俸祿給了他,而他呢,同樣沒經過齊王的同意就接受了您的官位和俸祿。這怎麽行呢?而現在子之和子噲他們搞的事情和這有什麽不同呢?”

過了一段時間,齊國發動了進攻燕國的戰爭。這場戰爭的經過我在上本書裏已經介紹過了,這裏就不多說了。

後來有人問孟子:“聽說挑唆齊國去打燕國的人裏有你啊,有這事嗎?”

孟子一聽,來人語氣不善,但沒關系,自己依然氣定神閑:“沒這事!”

——啊?!孟聖人難道翻臉就不認賬嗎!

孟子自有解釋:“沈同當時問我:‘咱們可以去打燕國嗎?’我回答說:‘可以啊。’他們這就發兵去攻打燕國了。可沈同如果問:‘誰有資格去攻打燕國?’我就會回答他說:‘奉了天命來治理百姓的人才有資格攻打燕國。’”

——看來這事不怪孟子,要怪就怪沈同沒有多問一句。

孟子接著打了個比方:“這就好比我們正要決定怎麽處理一個殺人犯,有人問我說:‘咱們能把他殺了嗎?’我會回答說:‘當然能。’這人接著問:‘那,誰有資格來殺他呢?’我就會回答說:‘法官和刑警可以殺他。’——不就是這個道理嗎?而現在的情況是,燕國雖然是一個無道的國家,可齊國同樣是一個無道的國家,而這一個無道的國家去攻打另一個無道的國家,這很明顯就是一件沒道理的事情,我怎麽可能去鼓勵這種做法呢?”

孟子對統一天下的態度在“梁惠王篇”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他從不反對統一,他只是支持和平演變,反對暴力征服,他支持順應民意的“王”來用盡可能和平的手段統一天下,而反對機關算盡的“霸”憑借軍事力量來殺人掠地。他不是一直都很贊同商湯王滅掉夏朝,也支持周武王滅掉商朝嗎?從《戰國策》對齊國攻打燕國這件事的記載來看,孟子可不僅僅是挑唆過沈同,他還挑唆過齊宣王呢。孟子對齊宣王說的是:“今伐燕,此文武之時,不可失也。”意思是說:現在去打燕國,這正是建立和周文王、周武王一樣功業的機會,千萬別錯過!

——哪本書裏說得對?搞不清,從一方面來看,《孟子》裏的記載似乎更合乎孟子一貫的思想,只有王者才能去滅人家的國家,齊王好像還真不大夠格;可從另一方面來看,《孟子》一書的別處也記載著,孟子還是很看重齊王的,認為他雖然離王者還差不少,可還是有潛力的,還是可以培養的,那麽,鼓勵齊王去伐燕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啊。這件事還有下文,且看下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