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長沙記

自從曾國藩三年元月到長沙,短短半年間,就把滿城文武都得罪了。

得罪文官,是因為他在行轅內設置的“審案局”。他的審案局類似於今天的“嚴打辦”,專管治安案件,凡有被舉報從匪、搶劫及其他嚴重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犯罪嫌疑人,統統屬於“審案局”承辦範圍。解到之後,只有三種處理辦法:“重則立決,輕則斃之杖下,又輕則鞭之千百”。審案局並不尊重正常辦案程序,即使已被州縣立案、尚未就審的嫌疑人,也是“聞信即提來”,“即時訊供,即時正法,無所期待遷延”。不但一般“惡民”他要殺,“公務員”也不放過:“有上言胥吏貪恣,輒捕治斬之”。他自覺為民除害,問心無愧,即使“身得武健嚴酷之名,或有損於陰騭慈祥之說,亦不敢辭”,而且“三月以來僅戮五十人,於古之猛烈者,曾不足比數”。這是一到四月的數據,而到七月底再統計,審案局共殺掉二百多人,勢頭越來越“猛烈”,可以媲美古代酷吏了。但是,案子就是錢,案子就是人情,曾大人把案子都拿去了,全省上下,自布政使以至知縣的人情、案費就都不見了,人家能沒意見嗎?所以,長沙城中“文法吏大嘩”,都看不慣他(當時官紳李瀚章、魁聯、朱孫詒、郭嵩燾、歐陽兆熊等都給他寫信,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抗議)。巡撫駱秉章也不以為然,想要制止他。但是皇帝支持他,還鼓勵他“務期根株凈盡”,所以“未有以難也”。

越俎代庖的治安嚴打,得罪了文官,恪遵職守的練勇治軍則得罪了武將。剛到省城,每月逢三逢八之日,他就召集鄉勇和標兵(巡撫、提督的親兵)“會操”,親自校閱。但只練了幾次,對於藉此提高標兵技戰術水平的可能性,曾國藩就感覺希望渺茫,“恐嶽王復生,半年可以教成其武藝;孔子復生,三年不能變革其惡習”。但他還是不想放棄,希望通過彈劾和保舉這兩種非常手段,以示獎罰嚴明,提升士氣。去年太平軍攻城,挖通地道,炸坍南城,協副將清德嚇得摘掉頂戴,跑到市民家躲藏,部下兵丁則四處逃竄,脫掉的號衣堆滿街道。直到今年,這還是長沙市民茶馀飯後的笑料。他和巡撫、提督關系好,所以未被奏革,繼續在軍營裏混日子。清德有養花的雅好,平日下鄉剿匪,也不忘尋訪奇花異草,每次都要帶回滿船的花木。每月五次的會操,他從未參加,天天呆家裏伺候花草。曾國藩要拿來祭刀的,此君自然是當仁不讓。塔齊布剛因去年守城有功提拔為參將,今年則不僅會操一次不落,還遵命密捕了幾個巨盜,和曾國藩甚為相得,早已是身在綠營心在湘軍。帶同部下諸殿元按照湘軍的制度訓練手下辰勇(當時勇源不止湘鄉一處,湘鄉以外勇丁,有少部分托管給提標軍官管帶),也頗有成效。曾國藩用來樹榜樣立模範的,自然是這兩位。於是,六月十二日,他連上兩摺,分別參劾清德和保舉塔齊布、諸殿元。摺子裏不管說好說歹,都是斬釘截鐵的狠話:參摺不但要求革職,還請求將其解交刑部,從重治罪;保摺則請求破格超擢,並將塔、諸二人的未來表現一並擔保:“如該二人日後有臨陣退縮之事,即將微臣一並治罪”。為了不讓和清德共事已久的巡撫駱秉章從中阻撓,參摺和湖廣總督張亮基會銜上奏,保摺則秘密上奏。摺上,俱蒙批準:塔、諸分別賞給副將、守備銜;清德革職拿問,交督、撫訊明定擬。

駱秉基和清德料不到曾國藩下手如此狠辣,不聲不響就告了黑狀,但是天命難違,只好吃了這個啞巴虧。提督鮑起豹是清德的鐵哥們,卻怎麽也咽不下這口氣,於是,“驅曾運動”開始了。

首先,泄憤於塔齊布。以炎夏操練,虐待兵丁為借口,禁止塔齊布參與會操,並停止日常訓練。鮑起豹揚言,沒有提督的命令,“敢再妄為者,軍棍從事”。

其次,內部傳達密令,慫恿輕侮湘勇。本來,七月以前,綠營兵和湘勇就有摩擦,甚至對曾國藩也大為不敬。二月在桂東,六月在三江口,都發生了綠營兵毆鬥、殺傷湘勇的事件。曾國藩的親兵仆人“每次上城必遭毒罵痛打”。三月,標兵與曾國藩親兵發生沖突,甚至打爛了他的轎子。現經提督倡揚,駐城標兵欺負起湘勇來,就更加無顧忌了。七月十三日,湘勇試槍,誤傷提標長夫(類似今日的工程兵或者勤務兵),標兵立即執旗吹號,持械列隊,找湘勇開戰。曾國藩自覺理虧,只好把肇事湘勇交出,送到提標營內打了三百軍棍。八月四日,塔齊布管帶的辰勇和標兵賭錢,因小事造釁,標兵再次糾集起來,要和湘勇開戰。這次曾國藩不服氣,給鮑起豹發公文,要求嚴懲帶頭鬧事的標兵。鮑起豹二話不說,捆了肇事者就往曾公館送。然後鼓動標兵在公館前示威抗議,把皮球原封不動的踢還給曾國藩。怕引起兵變,曾國藩不敢殺;怕屬下恥笑,曾國藩不敢放。就這麽猶豫不決,過了兩天。標兵日夜喧鬧,要求放人,最後把公館團團圍住,聲言再不放人,就要闖進公館強行搶人。公館就在巡撫辦公室隔壁,曾國藩硬著頭皮請駱秉章調解,駱以此事不屬巡撫管轄範圍謝絕。沒辦法,曾國藩扛著欽差牌子在公館內挺著,希望拖幾天再作打算。哪料到六日晚上,標兵悍然沖入公館,刺傷門丁、衛兵,嚇得曾國藩跑到駱秉章家裏求救。駱秉章故作驚訝,說了句:“點會這樣?(駱是廣東花縣人,說話估計是這個調調)”然後建議放人,平息事態。萬分無奈,十分沒臉,曾國藩同意放人。第二天,滿城傳言:曾欽差這事,純屬人格障礙,心裏陰暗,自作自受,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