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

什麽是理性?這是一個非常廣泛的觀念,等於民主與自由。如此抽象之名辭,其本身沒有固定的內涵,因之也人言人殊。首先我們就從沒有聽到任何人說及“我們做事全部以非理性與反自由為宗旨。”反面說來,也可見得用這種籠統的大名目作標榜,必牽涉到很多目的與動機全不相容而又各以己見為最後之真理的人物。次之以一個空泛的觀念作大規模群眾運動之宗旨,可能將理想主義帶到最極端。法國大革命即出於這樣的立場。當啟蒙運動(Enlightenment)達到最高潮時,當日有識之士也認為過去之作為全屬錯誤,如此有權力之人,即可以將社會後面之背景全部忽略不計,歷史也可以擯棄不要。重新創造時一切以理智為依歸,這樣以無限制的抽象觀念為主只有越來越極端,終釀至大革命時之恐怖,使斷頭台上流血不止。

今日中國一般人士尚未完全了解的,西方之個人主義與自由主義不以人性之善為基礎,而以猶太教、基督教之性惡論為基礎。於是承認個人“最初的基本之過失”(original sin或作“原罪”)作出發點。因為人類最基本之天性即為“自存”(selfpreservation)。如果要讓這天性盡量的發展下去,可以做出無限損人利己之事。在組織民主與自由之政體時,其第一步工作即是限制各個人自存的企望之過度發展,而不是鼓勵各人自行其是。英國17世紀政治理論家霍布斯(Thomas Hobbes)在這點發揮得最為剴切。他所著書《海中怪獸》(Leviathan)至今猶為美國不少大學必讀書之一。在今日知識分子仍在舉棋不定之際,筆者認為有提出綜合介紹之必要。

霍布斯生於1588年,亦即是西班牙艦隊全部出動征英,出師不利大部漂沒的年頭。他在牛津上學又值英國在17世紀需要現代化,因之在社會上發生劇烈顛簸的日子。也直到最近我們才可以看出:其幕後原因乃是經濟發達,科技進步,國際間交往沖突頻繁,英國過去的體制已不符需要。此時在籌謀軍備,增加稅收,策動外交和整備司法各方面講,政府都有擴大職權之必要,只是當日情況突然,無成例可沿。如果由國王主持,則必成專制政體;如由議會主持,按理也可推行而為今日之民主形式。只是民主則必由政黨政治作主。然則政黨代表社會各階層不同之利益,又需要民智展開,私人則產權確定,一切具體化全部可以在數目字上磋商等等預備工作。在英國說,迄至17世紀中期此種條件尚無著落。所以內戰展開兩次。1649年初克倫威爾當權,將國王查理第一處死,其子查理第二流亡海外。克倫威爾雖然大權獨掌,也仍擺布不出來一個民主體制,只因為他有錢有兵,在特殊情形下做了一個事不由己的獨裁者。他於1658年去世,查理第二於1660年被邀復辟。

霍布斯也多年在大陸遊歷,結識了不少各國的科學家。他因人介紹,成為查理第二之私人數學教師。《海中怪獸》於1651年在倫敦出版,仍是克倫威爾當權之日。書中所述海中怪獸,無非一個有全能性的政府,也可以解釋而為國家最高主權人,他有權確定私人財產權利,他也能給全國人民生命財產作保障。人民服從他,無非他有此能力。雖說他明白寫出海中怪獸為“虛構之人”,其為單獨一人或多數人無關宏旨。只是此書問世,查理第二流亡政府內人物全認為他替克倫威爾張目,他只好又逃回英國。

霍布斯是一個獨立的思想家,他書中對國王派及議會派都不同意,而尤以他的無神論得罪當日保守派的人士愈多。查理第二復辟之後,他在英國的地位又將不保。傳說他一日在倫敦街頭,遇見國王,查理向他脫帽為禮,他因此出入宮廷還每年得津貼一百鎊。他也仍不斷地受人攻擊,可是“快樂國王”始終不以他的數學教師為忤,也一直在袒護他,有時還勸他莫作犯眾怒的言論。只是此人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他活到九十一歲,臨死前幾個月內又著一部關於英國內戰的書籍,又對交戰兩方都有批評。

霍布斯所著書雖多,其他多不流傳,而只有《海中怪獸》最膾炙人口。作者從人之生理和心理說起。自感覺、想象、判斷講到激情;又從思想、決心、權力、舉止講到宗教。驟看起來這與中國政治哲學家所標榜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層次相近。可是《大學》裏面劈頭開始就揭揚了一個“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的大帽子,其所敘之人為“倫理之人”。霍布斯所敘則為“生理之人”。他說:“一件物品運轉於人之耳目,產生形態。如果運轉是多方的即產生多方的形態。”又說:“好壞出於人之愛憎,相對的使用於此等字樣之人,並沒有它們本身之絕對性。”如此看來,人類的感覺情緒和思潮都產生於物體之轉移位置(displacement of bodies relative to one another)這樣的觀點把個人主義、自由主義和唯物主義發展到極端。也就說政治基於心理,心理基於物理,物理基於幾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