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一章 風眼亂,風暴在何方

肆草堂裏,夏日烈陽透過輕紗罩住的玻璃窗灑下,本該是暖意洋洋,可李肆和李香玉的心口卻被凜冽寒風吹著。

“鮮人日人囚力,南洋土人、昆侖奴,還有天竺土人,這些都是合法買賣,國法照管不到這些外人。可北人,甚至我英華子民,仍有大量販賣為奴的情況,這些情事露在外面的僅是冰山一角……”

汪士慎正侃侃而談,他帶著一疊賬本而來,涉及安家產業買賣北人為工奴,安家旁支所辦的東莞華興繅絲互助會就是一處掩護。以招工的名義不停進出北人工奴,轉到其他產業乃至南洋的種植園。這疊賬本記載了華興繅絲互助會接收和轉運工奴的進出,而上家正是三合會在英華的分支機構。因為跟安家的生意來往很大,所以三合會直接以本尊出貨。

華興繅絲互助會人口轉運頻繁,引起了相關方面的注意。但因為手續齊全,官府估計也受過打點,又不涉國人乃至本地百姓,因此沒有細查。可一些報紙卻不罷休,這疊賬本正是《正統》報所派的暗牙臥底搶出來的。暗牙雖被華興繅絲互助會的打手殺害,賬本卻落到了民人手裏,再轉遞到汪士慎手裏。

事涉安家就已讓李肆心驚肉跳,而汪士慎說到的人口買賣,更是一張大網,將李肆原本以為只是零散來往的犯罪行為全兜在了一起,之前的隱約感覺也應驗了。

汪士慎這大半年來,為籌辦《廢奴法》,在這方面深有涉獵。他就說到,非止海外,內地也在大規模用北人工奴,已經形成一樁偌大產業,不僅敗壞仁德,還為一國埋下了諸多隱患。

李香玉不解,說國家雖未立專門的廢奴法令,但之前所立的《人身法》已經明確規定,非但國人不得為奴,國境之內也不得蓄奴。舊朝的人身契全都廢除了,包括以往的疍民都不再是奴籍,怎會還有這麽多“工奴”存在?只要有人告之官府,產業主就得吃官司。

汪士慎解釋說,所謂“工奴”只是個比喻,的確不是以往的奴隸。可《人身法》只定下了精神,廢了奴籍,卻沒設專門法文去管控實質的蓄奴行為。

買賣雙方要避開《人身法》很容易,主要有兩個途徑。一個就是自願的長工契約,通過明裏暗裏的條款,讓長工只能得微薄工薪,勉強能度日而已。契期卻有十年乃至二十年,工奴最有氣力的年紀全都得為產業效勞,而要悔契的花費,是任何一個工奴都拿不出來的。

這個途徑在國中還只是零散而為,畢竟國中輿論對壓榨國人之事非常敏感,訟師們也喜歡以此類事為揚名之梯,要在法文手續上補全漏洞,讓工奴無力聲張的花費甚至高於盤剝工奴的利潤,因此這種待遇多是北人享受。

另外一個途徑剛在國中興起,那就是“勞力公司”,這種公司以高利貸等方式握住工奴的人身自由,再“出租”給相關產業,國中產業只給勞力公司付錢,這樣就避開了直接壓榨工奴之罪。而勞力公司從法理上講也是合法的,跟工奴之間又是借貸關系,具體的壓榨行為又是產業所為,也避開了國法監管。

三合會這樣的人口販賣組織把破家北人賣到南面,由華興繅絲互助會這樣的勞力公司再轉給其他產業,這樣就形成了一條工奴利益鏈。據汪士慎的調查,目前國中有此類勞力公司不下百家,每年販運北人估計有數十萬之巨。如果再算上海外買賣外國人的數目,英華一國的人口買賣產業,每年所涉人頭超過百萬,“產值”至少千萬兩。

對於“勞力公司”這種鉆法律空子的行當,李肆也有所了解,但他本以為只是零散而為,沒有料到,因南北攜手,人口買賣借這空子已結成一張大網……

“了不得啊,咱們只是想尋逼良為娼的真相,卻不想尋到的是逼人為奴的真相。”

李肆對眼中也含著恐懼和憤怒的李香玉這麽說著,後者抿著櫻唇,又滿懷期待地回望著他,和汪士慎一樣,都等著他表態。

“此事也是幣制改革的余漾……”

李肆沉吟許久才開了口,他沒正面回應,先說起了國中正如火如荼的貨幣新制。“英兩”法幣已經廣泛發行,因為是將國家和民間的金融信用都綁了在一起,新鈔在國中通行無阻。但隨之而來的就是通貨膨脹,基本生活品的價格正節節攀升。常米一石已比五年前漲了五成,重新回升到雍正時期一石一兩的水平線上。由此勞力工價也漸漸攀升,江南普通棉紡工的工價已到一月二兩以上。

工商階層,特別是剛剛興起的工業階層,在人工猛增的壓力下,一方面尋求以蒸汽機為核心的新技術提升生產率,一方面也在現有條件下降低人工,工奴這條途徑之所以興起,大背景正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