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三章 目遠萬裏,南洲開門

碧海藍天,海岸是嶙峋峭壁,石土蒼茫,可見萬年風雨蝕痕,而壁頂參天的林木,又展露著一股盎然生機。

“再快一點!北鬥沒了,難道你們胯下那根東西也沒了!?”

峭壁下是一片潔白沙灘,一艘小船正破浪而來,屁股後甩起細碎水沫。船上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漢子嫌船不夠快,朝水手們不滿地嚷嚷著。在小船後方的海面,一艘大海船正降帆錨泊。

“藍總司,咱們是人又不是機器,從帝力過來一直沒風,全靠咱們搖擼才沒被海流帶走,現在胳膊軟得就跟面團似的。”

“聽荷蘭人說,這裏的島荒無人煙,又沒水,根本住不得人,怕是沒什麽殖民公司會感興趣,咱們來這真能賺嗎?”

“在銅爐島已經賠得夠多了,為了買航路消息還給了荷蘭人三千兩銀子,如果不是塊熟地,這消息銀子都賺不回來。”

水手們一點也不忌憚這個“總司”,七嘴八舌地嘮叨著。

“閉嘴!閉嘴!你們這些軟蛋!施家靠雲霞島,林家靠銅爐島,兩家子都發大了,咱們藍家怎麽也要比過他們!不搏哪來的好處!?”

藍鼎元痛罵著這些其實就是族中子弟的水手,聽他說話的語氣,看他黝黑皮膚,一副老趕海模樣的身板,換了舊日熟人,怎麽也不相信,這是滿清時代的神童,閉門讀書的書生藍鼎元,這是英華時代的海軍幕官,台南海軍基地的民務總辦藍鼎元。

“不管地熟不熟,夠大就行!聽荷蘭人說,這島幅員不下爪哇!林家的銅爐島不過方圓幾百裏而已……”

藍鼎元駁斥著部下,心中卻有些焦躁不安。

自英華頒布《航海條例》後,藍鼎元就認定這是拓業之機,以族人為根基組了“藍氏航海公司”,投身殖民事業。

靠著族人,很快在呂宋之南占了一處島嶼,自建為托管地。但島嶼不大,經營托管地又花費不菲,也無余力組織族外之人殖民,藍鼎元索性將公司變為探索公司,而非殖民公司,專門去幹發現海島和摸索航路的力氣活。

英華南洋拓殖,有一整套章程,《航海條例》歷經幾次修訂,已經非常完善。朝廷將殖民事業分解為幾個環節,每個環節都有相應的利益,但也需要相應的投入。探索公司擁有“發現權”,這權力包括海島、海峽和海灣的命名權,所發現新地的優先殖民權。

所謂“殖民權”,就是將新發現的土地變作托管地,擁有此地名義上的總督位置,以及工商稅權。

探索公司擁有優先殖民權,可真正能將殖民權變現的探索公司不多。即便是福建四海豪:施家、林家、藍家以及沈家,要支撐一個以上的殖民地也很吃力,更不用說那些靠著一條小海鯉船和十幾號人就滿大洋亂竄的野團。

《航海條例》規定,要將一地變作公司托管地,必須滿足很多條件,其中最關鍵的一條就是擁有至少一百名英華戶籍的住民,由此朝廷會派遣官員常駐。一百人派一個,軍政法驛都管了,一千人再照內地一鄉的編制派遣官員。

聽起來簡單,可要讓一百英華人能在一地定居,這涉及到太多事情,初期也需要很多投入。而且該地若是沒有特產輸出,那就是樁賠錢生意。

真正有能力接納托管地的,就只有南洋、呂宋和勃泥三家殖民公司,這三家公司不僅有經驗,也有大布局,可以用更長遠的眼光看待一地價值。

因此探索公司就成為殖民公司的尖兵,將探到的新土轉賣給殖民公司,由此獲益。當然,價碼也隨該地自身的價值而定。而價值就有生熟之分,生就是需要開發,熟就是不必花什麽力氣就能住人,熟地自然值錢。

探索公司在英華蓬勃興起,三五人湊起錢,買下海軍的舊船,甚至新造一艘專供探索用的快船,招一幫水手,就能在南洋四下遊弋。只要發現沒有別家探索公司“發布”過的新海島,將島上情況摸清楚,海圖航路繪制完善,就有殖民公司來買優先殖民權,同時該地的命名權還是自己的。

呂宋和勃泥周邊,不過短短兩三年時間,就被探索公司全部摸透,在這期間,英華的探索公司還不斷在爪哇一帶活動,將荷蘭人已發現甚至已占領的海島重新“發現”,為此朝廷跟荷蘭人鬧得很是緊張,甚至巴布亞島都沒逃過糾紛。

南洋的“探索市場”已經沒太大潛力可挖,藍鼎元從荷蘭人那聽說爪哇的東南,巴布亞的正南,還有一個大海島,於是他決定冒險一搏。

“荷蘭人的海圖真是差勁,少了兩百多裏……”

小船靠岸時,藍鼎元還這麽想著。

他們靠岸的地方一處海峽,順著陡峭的谷地上了岸,藍鼎元眼前豁然開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