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SS?我不是故意的……

分流灣水勇營寨外,大嶼山山麓之下,一座墓園建起,百多座石碑整齊排列,碑面除了名字,再無他字。

“這是我的過錯,只能將這待罪之身,獻給上天。日後戰死時,再埋在這裏,跟你爹說個明白。”

一座刻著“鄭雲”二字的墓碑前,鄭永焚香叩頭,這麽說著,跪在他身後的鄭威眼圈發紅,心中卻已一片清朗,原本那絲扭結如同香上青煙,渺渺無蹤。

這座墓園埋的是之前十一寨戰死的司衛,以及被銀鯉號殺死的八十多鄭家人。他們合葬一處,都被當作是獻祭上天的天刑之士。以香港八鄭為核心的水勇,心中僅存的那點仇恨之心,終於完全消解。

因為他們都在期待,期待著這面石碑上,能早日清清楚楚地寫上天刑社的碑文。

天刑社,是個徹頭徹尾的反賊會黨,雖然沒有直截了當地說要推翻滿清,可天刑社的章程裏,條條列數人世的黑暗,只要腦子正常,都會知道這些黑暗的源頭在哪裏。

有幾月來的錘煉,再被李肆從衣食住行,薪餉教育等各方面包裹,加上香港八鄭原本對清廷的不順之心,當李肆將天刑社這面旗幟展開時,鄭威等二三十名水勇核心毫不猶豫地加入了。接著香港八鄭的頭鄭當家鄭永,也終於低下了頭,真心懺悔自己當初的冒失。再由鄭永指點和選擇,三分之一的香港水勇都成了天刑社的成員。

天刑社,是李肆、段宏時和範晉共同凝練出來的成果。

李肆擴充武力都必須暗中行事,司衛已有千人規模,北江船丁也差不多,現在又多出一個香港水勇,除了優厚待遇,錘煉熏陶以及切割開官府和他們的聯系之外,他還需要一個共同的精神紐帶,能將司衛之外那些武力單位裏的核心人物融為一體,由此牢固掌握這支分散的軍隊。

這個考慮,在他招募北江船行船丁的時候就在醞釀,之後段宏時和範晉加入進來,終於構建出了天刑社。

“天刑社”這個名字,是段宏時想出來的,很直白,李肆的軍隊,是要代天行刑,而具體的思想內容,則來自於範晉。

早前翼鳴老道搶先將他們總結出來的東西命名為“天主道”,可這套東西還是太宏觀,只適合所謂的知識分子鉆研,還沒有經過“本地化”修飾,並不適合推廣。所以段宏時就將其中的三個相信,以及天道罰行等等偏重人心的內容拆出來,想弄成一套通俗一些的理論。

範晉嚼透後,覺得需要對軍人這部分作更多闡述,一直在有意識地擴展這部分的東西,而李肆有了這個想法,範晉就將這些東西整合成型,最終就出來了一套只針對軍人的天道理論。

天刑社的章程是一個很精練的邏輯,第一部分講理論基礎,說的就是那三個相信,只是已經被更名為“天人三論”:普天之下,人人平等;謀求富貴為上天賜人之權;謀求富貴而不害人是上天對人之願。

以天人三論為出發點,第二部分說到具體的思想:為何乾坤倒轉,日月無光,人心如豺,哀苦難當。就因為這天道一直受塵世蒙蔽,唯有志士攜手守護,才能還天道清朗。而這樣的志士代天行刑,不再是常人。

由此得出了三點結論。第一點,守護天道,需以性命為獻祭,視己命已歸上天。第二點即是天道罰行不罰心,皮肉之下的人心為上天所有,非凡人所能追究。第三點……

第三點結論,行天刑者無數,代天裁決的只有一個,那就是他李肆,其他人都奉他的裁決而行。讓李肆很是感慨,他也成了“元首”類別的人物,可這是絕不可少的。

上述內容,由段宏時成文,語句淺顯,言必稱聖賢,反正類似的道理,古人說得早已通透,信手就拿來用了,跟這個時代看不出什麽隔膜,李肆不得不感嘆自己老師的修飾功夫,真是深得儒士精髓。話又說回來,天刑社融合了道家的思想之根,墨家的行事之風,同時在章程的後半部分,又體現出李肆所帶來的工業社會的諸多特點。

章程後半部分就是對成員的要求,嚴守秘密是必須的,只在規定的場合、規定的時間才能詳細探討天刑社的事務,除此之外,即便在場所有人都是天刑社成員,都不能隨便討論。

生活和工作的作風,那就是將自己變作一部機械,什麽時間做什麽,都有明確的規劃。而做什麽事,都必須嚴謹細致,精益求精,絕不容馬虎敷衍,和光同塵。而對待挫折、苦難和傷痛,要銘記自己非尋常人,壓制軟弱之心,謹記自己的職責。

總之,加入天刑社的成員,除開軍人的身份外,還將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堅韌、沉默、孤傲,如果在世間尋找和他們氣質相似的群體,那麽苦修士也許會比較像,但還是有區別。比如天刑社並不幹涉成員的私人事務,甚至還遵崇華夏古訓,比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當然,什麽“父母在,不遠遊”這種東西,就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