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九章 棋局大逆轉(上)

蕭鐵奴的部屬押了蕭昂到折彥沖處,折彥沖想起當年同伴的慘事怒火中燒。漢部出死谷後曾遭三難:第一是宋邊受拒,第二是遭遇蕭鐵奴,第三是烏古叛友。這三件事都幾乎把漢部逼入絕境,而後兩件事均和蕭昂有關,尤其是在烏古,狄喻帶過去的人馬損折近半,是漢部立部之前傷亡最慘重的一次,在漢部的實錄上被書為“大難”,所以漢部的元老部民提起此事無不對蕭昂和烏古部恨得牙癢癢的。

折彥沖提起三尺長劍,就要斬了他,曹廣弼攔住道:“漢部軍令,嚴禁殺俘!”

折彥沖道:“這是報仇,怎麽叫殺俘?他又不是尋常士兵!”

曹廣弼道:“就是要殺他,也得按規矩來。再說,與他仇恨最深的是狄叔叔。”

折彥沖醒悟過來,派人將蕭昂送往津門。楊應麒聽說是捉了蕭昂,命人提上前來,對楊樸感慨道:“當初漢部發軔之時,兵不強,馬不壯,流浪於長城內外、大漠南北,惶惶不可終日。就連蕭昂這樣的軟腳蝦也怕!當其時,又有誰知我們能有今日的事業。”手一揮,命人押到狄喻府上去。

狄喻根基本厚,在相助阿魯蠻一戰中身受重傷,留下了病根。後來在死谷中靜養數月,才漸漸恢復過來,但隨後便千裏奔波,身體情況又轉惡化,尤其是在烏古一役慘受折磨,從那以後他的武功便再無法恢復到盛年時的五六成。前幾年拼著年紀不算太大,在許多場合還能活動活動,但近兩年舊傷復發,便卸了軍職,來到津門靜養。他三年前娶了張玄征的一個寡妹,生下了兩個兒子,賦閑在家,伴妻弄兒,心靈有了寄托,建康狀況又有起色,只是早年的雄心壯志卻已在最近這次病苦中消磨殆盡。這日忽見楊應麒的屬下押了蕭昂過來,又勾起了舊仇!

但他畢竟年紀較長,和折彥沖等不同,看見蕭昂非但未起殺念,反而大起唏噓之嘆,對押蕭昂來的官差道:“此人不是我的仇人,是漢部的仇人,該如何處罰,押到法官處聽候吧。”

漢部的司法體系,由於楊應麒的促成,從一開始就有獨立司法之傳統。當時部族新興,折彥沖、楊應麒等人都有自己不至於犯法的自信,而全部方興未艾之際,部內權貴犯罪事件也比較少,因此便沒留下什麽權貴幹法的惡性事件。

舉部南遷以後,司法案件日積日多,司法程序日漸復雜,法律條文日益嚴密,這才開始出現專門的司法系統。李階北來後整理漢部舊日的案卷,結合北國的傳統和宋律,編訂了一部新律。楊應麒拿到手後將其中太過繁縟和不切實際的部分刪除,又添入限制部族首腦權力的若幹條文,並將司法獨立提到極顯著的位置上,開宗明義便是不許漢部首腦(包括折彥沖和他自己)以政令幹預法律的運作。這部新律後來由漢部元部民會議全票通過(折彥沖楊應麒默許的動議通常都是全票通過),成為漢部部民的第一部成文法。又當場推選了狄喻為最高司法團的最高法官,從政務上退下來的張玄素為次席法官,漢部的元老部民胡茂為庶務法官。

最高法官並不處理日常事務,只是作為一個象征性的威嚴存在;次席法官負責督導下統的各層司法系統;庶務法官則是協助前面兩位法官處理文書事宜、統籌案卷存档的職位。

這三個人在律學上其實都是門外漢,坐上這個位置主要是因為他們資歷以及道德受到部民的信任,本身處理案件的能力未必勝過這幾年在基層做具體司法事務的青年法官們。但在現階段,這樣一個粗糙的構建已經可以滿足漢部的律法需要了。

這時楊應麒的屬下聽了狄喻的話,便押了蕭昂前往津門的法庭,津門法庭的第一法官是個渤海人,次席是個高麗人,助理法官是個福建人,都是三十歲上下、未曾經歷過千裏“遠征”的青年,看到這個案子不由得蒙了。他們向來處理的大多是部內的事宜,涉外的事情按傳統是歸入軍務,由軍方直接處理。蕭昂的這個事情與其說是判案,不如說是報仇,這可該如何處理?三人商量了一下,決定先去求見張玄素詢問,張玄素也不知如何是好。助理法官見狀,便建議去問“朱虛先生”。

朱虛先生李階拿到宗卷後皺眉道:“狄大人糊塗了!這事不該交給津門法庭的。咱們漢部的民事律法裏還沒有相應的條文。”

青年法官們便問該如何處理,李階道:“你們是法官,所以處理案件本不該來問我。不過這事有些麻煩,我給你們個提議:法不回溯,令不二行,這蕭昂殺害漢部部民是我們的律法頒布之前的事情,殺人的地方又在漢部統轄地以外,所以用咱們的民事律法便很難處理。但漢部行事之傳統,向來是‘以直抱怨’。何謂直?人若犯我,循天理報之謂直!這蕭昂殺害漢部的親人,便是漢部的仇人。此事當由折大將軍或者遼口軍法處處理。”頓了頓又道:“這種事情,我本來沒有幹涉的權力,所以你們就算覺得我說的有理,也該先把我的意思轉告給張玄素大人。得他許可,這件事才算名正言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