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9章 曙光

聽了萬世域的話,夏潯不禁鎖起了眉頭。

對小櫻的處理,的確叫他有些頭痛。小櫻已經說出了她的本名,但是夏潯依然習慣叫她小櫻,盡管她接近自己、服侍自己,乃是別有居心,可畢竟朝夕相處了這麽久,小櫻不是一個面目可憎的女孩子,相反,非常漂亮,而美麗的女孩子總是更容易叫人原諒她的過失的。

夏潯思量許久,也想不出一個妥當的處置辦法,不由煩惱地嘆了口氣,緩緩站了起來,慢慢踱到了門口去,萬世域連忙起身跟上,張俊卻端起了茶杯,悠然地喝起茶來。他是遼東都司,執掌著遼東軍事,其他方面與他無關,他才懶得理會這些。

夏潯站在廊下,眺望著遠處,莫可正在那兒對挑唆遼東諸部暴亂的一眾案犯做最終宣判,由於已經受了夏潯的一番教訓,那些部落首領們都沒有喧嘩鬧事,莫可的宣判在有條不紊地進行。

夏潯看了半晌,對張俊道:“殺?她罪不致死吧……”

萬世域小心地道:“照理說,殺人未遂,罪不致死。不過,部堂您是朝廷命官,雖說殺官如同造反只是一句俗話,並不載於律典,可也說明了其中的道理,行刺官員,總該罪加一等的,部堂若要重處,也是合乎情理的,這個……具體怎麽辦,還要看部堂您的意思。”

萬世域的話說的很清楚了,烏蘭圖婭殺人未遂,罪不當死,但是要殺或者不殺,都在夏潯一句話,如果夏潯想殺,官員們通過一番運作,自然可以讓她死得合理合法。

只要有階級存在,特權階級在觸犯法律和被他人觸犯的時候,罪行的輕重,就必然會受到人力的左右。比如說殺人償命,天公地道,可是大明律又有贖刑一說,這贖刑可不是什麽人都能想贖就贖的,這就是給特權階級開的綠燈了。

比如棗強縣裏有一個典吏,醉酒之後杖殺了一個皂隸,結果就判了贖刑,賠給死者家屬一匹馬而已。按照當時的物價,一匹馬大約值錢十貫,十貫鈔買了一條人命;又比如有一位都督同知因為私憤殺人,結果也是賠錢十貫。又比如一位侍郎大人的悍妻妒性大發,杖殺了十多個侍女,事情鬧得實在太大,皇帝這才下令不許贖罪(命婦也可用贖刑),最後施以杖刑五十板。這些在大明《實錄》裏邊多有記載。

當然,當時明朝陣亡官軍的殮銀也不過才二貫,國子監生病故也僅給三貫,得到十貫的賠償似乎不算少了,可這是打死人命。至於像某位親王一時惱怒,當眾打殺沖撞他儀仗的兩個衛指揮,那更是一文錢都不用賠了,只是挨了朱元璋一頓臭罵而已。由此可見,特權階級終究是特權階級。

夏潯沉默半晌,說道:“阿魯台以小櫻族人留在韃靼的親眷相威脅,授意他們挑唆遼東內亂時,小櫻本人是反對的。這件事,她倒不用擔負責任,不過,她行刺朝廷命官……本督一時也想不出別的處置辦法,不如……就判她一個監押之刑吧。”

萬世域有些驚愕的看著夏潯,遲疑道:“部堂若惱她行刺之舉,不如……就施杖刑打殺了她吧,她好歹也是哈爾巴拉一族的別乞,施以監押之刑……似乎不太妥當……”

夏潯比他還奇怪,眉頭一挑,問道:“這叫甚麽話,難道監押比殺頭的處罰還重麽?”

萬世域呆了一呆,脫口道:“原來部堂不明其中道理!”

夏潯聽出蹊蹺來,連忙追問道:“這監押,還有什麽說法麽?”

萬世域松了口氣,苦笑道:“部堂大人果然不知。自漢唐以來,婦人犯法,便少有入監的。我《大明律》中也有規定,婦人犯罪,除死罪及奸罪要入監收禁外,其余罪行,一概交由其丈夫或親屬收管,隨時聽候傳喚,不得入獄監禁。”

夏潯還真不知道這樣的規矩,不禁茫然道:“這是為何?”

萬世域籲嘆道:“部堂啊,這人世間,最黑的地方,就是監獄;最無法無天的地方,還是監獄。女子一旦入監,但凡略有姿色,都會被書辦、衙役、獄吏、牢子們淫辱。他們認為,女人犯了王法,尤其不可原諒,犯了王法的女人,還充的什麽節婦?再者,婦人一旦入獄,還不由著他們擺布?有誰能給她撐腰?

標致些的女犯尤其可憐,前腳張三剛走,後腳李四又來,晝夜受人淩辱,一刻不得稍歇,及至有朝一日放出獄來,也不知已被幾百幾千個男人淫辱過了,她敢訴之公堂麽?一旦為人所知,這牢外,便又成了她一間更大的監獄了,唾沫星子就得淹死她。所以,自古以來,這牢獄一旦關了女人,簡直就是一座免費的妓院。

此中現象,自古皆然,那牢裏牢外,上上下下,俱都串通一氣,朝廷雖有嚴法,也是根本無法禁絕。是以,自古立法,非死罪及奸罪,不得使女子坐監!小櫻姑娘姿容婉媚,一旦坐監,下場可想而知。讓她坐監,還不如殺了她,下官特意請示部堂,就是因為這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