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四十一章 行至水窮處(第2/4頁)

大理寺丞李朝隱出班反對道:“梁王且慢,如今還沒有張柬之等人的認罪供詞,對這等大臣不經審問就匆忙誅殺,不合我朝律法。”

李顯惡狠狠地拍案道:“那就審,審他個心服口服!”

禦史中丞蕭至忠見到證人證物,就知道這案子翻不了啦,不禁暗暗埋怨桓彥範利令智昏。如今人證物證俱在,就算再審他們,他們咬緊牙關不招又能如何?人是他們府上的下人,又有現成的證物,他們還能翻得了天?

即便沒有這些證物,依照三人成供的唐律,這一個管家兩個家仆的供詞,也足以定張柬之等人的罪名了。

蕭至忠靈機一動,忽然說道:“陛下,張柬之等人扶保陛下登基有功,此事天下皆聞。如今此案一經審理,普天下都知道是五位功臣蓄意誣蔑皇後、汙辱陛下清譽了,天下人會怎麽想呢?大好君臣,竟然失和一至於斯,恐怕……會招惹諸多非議吧。”

“這個……”

李顯一聽也大是頭疼,他雖然確實刻薄寡恩,卻不願被天下人戳他的脊梁骨。

刑部侍郎裴談有意討好韋後和武三思,馬上出班奏道:“只要陛下下旨,以詔令將他們誅殺,那麽即便沒有通過公開審判,也是合乎律法的。”

“臣反對!”

鳳閣舍人宋璟本來是在一旁記錄的,一聽這話馬上出班道:“陛下,特旨殺人,又以何罪名呢?不教而誅,天下人如何心服?再者,不管是特旨殺人還是特旨赦免,雖是天子特權,卻不可以輕易動用。

自夏商周時,天子便有特赦之權,但未見有一位天子妄自動用,則天大聖皇後在時,倒是為了二張動用過一次特赦之權,結果如何?法不可亂,張柬之等人有無罪責,應當秉公而判,天子若以特權殺之,惹遭天下人非議。”

宋璟是跟魏元忠一塊被赦免的。當初二張想讓宋璟誣告魏元忠,宋璟不肯,結果和魏元忠一起被流放到嶺南,李顯登基赦魏元忠還朝,宋璟自然也回到朝廷。

只是,魏元忠這一生,自高宗以來已經侍候了四代皇帝,其間多次遭到貶謫,如今他已經七十多歲了,早已意氣消沉。尤其是此番回朝,眼見扶保天子登基的大臣,一年之內就從宰相變成了階下囚,更加令他心寒。

因此現在魏元忠簡直變成了蘇味道第二,做事模棱兩可,對於政爭從不多置一辭,如今眼見張柬之等人危在旦夕,魏元忠也是一言不發,倒是宋璟年少氣盛,出面爭執起來。

武三思大怒,斜睨著宋璟道:“照你這麽說,要維護天子清譽,對他們的罪行就得視而不見了?”

宋璟捧笏垂眸,把這個難題拋給了天子:“宋某沒有這麽說,宋某只是就事論事。前番因王同皎事,朝廷公布說桓彥範、張柬之等人因與梁王政見不合,故而慫恿王同皎刺殺梁王。

這個罪名雖其罪無赦,然其情可憫,無損於陛下與張柬之等人的一番君臣情義。如今若是說桓彥範等人無視陛下尊嚴,於長街張貼告示,詆毀皇後,桓彥範等人固然當誅,可君臣交惡一至於斯,只怕於陛下的清譽同樣有損。臣想不出折中之策,只是為陛下計,不得不言。”

李顯啞然,沉默良久,方才說道:“罷了,此案就當作一樁無頭公案吧!”

武三思趨前一步,急道:“陛下,那桓彥範等人……”

李顯道:“傳旨,桓彥範、張柬之等人慫恿王同皎刺殺大臣,事敗後受到貶官的處罰,他們不知自省,屢出妄言,非議朝政。將張柬之流放瀧州,敬暉流放瓊州,桓彥範流放瀼州,袁恕己流放環州……”

李顯一口氣兒說出了對桓彥範等人的處理決定,稍一沉默,又道:“這幾家的子弟,但凡十六歲以上的男子,盡皆流放嶺南。並,收回丹書鐵券!”

……

桓彥範等人在一個正確的時間、正確的地點,得到了一群關鍵人物的幫助,成功地做成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但是他們真的就有運籌帷幄的本事麽?真的就有匹配宰相才能的本領麽?未必。

宰相任上,於國計民生方面,五位宰相並無一絲建樹。執掌朝政後,他們又忘記了權力究竟來自於誰,竟然只用了一個多月,就與皇帝徹底交惡,把皇帝推到了梁王武三思一邊,犯了一個政治上的天大的錯誤。之後,他們又不肯承認失敗,用很拙劣的手段試圖反擊,結果把自己徹底葬送了。

五戶人家,包括八十二歲的張柬之,被驅趕出京城,在士兵的押送下永遠地離開了他們曾經輝煌過的長安城。長安城重新歸於平靜,並未因為他們五人的離開造成什麽轟動,百姓依舊過著自己的日子,朝堂上的驚心動魄血雨腥風,永遠都只是他們茶余飯後的一點談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