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九章 官太小啊!

莫玄飛覺得自家這位阿郎很有當算命先生的潛質,因為他吃過飯,剛剛從門房裏出來,正想繞著照壁散散步、遛遛食兒,門上的銅環就叩響了,果然有人登門。

這個時候已近黃昏,距閉合城門全城宵禁的時辰已經很近了,這個時候還敢出門訪客而不擔心會受到巡街公人詰問的,必然非富即貴。

不過他並不知道對方的身份,對方雖然乘著一輛雖不顯豪綽卻隱隱透出貴氣的牛車而來,可車上並沒有打著可以證明對方身份的官幡。

隨行在牛車旁邊的一個青衣隨從遞上了拜帖,拜帖的式樣古樸簡潔,上面同樣沒有說明對方的身份,只有對方的名字:“潘梓文!”

潘君藝之父,吏部考功員外郎潘梓文。

員外郎比郎中低了一級,可潘梓文是吏部官員,吏部是六部之首,這是管官的衙門,所以他的矜持並不過分。他不需要在拜帖上寫太多的東西,他可以不熟悉其他衙門的官員,其他衙門的官員卻不可能不知道他。

潘員外郎被迎進了楊帆的書房。

楊帆的書房不像大多數官員的書房那般充滿了書香與墨香的味道。他以前很少在這兒看書,更不會在這裏吟詩作賦,附庸風雅,所以他的書架上倒有一大半擺滿了和博古架上一樣的東西:器玩。

在他的案頭,甚至還有一只凈瓶兒,裏邊插著幾枝綻放的蘭花,小小的花朵,卻散發出滿室的幽香。

案頭有燈,有兩盞明燈。

這些天楊帆開始秉燭夜讀了,小蠻怕累壞了郎君的眼睛,所以為他配了兩盞燈,燈的罩子也是粉白色的薄紗,只在一面點綴了幾朵梅花,並不影響光線的散發。

現在兩盞燈都亮著,照得書房裏亮如白晝,所以楊帆可以把這位不速之客看得清清楚楚。

潘員外郎穿著一件靛青色的圓領窄袖袍衫,袍下加了一道橫襕,頭上未戴襆頭,只系了條黑介幘,以白綾制的兩條飄逸的帶子束緊了巾子,輕輕垂於腦後。

潘員外郎看起來還不到五十歲,身形瘦削,顴骨較高,下巴較尖,所以從腮到頜便形成了兩道刀削般的線條,那皮膚在燈光下泛著青滲滲的光。

他才剛死了兒子,而且是他最疼愛的小兒子,所以神色很是有些憔悴,微紅的雙眼透出幾分戚容。

或許是因為他久在吏部所養成的頤指氣使的習慣,又或者這是家遭不幸的人所擁有的特權,他並沒有同楊帆寒暄太多,很快就引入了正題:“潘某今天來,是以受害人父親的身份。希望楊郎中能夠體諒一個父親的心情,白發人送黑發人……”

潘梓文的聲音微微有些哽咽,他平抑了一下心情,輕輕擦了擦眼角,緩緩擡起頭,凝視著楊帆道:“禦使台出面是別有用心,挾所謂民意行一己之私,楊郎中切莫上了他們的當。楊郎中也是進過推事院的人,應該知道那班酷吏的為人和做派,如果讓他們重新崛起,對你對我、對任何一個官員,都不是好事。”

楊帆點頭,深以為然。潘梓文的面部曲線柔和了一些,用很輕柔,卻很清晰有力的聲音道:“洛陽府把此案轉給了大理寺,大理寺的判決是公正的,老夫不希望無辜枉死的孩兒在九泉之下也不能瞑目。

這件事因為禦使台從中作梗,以致大理寺的判決久久不能執行,如今案子轉到刑部,轉到你楊郎中的手上,潘某以死者父親的身份,懇請郎中為老夫主持公道!只要楊郎中能秉公而斷,你將因此獲得潘某的友情!”

潘梓文沒有攜帶任何禮物,兩手空空而來,這句承諾就是他的禮物。人常說,朝裏有人好做官,那麽朝裏做官要靠何人呢?最好當然是吏部有人,這是個管理百官、考核百官的衙門。

能夠得到一位吏部考功司官員的友情,這是用錢財也買不來的厚禮。

然而,在朝為官者最不想得罪的,並不只是吏部,還有一個禦使台。被那班禦使盯住了,就會像孫猴子頭上戴了金箍,百般的不自在。而禦使台是反對把常之遠處死的,楊帆這個隊,不好站啊!

楊帆的神情很嚴肅,他的臉皮子繃著,仿佛這裏不是書房,而是公堂,他用很嚴肅的聲音對潘梓文說:“潘員外請放心,楊某一定會秉公而斷,叫亡者安息,令生者安慰,斷不會屈從強權,胡亂判案。”

員外,在當時的口語中稱的就是員外郎,正如宰相被稱為相公,並不是後世所說的財主。

潘梓文口中所說的請楊帆“秉公而斷”,是為他主持公道,這個公,只是他潘家一家之公。而楊帆這番承諾,在他看來,就是楊帆最準確的答復。所以潘梓文很滿意。正事有了著落,氣氛就緩和下來,談及的話題也從這件事情變成了家長裏短的寒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