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九章 蓄勢(第2/2頁)

他很期待“三年不鳴,一鳴驚人”的那一刻!

……

從“金釵醉”走出來的時候,楊帆很累,這種累是心靈上的累。他初入朝堂就在軍伍,軍伍中相對單純一些,說什麽話辦什麽事直來直往,很少像文官們一樣喜歡小心翼翼地試探、旁敲側擊地揣摩、拐彎抹角地表白。

入鄉隨俗,他只能用同樣的方式與孫宇軒和嚴瀟君交流,太直白的手段會讓這兩個人把他當成沒有城府的愣頭青,嚇得一走了之。

盡管有些累,不過楊帆走出“金釵醉”的時候心裏還是很滿意的,今天的飲宴完全達到了目的。想露這麽一手,就讓孫郎中和嚴郎中納頭便拜那是不可能的,且不說陳東現在比他有勢力,何況他頭上還有一個曖昧不明的崔侍郎呢。

他只要孫宇軒和嚴瀟君在一般情況下保持中立,關鍵時刻能稍稍表態支持一下那就足夠了。他是刑部司郎中,他要在刑部司建立權威,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挑戰陳東的權威,這也是唯一的辦法。

……

時光匆匆,一晃又是十多天過去了。

這天一早,崔侍郎的議事房裏,四司正堂正襟危坐,崔元綜坐在上首,刑部主事馮西輝坐在最下側,有氣無力地念著案牘。

這是刑部的規矩,每旬都會把這段時間刑部審處的各種死刑級以上案件拿出來,由刑部正堂匯同各司主官進行評議,如果有哪位官員覺得哪樁案子處治不妥當,可以當堂提出,大家評議。如果刑部正堂或一半以上的各司法官提出異議,此案就要重新審理。

這是對一旬公務的一種例行公事的總結,實際上各司主官各自負責一攤,很少會對別人負責的公務指手畫腳,如果是有什麽人請托想要法外施恩,也早與負責此案的官員私下溝通過了,誰會在公事會議上發難呢?

因之,這是毫無意義的一種總結會,自從楊帆到了刑部以後,他已經參加了兩次這種旬會了,每次都是徐庶進曹營,一言不發。不過,旁人也是如此,通常都是由一位主事把案情念上一遍,各司主官就像沒睡醒似的,既不搖頭,也不點頭。

作為刑部正堂的崔元綜有時會問上兩句,幾位郎中便說一聲“下官沒有異議”,崔元綜便會叫人繼續念下一份。這種沒營養的事,就連其他幾位刑部主事都懶得來參加,自然把這差事交給了職權最小的馮西輝。

這是楊帆參加的第三次旬會,他決定,就在今天向陳東發難。前天,他已通過馮西輝,仔細了解過這一旬所處理的所有死刑級案卷,他選擇的突破口是北市坊令應屠杖殺平民秦小白一案。

應屠是洛陽三市中的北市坊令,別小看這個從八品的官兒,管理坊市那可是油水十足,沒有背景不可能得到這樣的肥差。楊帆已經查過,應屠的後台是一位吏部員外郎。

秦小白在北市購物時與一店中夥計發生口角,而那家店鋪與應屠關系匪淺,應屠作為坊令,出面維持秩序,秦小白也不是善茬兒,竟爾破口大罵,應屠大怒,命人把他拿下,一頓棍棒,竟然當場打死了。

涉及人命,這是死刑級以上案件,但是刑部司陳郎中處理的結果是“無罪開釋”,理由是應屠身為坊令,有維持坊間交易秩序之責任。秦小白對抗坊令,擾亂治安,應屠施杖懲戒,秦小白身體虛弱,施杖人力道輕重各有不同,方才致死。

故而,應屠雖有施刑不當之嫌,但是既非故意殺人,也非過失殺人,因其執行公務故,不予制裁。而免罪之所以獲得順利通過,苦主並不追究也是主因。這一方面,楊帆已經暗訪過,知道死者秦小白的娘子收了對方大量錢錢,故而“私和”。

按大周律,私和也是犯罪。把秦小白一案扳過來,背後還能觸動那位吏部員外郎,這一戰,他挑戰的不僅是陳權的權威,而且涉及到吏部官員,只要一戰成功,他就能把陳東挑落馬下,樹立他在刑部司的權威。

刑部是掌管刑法的,要在這兒立威,當然要在法上下功夫。正如軍中立威,莫如戰功一樣。

楊帆準備發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