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章 狸鵡之爭(第2/2頁)

武則天雙目突然一冷,沉聲道:“既然如此,狄仁傑又怎麽會傳出血書,向朕鳴冤呢?”

武則天說著,把手中一團布帕向來俊臣狠狠擲去,那布帕輕柔,半空飄落在地,來俊臣急忙趕上幾步,彎腰撿起布帕,展開一看,心中便暗罵:“王德壽這個蠢材,叫他看緊那只老狐狸,怎麽還能把血書給傳出來!”

來俊臣心中想著,面上卻作出一副驚愕、委屈的模樣,說道:“這……臣也不知!或許是這狄仁傑畏死,知道陛下一向寵信他,所以……鳴冤是假,求情是真,希望陛下心軟,饒他性命!”

“會是這樣麽?狄仁傑以鳴冤為名,希望得到朕的憐憫?”

武則天猶豫起來,上官婉兒看看來俊臣,又睨了武則天一眼,輕輕斂了雙目,柔聲道:“來中丞一向盡忠國事,是大家可以信任的臂膀,來中丞所言,當無虛假。可是宰相鳴冤,皇上若不過問,不但有礙皇上的聲名,於來中丞也有妨礙……”

武則天轉過頭來,問道:“婉兒有何高見?”

上官婉兒道:“陛下何不提狄仁傑等人來禦前親自問問呢?”

這句話出口,來俊臣心裏“撲通”一聲,一顆心嚇得幾乎要跳出腔子來,立即裝作委屈模樣道:“上官待制此言差矣!朝廷自有法度,哪有以帝王之尊親自審理犯人的道理?如此作為置國家法度於何地?置三法司於何地?此例一開,後世帝王皆可效仿,隨時插手司法,綱常法紀何以維持?”

上官婉兒馬上道:“貞觀六年,太宗皇帝曾過問並釋放三百九十名死囚回家與親人團聚,一年後到京受刑!貞觀十七年,侯君集謀反,太宗皇帝亦曾私室相見,語之曰:‘為君之故,從此不忍上淩煙閣了。’太宗皇帝做得,我大周皇帝就做不得?”

來俊臣出身雖然寒微,卻有偏才,能編出《羅織經》這種羅織、誣陷大全的人來,哪能沒點真本事。

他立即反駁道:“太宗釋放囚徒與親人團聚一事不假!可那是太宗皇帝依例‘錄囚’時所作的決定,而非對專人、專案進行提審。本朝今年的錄囚之期可還沒到呢,因此不可引為先例。

至於太宗皇帝密室私晤侯君集一事,卻是民間傳說了。既是密室私晤,旁人怎生得知?竟連太宗皇帝說過什麽都如親眼所見,足見其虛假。太宗起居錄中可沒有此事。試問,這是何人說出來的?

若是太宗皇帝當真於私室會晤侯君集,知其必死,垂淚作此言語,侯君集當時就可懇求天子,赦其一子,留其血脈,又何必在刑場上才說出這個希望,由監斬官馳奏天子,特赦其一子流放嶺南?”

婉兒之才,主要是她的文才和料理政務的才幹,於刑獄方面的知識,還真未必比得上寫過《羅織經》的來俊臣。她自幼生長在宮裏,這找人話柄、尋人漏洞,擡杠強辯的口舌之才更是無法跟來俊臣這樣的市井流氓相比。

不過仗著她博古通今,熟諳各種典故,此時一一羅列出來,倒也能與來俊臣各執一詞,爭論不下。兩個人在這裏唇槍舌劍,武則天精力漸漸不濟,只覺心煩意亂,便道:“好啦好啦,你們兩個就不要給朕講古啦。這樣吧,朕派一名官員去獄裏看看,有沒有受刑不就知道了?小海,傳旨,命通事舍人齊峰往執事院一行,勘驗在押官員可曾受刑。”

“奴婢領旨!”

小海退出殿去,來俊臣眼珠一轉,又道:“今日陛下縱然不召臣來,臣也要來宮裏稟報的,昨夜推事院裏有人闖入,試圖劫獄!”

武則天聽到這裏大吃一驚,些許倦意一掃而空,急忙問道:“竟然有人敢劫獄?”

來俊臣道:“是!來人恐怕不下十人,個個身手高明,在執事院中大開殺戒,後來驚動大批守衛方才遁去,他們殺死獄卒十五人,受傷的……一個也沒有,出手端的狠毒無比……”

來俊臣說著,忽然又想起一個曾經歷過昨夜劫獄事件的侍衛統領對他說過的話:“中丞,那人雖然有所遮掩,卑職卻可斷定,她是個女子,這女子身手高明之極,近乎於妖魅!出手忽而電閃雷鳴,忽而柔風細雨,如蛇之毒……”

來俊臣心道:“卻不知這女子是誰,潛入大牢意欲救哪個官員脫身。此人武功如此之高,如果目標是我,實在叫人擔心。我重金聘請來的那六個貼身高手,也不知是不是此人的對手。回去之後,我得再聘些武技高手來保護我才行!”

上官婉兒正暗自思忖如何利用狄仁傑鳴冤一事大做文章,救不了狄仁傑等人沒關系,至少也得把楊帆給保出來,一聽來俊臣此言,卻如冰雪澆身,一顆心都涼透了:“有人劫獄?這下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