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大奸似忠(第4/4頁)

那些流盜早有萬一被捕的準備,眾口一詞說是生活無著,流竄四方討個口食兒,受了王平重金誘惑,才幫他盜屍、救人,劫擄他人家眷。

魏紳調查一番,情況屬實,至於這些流盜身份,說的天南地北哪兒都有,既已取了口供,也沒有千裏迢迢派人取證的道理,便將案卷移送李大學士。

李東陽見案情不曾牽涉王瓊,心中甚喜。漫說這主使人並無實據查到王瓊頭上,就算有所懷疑,老友落魄金陵,幼兒又遭慘死,他也不會再做出落井下石的事來。

看看魏紳判的還算公允,按大明律,謀劫囚,造意者絞,從者流一千裏,謀綁架未遂,主使者監十年,從都杖一百、監一年,兩罪並罰,判了王平腰斬,幾個流盜杖一百,流放三千裏,發配涼州雜木口遞運所充當車夫,俾運軍需。

李東陽拿起一張票簽來,提筆想了想,在紙簽上寫道:“量刑公允,擬欲許可。然皇上大婚在即,普天同慶,不宜見血,擬主犯絞立決、從犯赦杖刑,發配涼州。臣謹身殿大學士李東陽,六月二十七日。”

兩行筆畫圓勁豐潤,遒麗的小楷寫罷,李東陽提起票簽來吹了吹,在簽上塗了點膠糊,輕輕粘在卷宗一角。

他蹙著眉毛望了那卷宗半晌,忽地扯過一張紙來,懸筆疾書,在紙上寫下楊淩兩個大字,下邊又寫下善惡、忠奸兩行小字,端詳片刻他提筆一勾,將“惡”字抹去,狼毫筆端懸在那“忠奸”二字上卻遲疑良久,難以著墨。

他嘆息一聲,輕輕擱下筆,悠悠地道:“大忠似奸、大奸似忠,貌奸實忠、貌忠實奸,老夫一生閱人多矣,奈何……還是看不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