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3 南北面官制度

契丹統治者針對遊牧民族和農耕民族不同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的需要,采取因俗而治的統治方針,“以國俗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在中央行政機構中實行北面官和南面官的兩面官制。契丹有拜日的習俗,皇上的宮帳是坐西朝東,在皇帝左側的官衙即為北面官,在皇上右側的官衙為南面官。

北面官:治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側重調動指揮契丹部族。

南面官:治漢人知州縣租賦、軍馬之事,側重於檢查州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