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卷 洞庭湖風雨 第二十四節 雲大小姐力破三軍

草原人上的人誰每天都洗澡?都是關中人的臭毛病,那日暮吱吱嗚嗚的被宦娘和女兒推著進了帳篷洗澡,那日暮最喜歡抱著小羊羔子唱歌,身上自然會沾上羊膻氣,一個合格的牧人會認為這是自然的味道,為何自己的閨女就不喜歡呢?

吃東西會挑嘴,穿衣服會講究,從小就喜歡在澡盆裏撲騰,那日暮把這一切都歸罪於自己的丈夫,丫頭很小的時候就抱著進了澡堂子,舀上一大盆水,把閨女放在木盆裏折騰,有時候父女倆會在水裏玩的連晚飯都忘了吃,閨女一定是那個時候養成的習慣。

站在澡盆裏面,看著自己的身體,那日暮就充滿了驕傲,飽滿的乳房,高高的挺立,結實的小腹見不到一點贅肉,渾圓的臀部還是那麽結實,為了防止臉被草原上的風沙磨礪變粗糙,費盡心力的請宦娘制作了這襲面紗。

看著水中的倒影,那日暮不由得哀怨起來,這裏有女兒,有牛羊,有草地,還有一個這樣美麗的美人兒,哥哥你為什麽不來呢?

宦娘早就習慣了那日暮的自戀,在她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說:“好好地洗澡,我們整日裏以牛羊為食,身體裏的雜質本來就比關中人多,如果再不洗澡,變成臭女人,侯爺就是再喜歡你,也會被你身上的味道趕跑,這是家裏拿來的香身體的藥,聽說吃了,整個人就會變得香噴噴的,不知道管用不管用。”

宦娘伺候那日暮洗澡,雲暮就徹底自由了,啊哦啊哦的喊一嗓子,一只牛犢子一般大的巨狗就呼嚕呼嚕的跑了過來,站在丫頭身邊,比她還要高。笆鬥一樣大的腦袋在丫頭身上蹭蹭,非常的親密,雪白的長毛緞子一樣的披散在身上,兩只耳朵耷拉著,臉上有兩塊淺黃色的四眼,吊眼吊嘴,大耳心形,額闊頭高,胸前有一片褐色的心毛,尾巴高高的卷起,兩只獠牙露出嘴唇,一看就不是什麽善類。

雲丫頭踮起腳尖拍拍大狗的腦袋,這只高原上送來的番狗就立刻低下頭,眯起眼睛很是享受主人的親昵。

雲九躲得八丈遠,遠遠地對雲暮說:“小娘子,您這是要騎狗?我這就讓狗奴去給您備鞍子。”話說完就跑的不見蹤影,因為他看到那只大狗在沖他翻獠牙。

很快一個光頭精赤著上身的壯漢就來到了雲暮身邊,蹲下來小心的把一個精致的小鞍子套在番狗的身上,又拿來一身小小的皮甲穿在丫頭身上,一套孩子用的木刀,木槍,木弓,掛在狗身上,最後抱起小丫頭放在狗身上。

“丹朱,你老婆我會幫你要過來的,你兒子我也會幫你要過來,明天他們都會來我家,如果他不給,我就讓旺財咬他。”

那日暮不會起名字,她只記得丈夫的愛馬叫旺財,所以就給閨女的這只和她一起長大的番狗也起了旺財的名字,在她看來,丈夫起的名字就是最好的。

狗奴是和狗一起送來的,已經在雲家牧場生活了兩年,對他來說這裏就是天堂,自己只要養好家裏的狗就好,這樣就能吃的飽飽的,穿的暖暖的,再也不用抱著狗在冰雪裏哀嚎,沒想到尊貴的小主人居然還記得對自己的承諾,立刻就五體投地的拜倒在草地上,親吻雲暮的小靴子,他不知道小主人有多尊貴,只知道雪原上的大頭人見到小主人都需要行禮,他對小主人幫他把受苦的老婆孩子要過來這件事,絲毫不懷疑。

“旺財!沖”雲暮拿起自己的軟木做的長槍,像個騎士一樣的命令自己的坐騎,大狗立刻就狂奔起來,小丫頭的這點重量,還對它造不成困擾。狗奴丹朱就跟在後面奔跑,大嘴都要咧到耳朵後面去了,小主人就是他的天。

旺財是狗王,見它開始奔跑,其他的狗也跟著跑,低沉的咆哮聲一時間充滿了草原,一只藏獒敢和三匹狼戰鬥並且能戰而勝之,一群藏獒,在草原上就是無敵的存在。

雲暮帶著自己的大軍一頭就紮進了敵群,當然,這是一大群羊,羊群頓時就炸了鍋,咩咩叫著東奔西竄,小丫頭的軟木槍不斷地在那些羊的屁股上戳,更是引起一片混亂。

那日暮正在洗澡,就聽得外面的羊群炸鍋了,衣服都不穿的就要往外跑,被宦娘死死地拉住,硬是塞到澡盆裏才罷休。

“丫頭在遊戲而已,羊群亂了有牧羊人,不穿衣服就敢往外跑。還要不要臉面了。”

“羊跑了!”那日暮急躁的拍著木桶對宦娘說。

“跑了就跑了,值幾個錢,丫頭可憐啊,沒有家裏那麽些玩具,只能騎著大狗攆攆羊,扮一回大將軍,就這點樂子,老身看著都心酸,你卻在為幾只不值錢的羊操心。”

“羊是食物,牧人就靠羊活著……”那日暮剛說了一半就被宦娘打斷:“那是牧民,你又不是,你是從六品的夫人,朝廷有俸祿養活你,你不靠羊吃飯,到了什麽地步就要說那一步的話,明天是”乃日“,部落的頭人都會到陰山下,還有遠處的吐蕃頭人也會來,你是他們中間身份最尊貴者,還要仰仗你向大唐提出自己的要求,你不好好想想該做些什麽,怎麽有時間去操心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