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矢在弦上

關於周朝的封爵系統,後世一直爭論不休,到了是勛原本生存的那個時空,普遍認為所謂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都是春秋以後儒家生造出來的,或者起碼是經過了加工、修飾的,正經西周時代還並沒有那麽明確和完善的體系。

查周代(包括東周)的原始典籍和金文,對於各諸侯國君的稱呼非常混亂,首先所謂的“子爵”以上,國君都可稱某某公,其次一會兒稱公,一會兒稱侯,一會兒又稱子的也不在少數。並且就理論上而言,爵位越高應當數量越少,爵位越低應當數量越多——不可能一國十元帥、十大將、百上將,然後只有二十來個中將、少將的——可是遍查春秋諸侯,傳統認為的侯、伯最多,子、男卻偏偏少得可憐。

對此當然有各種不同的解釋——仍然認為五等爵制存在的學者也不在少數——就是勛本人的看法,其實西周分封諸侯,本沒有明確等級劃分。在畿內為王卿士的,以及宋國這樣前朝後裔的稱公,畿外為侯,侯這個字出自殷朝,指鎮守地方的軍事貴族。所以作為一種尊稱的“公”,大家夥兒關起門來都可以叫。伯即為霸,是對處於關鍵節點,可統馭多路諸侯的君主之尊稱;子為外族依附(如楚子),男則多為附庸(如許男)。

說白了,最初的公、侯、伯、子、男並不成其為上下分明的等級系統,某些為尊稱,某些表來源,直到春秋以後,才被儒家(或者也有別的什麽家的貢獻)給嚴密編織起來。

最早對周朝五等爵制產生懷疑的是宋朝人,而在漢魏之際,大家夥兒仍然執著於儒家舊說,認為五等爵制是存在的,是勛也沒想著就這個問題發表一篇可能被指斥為“異端邪說”的學術論文。所以他這會兒趁機就說啦,既然你們認為光給曹操建個公爵不合適,要不咱們直接恢復周代的五等爵,如何?

“我漢承秦制,制爵二十等,授田及宅。然自公士迄大庶長,久不授也,列侯反分而為亭、鄉、縣等號,是知舊爵之不敷用也。既如此,闔復周禮?”

漢朝的爵位制度,最早是延續秦朝的,爵分二十等,從公士一直到列侯,第八等公乘以下俗稱“民爵”,可以用來賞賜沒有官位的人。這套玩意兒一直延續到北宋,時不時地還要拿出來耍上一番,不過唐以後已被稱為“古爵”,用得越來越少了。

至於東漢,基本上就沒怎麽用過這套爵位體系——理論上依然存在——真正使用的只有最高那兩級,也就是十九等的關內侯(秦稱內侯或綸侯)和第二十等的列侯(避武帝劉徹諱,徹侯改稱),而且逐漸從列侯中又區分出不同食邑大小的亭侯、鄉侯、縣侯出來。所以是勛說了,既然這一套咱不怎麽用了,幹脆全都給改了吧,上承周禮,復五等爵,如何?

對於儒家來說,追慕周朝制度那是政治正確——雖然王莽也追慕過,然後政治極端不正確……當然啦,具體到實際事務上,要是言必稱周,那肯定是讀書讀傻了的白癡。恢復井田?分封列國?傻瓜也知道不行啊。可倘若只涉及禮儀制度,比方說爵位系統啥的,倡言恢復,就不會遭人詬病啦。

在原本的歷史上,最早提出復五等爵的,乃是曹魏的權臣、相國司馬昭,很明顯,這是為了自家篡位埋下伏筆。是勛現在提出這事兒來呢?倒並沒有琢磨那麽多——曹操篡位的時機還不成熟啊,也沒必要我去給他埋伏筆,不還有董昭在呢嘛?他只是簡單地想把水攪混,好讓荀彧他們沒法揪著自己當場表態。

是宏輔侃侃而談:“《左氏·襄公十五年》載:‘王及公、侯、伯、子、男,甸、采、衛、大夫各居其列。’《國語》亦有雲:‘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規方千裏以為甸服,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寧宇。’北宮锜嘗問孟子:‘周室班爵祿也,如之何?’孟子雲:‘其詳不可得聞也。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軻也嘗聞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

就此開始大段地背書,以述周代五等爵確實是存在的,並且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分封和管理制度。旁人多次想要插嘴:那難道如今復五等爵,也要復封建制嗎?給了曹操藩國,別的什麽侯爵、伯爵,給不給藩國?卻都被他直接背古書給岔開去了。等到好不容易背完收工,啊呀,天都已經黑啦,今天散了吧,散了吧。

是勛可是沒有想到,還真有人把這事兒給當真了,郗慮第二天一早就過來找他,將出一篇《封建論》來,把他昨天背過的書重新組織一番,正式建議朝廷恢復周代五等爵位,並且可從曹操為始。郗鴻豫也鬼啊,他身為鄭門領袖、經學大家,提出復古之議,不管成與不成,那在學界影響上都是可以加分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