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窮山逐鹿(第2/3頁)

結果:樹枝斷了,兔子跑了,兩人空著手回了家。

老王安慰他:“打獵不是那麽容易的事兒,我平常也總得在林子裏轉個七八天,才能紮中一只兔子、刺猬什麽的。要不是天寒地凍種不了地,誰會出門去打獵啊?”

阿飛在心裏默默地朝老王豎起了中指。

於是第二天他自己一個人出門,頂著凜冽的寒風在林子裏漫無目的的轉悠。好不容易,終於被他找到了一根合適的樹枝,於是把事先準備好的草繩綁在樹枝兩端,做成了一把恐怕連山頂洞人都會笑掉大牙的小弓。

到了第三天,他終於用這支完全不象弓的東西,配上一打完全不象箭的磨尖了的細樹枝,射瘸了一只倒黴的兔子,然後追出去兩裏地,終於把累得半死的兔子按倒在身下。

當天晚上,瞞著隔壁老王,一家三口喜大普奔地喝了一頓熱騰騰的肉湯,啃光了半只不再有牙印兒的兔子——剩下半只,老爹說要慢慢燉著,一直吃到年根兒下。

第四天,他費勁巴拉地把兔子皮裁成細條,代替了弓上的草繩。

第七天,如同抽中足彩大獎似的,他竟然獵到了一只肥碩的鵪鶉,於是,磨尖的細樹枝後面多出了箭羽……第八天,隔壁老王轉過來成了阿飛的徒弟。

漫長的冬季終於即將過去,等到開春以後,阿飛就再也沒有富裕時間出門兒打獵了,他得幫著爹媽下田種地,還得到處去挖野菜,摘野果。不過這個冬天收獲還是不小的,他和隔壁老王一起,總共獵到七只兔子、兩只刺猬、六只鵪鶉,與此同時,他在生存搏命中鍛煉出來的箭術也越來越高。

如果能有一副真正的弓箭,自己說不定能夠射落飛鳥哪——望著天際南來的鴻雁,阿飛狂咽著口水這般想道。

然而還沒等射落飛鳥,他先就破天荒地撞上了一只不開眼的小鹿,也不知道鹿爸鹿媽是怎麽教的,這小鹿極其遲鈍,不知世道險惡,竟然不怎麽怕人,阿飛都已經走到十步開外了,它還貪戀著積雪下的草根,不肯掉頭奔躥。於是阿飛一箭射去,小鹿應聲而逃……已經七天沒能獵到任何食物的阿飛急紅了眼,瘋了似的把剩下的一把箭連珠般射了出去,終於蒼天開眼,被其中一箭射中了小鹿的屁股,於是一人一鹿又追逐了七八裏地,終於殘忍而饑餓的獵人得以勝出。

“你真厲害!”把小鹿扛回來以後,阿飛得到了隔壁老王的挑指稱贊。接著老王建議他把鹿皮剝下來,帶到縣城裏去賣,說不定可以換點兒急需的鹽巴回來。阿飛的老爹一開始不想答應的,大概是鄉下土包子的習性使然,他對前往縣城有種本能的膽怯,仿佛那不是縣城而是魔窟似的……不,他應該不明白啥玩意兒叫“魔”。但架不住兒子連番央告,並且家裏確實連一粒鹽都沒有了。

在阿飛的記憶中,十三歲的自己從來就沒有去過縣城,而老爹在有生之年,貌似也就被迫去過不到兩回。

他們住的地方是一個小山溝,有幾個小山包和稀疏的林子環繞,土地貧瘠,基本上撒下一粒種子,可以收獲四粒……當然也要怪這兩家四口人極為原始的粗耕粗種法,他們幾乎連農家肥都不懂得利用。

阿飛一邊考慮著應該怎樣提高糧食產量——在原來那輩子,他壓根兒就沒有種過地,但起碼讀書的時候接觸過一些鄉下考過來會農活的同學,總知道施糞肥、除雜草,紙上能夠談談兵,舌尖能夠種種地——一邊跟著隔壁老王出了山溝,走了整整一個白天,終於進入了縣城。

說是縣城,其實不過一個大土圍子,城墻可能還不到兩米,還比不上前一世自家小區的圍墻高,城門洞上破天荒地鑲嵌著一片瓦,阿飛終於在這瓦片上見到了此世的第一組漢字——原來不是納罕,第一個字左言右冉,第二個字左甘右邑。

“我靠來,是小篆,幸虧老子原來學過幾天書法和篆刻——那第二個字應該是邯鄲的邯,可第一個又是怎麽字了?該怎麽念?”

城門口斜靠著兩個老兵,無盔無甲,身上的短衫除了有補丁沒窟窿,跟自己穿的也差不太多,腦袋上倒是包著頭巾,但毫無任何標志。他們手邊都倚著杆銹跡斑斑的長槍,同樣找不出任何時代特色來。

進了縣城,瞧上去統共也不過一條大街,幾百戶人家。行人不多,大多穿著粗陋,骨瘦如柴,目光呆滯,沒一個象是認識字兒的。他們在一戶人家的屋檐下蜷了一整晚,第二天天光放亮,就開始大聲吆喝著推銷自己的鹿皮。

好不容易,阿飛終於見到了一位少年,瞧上去也就十四五歲年紀,卻穿著厚厚的棉袍,長可及膝,頭上戴著頂皮帽子,最驚人的,腰間竟然懸著柄長劍!如同見到了親人一般,阿飛趕緊跑上前去,深深地作了一個揖,然後開口詢問:“請教,如今是何朝何代?哪位聖天子在位,年號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