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從榮、從厚敗亡(第3/3頁)

《通鑒》。自諸鎮至刺史,皆進錢帛,猶不足。三司使王玫請率民財以佐用。乃使權知河南府事盧質與玟等共議配率。而貧富不均,囚系滿獄。六七日間,所得不滿十萬。《新史·盧質傳》。《通鑒》雲:僅得六萬。又命借民屋課五月。亦據《新史·盧質傳》。《舊紀》作房課。《通鑒》雲:無問士庶,自居及僦者,豫借五月僦直。蓋自居者亦按僦直取之?時竭左藏舊物及諸道貢獻,乃至太後、太妃器服、簪珥皆出之,才及二十萬緡。屋課當在此外。李專美言:“雖有無窮之財,終不能滿驕卒之心。不改覆車之轍,臣恐徒困百姓,存亡未可知。宜據所有均給之,何必踐初言乎?”末帝以為然。是月二十二日,乃詔禁軍在鳳翔歸命者,自楊思權、尹暉等各賜二馬、一駝、錢七十緡。下至軍人,錢二十緡。其在京者各十緡。軍士猶怨望,為謠言曰:“除去菩薩,扶立生鐵。”以閔帝仁弱,帝剛嚴,有悔心也。《通鑒》。他日自焚之禍,又伏於此矣。

繼岌之平蜀也,使李繼 部署王衍一行東下。至岐,監軍柴重厚不與符印,促令赴闕。至華州,聞莊宗之難,乃西歸。明宗為誅從厚,而賜繼 及其弟季昶、季照上改稱從,視如猶子。長興元年(930年),明宗有事南郊,從 入覲。禮畢,改鎮汴州。四年(933年),復入覲,改天平。末帝起兵,盡取從 家財器仗以助軍。發離岐城,吏民擁馬,乞以從 為帥。許之。清泰初,以為鳳翔節度使。晉天福三年(938年),卒於鎮。自李茂貞據鳳翔,至是始絕。孫漢韶、張虔釗皆送款於蜀。末帝之起,召興州刺史劉遂清,遲疑不至。聞帝入洛,乃悉集三泉、西縣、金牛、桑林戍兵以歸。西縣,在今甘肅天水縣西南。自散關以南,城鎮悉棄之,皆為蜀人所有。入朝,帝欲治罪,以其能自歸,赦之。蜀又取成州。階、文二州亦附於蜀。

成州見第二章第二節。階州見第六章第二節。文州見第七章第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