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文化的成長(第2/3頁)

除了詩歌、小說、小冊子與報紙中的無數稱引,這種二手的傳播還采取了多種不同的形式。首先是得到荷加斯本人及其後遺孀正式授權的文本與復制品,旨在拓展其畫作的受眾面。從賈爾斯·金在1732年所刻繪的大幅圖畫,至約翰·特魯斯勒《道德家荷加斯》(Hogarth Moralized)1768年以後各版本中的小幅插圖(見插圖22與23),皆屬此類。隨後又出現了大量未授權的剽竊品,什麽形制與尺寸都有,在18世紀及其後源源不斷地行於世間。其中有大型仿品,“跟荷加斯先生的正品一樣尺寸”,但價錢只是其零頭。某些是鐫版畫,某些是網線銅版畫,某些有題詩,某些沒有,某些是黑白的,某些是彩色的。一個人只需花很少的錢,就可以購得多種中等型號的仿品。最流行且最便宜的是小型復制品,樣式五花八門:下面有題詩的、沒題詩的、黑白的、綠的、粉的,甚至全彩的。即使是賈爾斯·金自己的復制品,也存在著或大或小的仿品。

場景六:她的棺木被其他妓女及其侍者圍繞著。

可購買這些畫的人,未必將其視為次等的贗品——實際上,剽竊品往往會通過在每幅畫下附上一首題詩以提供附加價值。任何口袋裏有一先令或兩先令的人,都可以從眾多版本講述其故事的小冊子中購買一本,這些書往往會印上小尺寸的套畫。此外,《一個妓女的歷程》還以啞劇、歌劇、喜劇及其他戲劇的形式存在著,1732年後仍經久不衰。該套畫同樣在其他視覺媒介中得到完整或部分復制,在夫人的扇子上,在茶杯、淺碟及其他瓷器與錫器之上(見彩圖11)。

22.賈爾斯·金在授權之下制作的《一個妓女的歷程》大幅圖畫,每一幅都超過半米寬。

23.約翰·特魯斯勒與簡·荷加斯的《道德家荷加斯》。

最後,我們可以在後世的視覺表現中考察其普遍的影響。在18世紀30年代,成熟的改編與戲擬之作有《羅賓的歷程》與《瓦內拉的歷程》,分別諷刺了首相羅伯特·沃波爾與威爾士親王的情人安妮·範恩。半個世紀後,又出現了《摩登妓女的歷程,或哈麗特·希德利斯奇遇記》,以及喬治·莫蘭的《蕾蒂西亞:或誘奸》,兩者都改動了原有的故事,並考慮到18世紀晚期人們的情感,提供了一個更幸福的結局。更普遍的則是特定細節的反復使用,或是通過圖畫本身,或是訴諸筆墨。通過這些方式,荷加斯的觀念與圖像得到了有意或無意的借用、重復與傳播,其範圍遠遠超過了他自己的顧客(見插圖24至27)。

同樣的情況也見於《一個浪子的歷程》,其原始的印本早已淹沒於大量經過授權與未經授權(尤其多)的復制品與改編物中——有些改動還不小,乃至於為這個故事又添加了一幅額外的場面(見插圖28至35)。甚至這部畫作的名字也不斷被重復與借用,“浪子的歷程”變成了一個習語。從18世紀早期開始,這種對原作進行復制、模仿與回應的方式,成為所有流行圖畫與文本產生文化影響力的主要途徑。

版權的演化逐漸開始禁止最直接的抄襲方式。1735年《雕刻版權法》的出台,部分導致了人們對於《時髦婚姻》與《勤勞與懶惰》的抄襲不及荷加斯早期作品如此泛濫,不過抄襲現象從未消失。至於書籍亦復如此,正如威廉·聖克萊爾之精彩描述,到了18世紀晚期,版權法的發展直接影響了哪些文本可能被廣泛翻印與閱讀,而哪些則不能。盡管如此,更普遍的趨勢依然是媒體之間愈來愈廣泛的復制與互動。從18世紀早期開始,小說與非小說作品都較之過往更為公開與持續地進行著彼此之間以及與公眾之間的對話。在這種新的傳播領域中,對於作品本身的公開議論、摘錄、復制、評價、戲擬、批判、贊美與討論,不再是一種二手信息的傳遞,而是將作品傳播給受眾的一個必要組成部分。任何重要作品在公眾間獲得的成功,無論是《一個妓女的歷程》抑或《帕梅拉》,此後都既是一種藝術的勝利,也是一種大眾媒體事件。

這也增加了其可能的意義。直到17世紀末,文本與圖畫的消費與闡釋,一直局限在一種更為私人與有限的空間內。實際上,除開某些政治與宗教爭論,我們一般只能通過私人通信與書眉偶爾的注釋窺見人們對於新出版物的意見。當時沒有更廣闊、持久與公開的網絡以供普通人交流文化觀念。媒體的革命永遠地改變了這一現象。從18世紀晚期開始,任何對於熱點出版物的闡釋,都會立即通過輔助媒體之網絡告知、宣揚與傳播給普通大眾。